作者kkob5433 (王冊)
看板GetMarry
標題[公告] 新修訂的板規,請看有無漏洞或建議討論
時間Wed Aug 20 15:02:14 2014
板規新修訂的版本出來了!最近有一些違規的行為,但板規未規範到的地方,而增加修訂.
請大家看內容,看有無不足,漏洞,建議,討論,預計九月初會正式實施!
第一部分 通則
1-1.結婚板限定於結婚相關議題,偏離討論方向的議題,
如『雙姓』問題等全面禁止。違者刪除,累犯水桶7天到三個月,文章退文
1-2.禁注音文、禁止一行文,文章至少50字起,內容不充足者,板務衡量為準
初犯刪文、累犯劣退外加水桶兩週
1-3.任何「發文」、「回文」、「推文」、「簽名檔」,
皆不可以有「廠商名稱以外」的廠商資訊與商業訊息。
包含電話、地址、官網、廠商BLOG、拍賣網、購物網、粉絲團等皆不允許。
「使用轉址或縮網址直接連到以上網站的方式也視同廠商連結。」
違者刪除,累犯水桶7天到三個月,文章退文
1-4.文章、簽名檔內容含有色情內容、暴力內容、十八禁連結、含不雅文字(髒話)、
或是含過多非正體中文、色碼、亂碼導致難以閱讀,一律退文。
1-5.文章、簽名檔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
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
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14天到三個月處分
1-6.有故意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退文,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並視狀況加給水桶六個月處分。
故意違反本章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經板友提供相關證據檢舉,
視同鬧板。
凡轉貼任何新聞資訊,需依照發文限制發表50字以上心得,
否則以衝文章數鬧板退文,累犯加給水桶三個月
1-7.文章、簽名檔內容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文章刪除並退文。
視嚴重性加給水桶一個月處分。
依據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
凡轉載、公布個人資料或水球紀錄、連續發文等皆依據本條處分。
1-8.關於網宣、拉票及問卷,其文章內容含活動、宣傳特定理念之
文章、拉票、問卷,不管商業及非商業性活動
請先經版主群同意始得發文。
網宣,包含網站網址的宣傳,讓網站衝人氣的行為,也包含任何商業,營利的行為
未遵守者原文退文並水桶14天,
累犯者處以水桶一年並原文退文,情節嚴重者,得永久水桶。
1-9.本板禁止任何免費服務文,包含公益活動。原文退文並水桶14天,
累犯者處以水桶一年
1-10.本版所發表文章需要是新人自己的相關體驗,不可代發,代問,代分享,
如特別案例請寄信給板務代發。
違者刪除文章視情況水桶7天到三個月,文章退文
廠商不可代任何人發表文章違者退文水桶1個月累犯在加水桶十年以下。
1-11.新人發表文章,如有接受廠商優惠、折扣、利益,的情形,
需要在文章開頭完整說明有接受廠商優惠、折扣、利益的內容
違者刪除文章視情況水桶7天到3個月,文章退文
1-12.違反任何板規的累犯及分身
二次以上違反板規之使用者,視為累犯,加給水桶兩個月到十年之處分。
利用免洗帳號發表類廠商文躲避查緝,經查證有與任何廠商有相關聯者。
水桶十年之處分。
原使用者ID經禁止發言後,如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者,
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決其分身ID禁言至原使用者ID之水桶到期日,
情況嚴重者報請小組長送交ID_Multi帳號部處理。
1-13.警告、水桶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不嚴重、或犯規在模糊地帶、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
得以警告一次,警告二次者,處以水桶兩週處分。
1-14.檢舉
對於板上文章,違反板規而板主疏漏、未處理者,
請直接站內信到板主信箱檢舉。
1-15.標題分類錯誤
標題、分類錯誤、自創分類將以文章刪除累犯水桶7天。
1-16.手動至底水桶3天到7天推薦婚禮廠商文章手動至底水桶7天到3個月。
第二部分 文章分類規範
2-1.【交易文】 分類:[交易]
凡有關合購、揪團、徵求、二手或新品買賣、活動或特價資訊均屬於此分類,
請注意本板僅限結婚相關物品交易,且禁止出租物品。
自行回文、板主刪或自刪均視同交易文
因此請將所有交易的物品合併在一篇,並使用修文告知板友交易狀況。
※但凡有關徵求新秘、婚攝/錄、婚佈、樂團、主持;
Nubra、安瓶合購、買賣、蜜月旅行團揪團;
婚戒、婚紗公司分享折扣卡(任何折扣相關)(例如iprimo、唐朝等) 用置底推文
違者文章刪除視情況水桶7天到三個月
2-1-1 交易文於每個禮拜星期天發文一人限一篇包含任何問題
被刪除也要等下禮拜才可再發文,
意即1日0時0分起,1日23時59分59秒之後結束.
