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nk1033 (路人甲)
看板GetMarry
標題[公告] may3水桶公告
時間Thu Jun 9 09:46:17 2011
事由:
文章代碼(AID):
#1Dx_01Gr (GetMarry)
18078 s
2 6/09 may3 R: [問題] 女友父母要求把房子登記在女友名下
違反板規:
好久不見 近來可安好
先說明一下我為何水桶你
第一:
經查 may3 和 many5 均使用相同IP位置 並且其發言 簽名檔 名片檔都相當類似
根據本版分身條例
您一樣要被水桶至 6/23為止
第二:
原PO在本版 文章代碼(AID):
#1Dvv88j_ 已經說明他們兩個人要一同努力來解決
並且兩人也還未結婚 也並沒有小孩 文中也並沒有表示將來如果有小孩要冠誰的姓
您的發言明顯預設立場 不尊重原PO 有挑釁 攻擊原PO之情形
因此板規
【挑釁、謾罵】
文章、簽名檔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
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第三:
在原文推文中 我有問您為何要發此篇文章
以下是您的回答
1F:→ frank1033 :請問你本篇想表達甚麼? 06/09 07:17
2F:→ may3 :廣告此文 讓更多人關心"這議題"--> 是好事!!! 06/09 07:21
既然你都自己說是來打廣告了 那就沒甚麼好說了
第四:
綜合以上幾點
您另外違反了利用分身來鬧版
【鬧板】
有故意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並視狀況加給水桶三個月處分。
判決:
綜合以上幾點 認定違反板規情節重大
may3處以永久水桶 原文劣退
另 因已經認定may3和many5為分身關係
因此 下次many5再至板上發言 根據分身條例 同樣處以永久水桶
最後
應may3的要求
3F:→ may3 :倒請板主寫清楚砍文理由 我也好"註明"被砍原因! 06/09 07:34
您被砍文的原因是因為違反
板規 【挑釁、謾罵】 記得寫清楚 別寫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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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對了 如果您新作的簽名檔有出現我的ID 可以幫我加閃爍嗎? 這樣比較帥氣 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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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嗎 ▲ ◤ ˋ ◤ ˋ ▎ φhacoolman
不 在這邊簽個名, 嗎 / ● ● \ ▲ 不簽嗎不簽嗎
不 就能不要水桶喔! 嗎 ▊/ ◣ ◤ ◣ ◤ \ ▏ 簽嗎不簽嗎
不 嗎 │ │ ▍ 簽嗎不簽嗎
不簽嗎不簽嗎不簽嗎不◥嗎▊ \ │ ▎ 嗎不簽嗎
不簽嗎不簽嗎不簽嗎不簽 \ ︶︶ / ▏ 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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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36.143
4F:推 vickyshuchi :版主GJ!!!! 06/09 09:53
5F:推 ad24 :加閃爍比較帥氣 XD 06/09 10:02
6F:→ kusakapt :推帥氣 拜託!!!! XDD 06/09 10:23
7F:推 LisaShie :附議,我的id要粉紅色的,拜託~~ 06/09 10:28
8F:推 Vitorissa :忍不住要推...給100個讚 06/09 11:03
9F:推 arl :恭喜又被桶了永遠是X改不了吃X.. 06/09 12:32
10F:→ arl :不過她都大方承認自己多重ID了..可以送站方了~~ 06/09 12:33
11F:推 SunnyKing :推 加閃爍比較帥氣 XDD 06/09 13:19
12F:推 smallrain303:好就可喔XDDDDD 06/09 14:02
13F:推 littlesand :加閃爍比較帥氣 XDDDDDDDD 06/09 14:08
14F:推 arl :加閃爍比較帥氣 XDDDDDDDD (好棒的要求!!) 06/09 15:15
15F:推 MentorX :她是誰阿 06/09 16:38
16F:→ fanttaa :讚! 06/09 17:06
17F:→ papillons :饅頭爸不認識教母嗎 XDDDDD 06/09 21:28
18F:推 MentorX :soga..奇怪我很少會看到她的文..哈 06/09 21:54
19F:推 hoyi :推一個板主就算不加閃爍也一樣帥氣啦!XD 06/10 00:40
20F:推 mindscold :GJ啦 06/11 09:48
21F:推 charlo720 :推帥氣~~ 06/13 11:19
22F:推 equation :推板主。加閃爍比較帥氣 XD 06/14 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