置底交易推文同品項一週內只能推一次,
意即7/07推文交易某東西,7/14之後才可以再推文交易同一件物品
沒在時間內發文者刪除文章,累犯水桶7天到3個月
2-1-2 交易文是給新人用如有賣不完的婚禮物品請洽其他各賣場,
相同物品最多賣三次為限。非新人使用交易文。
違者刪除文章視情況水桶7天到三個月,文章退文
2-1-3 請勿用「幫我推薦一下新秘吧」等類似文章偷渡徵求文,花時間徵求,
自己多看看並篩選後到剩下幾組,再請人推薦也不遲。
2-1-4 交易文請勿回文至板上,請直接用站內信或水球和原po聯繫
2-1-5 發文前請記得參閱板規1-3關於廠商資訊的部份
2-2.【分享文】 分類:[分享]
張貼籌備婚禮過程之心得、婚紗照分享、贈送、line分享團、
推薦/反推 籌辦婚禮時之廠商均屬此類。
若有推薦新秘、婚攝/錄、婚紗、婚佈廠商之打算,
文中需有相關相簿或相片連結
(若為網誌連結,則網誌中含有相片亦可)須遵守1-3之規定
板友若想詢問廠商詳細資訊,請推文或直接站內信,勿回文
2-2-1.為求真實分享真實資訊,經查證為假分享真廣告或營利。
違者刪除文章視情況水桶三個月到永久水桶,文章退文
2-2-2.蜜月旅遊文分享1人限定2篇,違者刪除文章
視情況水桶7天個月到3個月,文章退文
2-2-3.新人發表文章時是以新人發表,爾後如有營利或接單之行為
違者刪除文章視情況水桶7天到3個月,文章退文
2-2-4.分享婚禮廠商文同個婚禮廠商、同類性質分享最多2篇文章,
第三篇刪除文章視情況水桶7天到一個月,
累犯退文在加水桶1年以下
2-2-5.贈送沒有說明是贈送當作交易文處理,累犯水桶7天到3個月
2-3.【問題文】 分類:[問題]
供板友們們提問婚禮習俗、婚嫁地方風俗不同,
挑選婚禮相關,含紅包、伴娘等問題。
問題文需能引發回應為限,並請充實提問內容,違者刪除文章
2-3-1問題文嚴禁攻擊任何人的想法、任何地方的風俗,
回應者請針對原po需求,切勿有過多引申,
違者視為挑釁,退文並水桶處置。
2-3-2挑選部分禁止幫我挑選婚禮廠商,多做功課多看資訊會比較好
違者刪除視情況水桶7天到3個月,文章退文
2-4.【求婚文】 分類:[求婚]
供板友們發表,求婚,求婚計畫,求婚物品,求婚活動,求婚成果,
求婚閃光等文,標題請以:[求婚] 發表
發文前請注意板規1-3關於廠商資訊之規定
2-5.【心情文】 分類:[心情]
供板友們抒發籌備婚禮間的情緒,
請發文者盡量避免提及「死亡」、「自殘」等具渲染力負面字詞,
如發文引發過度迴響、版眾意見紛歧等事,將做鎖文處置。
第三部分 推文相關
3-1.推文總則
推文違反上述條款,而文章本身並未違規者。推文違規可與板務檢舉。
原文被板主標記!表示此系列文章已受板主關注,
勿以任何方式回應(同標題亦同),違者文章刪除視情況水桶7天到1個月,
文章退文。
3-2.惡意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7天到1個月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或推圖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文中違反第一部分任一規定者。
3-3.廣告推文
凡於文章推文、板面置底文張貼任何廠商資訊者,視為廣告推文。
水桶7天到3個月為處分。
第四部分 補充及修訂與上訴
4-1.上訴
對板主判決不服從,與板主溝通後未達共識者,
請自行備妥資料、證據至 L_LifePlan 提出申訴。
4-2.補充
板規有規範不到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對於特殊事件之處理,有另訂公告規範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4-3.修訂
本板規得時視情況修訂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0.244.160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GetMarry/M.1408518137.A.FC5.html
1F:推 kiki2046 : 分享文建議附上照片,比較可以證明為新人本人的經 08/20 15:08
2F:→ kiki2046 : 驗分享 08/20 15:08
3F:推 mimishane : 蜜月只能兩篇...所以寫很多天就是集中於一頁貼網址 08/20 15:11
4F:→ mimishane : 是只能這樣嗎 08/20 15:12
5F:推 seagreen2005: 與舊板規有明顯差異之處如蜜月文限定希望能如交易文 08/20 15:12
6F:→ seagreen2005: 規定般放於板標宣導。 08/20 15:12
7F:→ seagreen2005: 一開始建議宣導期間可水桶但先別退文…退文很慘T_T 08/20 15:15
8F:→ kkob5433 : 目前會放在至底來宣導~板標會改,請看新板規討論中 08/20 15:22
增加1-11規定
※ 編輯: kkob5433 (115.80.244.160), 08/20/2014 17:24:27
9F:推 hanyu : 1-3&2-2是否牴觸?已可直接打廠商名稱還需推文索取廠 08/20 18:24
10F:→ hanyu : 商詳細資料嗎?不是可以google? 08/20 18:24
分享文可以推文,但也要接受推文的規範,當然也可以自己GOOGLE收尋
11F:→ doris1016 : 建議全形、半形標點符號不用混用,讓排版更清晰^^ 08/20 18:30
12F:→ doris1016 : 請問1-4 過多色碼指的是上色失敗?還是顏色太多不便 08/20 18:32
13F:→ doris1016 : 閱讀? 08/20 18:32
顏色太多難以閱讀~
※ 編輯: kkob5433 (115.80.244.160), 08/20/2014 18:44:42
14F:→ doris1016 : 請問禁注音文是只有發文還是包含推文?譬如說手機按 08/20 18:37
15F:→ doris1016 : 錯按到注音那種,會如何處理呢?謝謝。 08/20 18:38
16F:→ kkob5433 : 這部分沒太過分,不是故意的!不會很嚴格 08/20 19:01
17F:推 monicae : 建議分享文需附上照片,如之前板規分享文規定 08/20 20:07
原本這部分修改掉是因為很少沒看到分享沒貼照片的,所以不用強制也會有照片!
後來有板友寄信過來說,這一條文是有用處的,說明有理,故,改回分享需相片連結!
18F:推 lurk : 建議確認是新「秘」還是新「祕」,每次搜尋都小痛苦 08/20 20:33
19F:推 lurk : 無法一網打盡(印象中應該是新「秘」才對) 08/20 20:35
※ 編輯: kkob5433 (115.80.244.160), 08/20/2014 21:00:12
20F:推 TiTT : 新注音有秘也有祕,但我查教育部國語辭典只有祕喔 08/20 21:48
22F:→ kkob5433 : 這2個"秘""祕"政府機關都有用!我想很難統一!! 08/20 22:02
23F:→ birdy0914 : 退文跟劣退的差異為? 若是同樣處置建議統一用語 08/21 00:48
24F:→ birdy0914 : 且使用劣退比較符合ptt慣用語 08/21 00:48
25F:→ birdy0914 : 第一部分通則的懲處及第四部分懲處有不少矛盾 08/21 00:49
26F:→ birdy0914 : 1-11 的規定是否太過嚴苛且難以判定? 08/21 00:50
27F:→ birdy0914 : 4-8 累犯與其他許多罰則的累犯重疊,但又有矛盾之處 08/21 00:52
28F:→ birdy0914 : 2-3-2有些執行上的模糊地帶,可能心中要有把尺 08/21 00:53
原第一部份與第四部份重複過多,合併修訂
1-11與2-3-2看能不能備而不用啊!!!
29F:→ doris1016 : 想問一下 1-9禁止公益及免費服務文的起因為何?@@ 08/21 01:43
30F:→ doris1016 : 我也希望用字能統一,以利搜尋(印象中也是"秘"書) 08/21 01:44
31F:→ doris1016 : 罰則的部分"7天到三個月"是否能再明確點呢@@ 08/21 01:47
7天到三個月就是7天以上三個月以下由板務認定!原因如下面S大所說~
32F:→ ppppai : 劣退好像是噓到退文? 08/21 08:18
33F:推 ppppai : 1-8網宣定義好像有點難界定,分享自己經驗若是強烈一 08/21 08:21
34F:→ ppppai : 點就會像在宣傳某些特定東西,但一般推薦本都是主觀 08/21 08:24
35F:→ ppppai : 要客觀好像比較困難~還有1-11要怎麼知道有利益交換 08/21 08:25
36F:→ ppppai : 若是部落格旁的廣告也算利益收入嗎? 08/21 08:29
37F:→ ppppai : 版主辛苦了,認真維護這裡的客觀不被商業文淹沒 08/21 08:30
38F:→ ppppai : 商業充斥的版面搜尋的文章都會令人懷疑,謝謝版主 08/21 08:31
1-8網宣合併後有說明~1-11最好備而不用啊!
39F:→ seagreen2005: 禁免費服務的緣由好像是當初有提供免費拍攝及化妝 08/21 09:53
40F:→ seagreen2005: 但實際有另收費用引起糾紛+_+印象中爬文有看到 08/21 09:58
41F:→ seagreen2005: 而且考慮到算是另一種廣告宣傳之類的… 08/21 09:58
以上修改重點,第一部份與第四部份過多重複所以合併,第五部分調整為第四部份!
※ 編輯: kkob5433 (49.218.118.112), 08/21/2014 10:53:55
42F:推 QQ88 : 一開始可以po免費文,但就變成廠商的促銷版,例:限 08/21 10:23
43F:→ QQ88 : 時免費or前幾組免費,後來板面要求要永久免費才能po 08/21 10:24
44F:→ QQ88 : 但永久免費的問題又來了,不收費但收紅包爭議性大 08/21 10:24
45F:→ QQ88 : 就全部禁止,且免費的前提主要是新廠商想要練功 08/21 10:25
46F:→ QQ88 : 經驗跟品質都有可能造成後續的糾紛 08/21 10:25
47F:推 graduation : 1-11 請問?像是鑽戒優惠卷 婚紗包套打折 喜餅打折 08/21 10:26
48F:→ graduation : 這些文章都不能分享了是嗎??? 08/21 10:26
49F:推 QQ88 : 1-11防君子不防小人,根本無從查起啊,建議有收取優 08/21 10:28
50F:→ QQ88 : 惠的部份也需公開,這樣其他的新人如果真的找該廠商 08/21 10:29
51F:→ QQ88 : 優惠或折價也可比照辦理,算是另方面的資訊,同時, 08/21 10:29
52F:→ QQ88 : 公開優惠的分享文,新人自己就有一把尺去衡量 08/21 10:30
53F:→ QQ88 : 就像部落客會寫邀稿或試用之類,粉絲自己評斷內文的 08/21 10:31
54F:→ QQ88 : 實用度 08/21 10:31
1-11這部分主要用意是要防止推薦的真實度有接受廠商優惠,折扣,利益,真實度會降低
要不然就規定如有接受廠商優惠,折扣,利益,必須詳細註明!好讓使用者自己分辨
※ 編輯: kkob5433 (49.218.118.112), 08/21/2014 11:14:37
55F:→ seagreen2005: 1-11規範的用意是要求分享的真實性,避免因為優惠而 08/21 11:30
56F:→ seagreen2005: 影響可信度,不過老實說目前婚紗、喜餅、婚攝什麼的 08/21 11:31
57F:→ seagreen2005: 都有早鳥團購合購優惠有的沒的… 08/21 11:31
58F:→ seagreen2005: 廠商都會提供消費者折扣做為行銷手法之一。反而成為 08/21 11:33
59F:→ seagreen2005: 業者販售促銷的常態了@@ 08/21 11:33
60F:→ seagreen2005: 另外如旅行社網上推薦折扣,其實沒推薦一樣有折扣… 08/21 11:35
61F:→ seagreen2005: 出發前推薦有疑慮,那回國後實際分享是不是也受到優 08/21 11:36
62F:→ seagreen2005: 惠限制?如板主所言應明定優惠項目供板友參考較合理 08/21 11:40
修改文字編排,再修正1-11的內容
※ 編輯: kkob5433 (49.218.118.112), 08/21/2014 14:01:16
63F:推 seagreen2005: 推版主用心,辛苦了。 08/21 14:04
64F:→ hanyu : 1-11也可以多給個分類"招待"這樣呢? 08/21 14:17
65F:→ kkob5433 : 招待?? 08/21 14:26
66F:→ hanyu : 我只是舉例,ex.像葉佩雯是邀稿,別的版就有"招待" 08/21 14:49
67F:→ hanyu : 這種分類可以用,若非網站折扣那種的優惠我覺得就不 08/21 14:49
68F:→ hanyu : 太算廣告,是要真的有因為他寫推薦文廠商就給"特殊" 08/21 14:50
69F:→ hanyu : 折扣這種才算 08/21 14:50
70F:→ hanyu : 剛寫錯,"若是"網站折扣"那種公開優惠不算廣告 08/21 14:50
如這樣會不會變成只要有折扣就可以打廣告的疑慮?我想還是依新人為主,不開放"葉佩雯"
再修正1-10剛剛有一位廠商代新人表交易文!舊版規無相關之規定!故,修訂1-10廠商部份!
※ 編輯: kkob5433 (49.218.118.112), 08/21/2014 15:29:25
71F:→ ppppai : 或是進入分享文前放說明,若有不實經檢舉查證後水桶 08/21 17:08
72F:→ kkob5433 : 正式實行會放!但我想效果...交易文有提醒也說水桶 08/21 17:15
73F:→ kkob5433 : 結果發文者看到後會刪除,但當沒看到就發文!!! 08/21 17:16
※ 編輯: kkob5433 (49.218.118.112), 08/21/2014 18:59:52
74F:推 ox : 請問能否鼓勵分享文於文中提供廠商名稱及價格範圍呢 08/22 11:52
75F:→ ox : 因為推文一堆作者不好處理,時間過了半年一年也很 08/22 11:53
76F:→ ox : 價格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參考點說~ 08/22 11:54
※ 編輯: kkob5433 (49.218.114.101), 08/22/2014 12:59:50
77F:→ kkob5433 : 給ox文章代碼(AID): #1JtbvOq9裡面有說明喔~ 08/22 14:01
78F:推 ox : 已讀。因為許多分享文都沒有廠商名稱,可能是受VW影 08/22 16:17
79F:→ ox : 或誤會板規,所以建議做一些重申或鼓勵的公告3Q 08/22 16:18
80F:推 alatariel : 請問婚紗工作室拍賣訊息屬於什麼分類呢? 08/24 19:04
81F:→ kkob5433 : 婚紗工作室=廠商,拍賣訊息=商業訊息 08/24 19:28
※ 編輯: kkob5433 (101.8.140.207), 08/25/2014 20:17:38
※ 編輯: kkob5433 (42.75.202.154), 08/29/2014 09:41:03
※ 編輯: kkob5433 (61.70.208.176), 08/31/2014 15:47:36
82F:→ liouye : 交易文最多賣3次為限,意思是賣超過3次就不能貼了嗎? 08/31 15:59
83F:→ liouye : 感覺有點嚴苛阿!! 08/31 16:00
84F:推 giveyou : 其實很想要請站方另開一個結婚交易板,交易文全po那 08/31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