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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國土計畫法 農一農二用地畫分 雲林跟進
時間Mon Jul 15 18:29:59 2024
國土計畫法 農一農二用地畫分 雲林跟進屏東
僅台糖與公有地畫農一 雲縣農一減至5836公頃 農二增至8.1萬公頃 籲中央比照
04:10 2024/06/14 中國時報 周麗蘭 、 林良齊 、 蔡雯如
https://i.imgur.com/XDnSto2.jpg
雲林縣府比照屏東縣畫設農一、農二,私有地全數畫為農二,面積從2萬6614公頃變成8萬
1611公頃,農一從6萬834公頃銳減為5836公頃。(周麗蘭攝)
針對各縣市在《國土計畫法》農一、農二畫設標準不一,雲林縣決定比照屏東縣版本進行
修正,僅台糖地與公有地畫為農一,面積從6萬834公頃銳減為5836公頃,私人農地全部畫
為農二,面積從2萬6614公頃變成8萬1611公頃。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保障雲林農民的權
益,希望中央比照辦理。
內政部務次長董建宏、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12日南下雲林拜會張麗善溝通歧見。張麗善針
對農一、農二畫設原則、檢舉獎勵、罰責等問題要求內政部正視。
內政部發布新聞表示,農業發展地區畫設皆是由地方政府依照該縣農業資源特性畫設,內
政部不會直接指定,如果各縣市政府認為仍有調整必要,在符合《國土計畫法》規定下,
可依實際需要進行調整。
張麗善13日在縣議會答覆《國土計畫法》相關質詢表示,雲林縣先前依照國土署標準畫設
農一、農二,但有些縣市不是,屏東縣只把國有地畫為農一,私有土地全畫為農二,雲林
縣在第三階段的修正也將比照屏東縣,希望中央一視同仁。
雲林縣府昨緊急開會盤點被畫為農一及農二的土地,比照屏東縣畫設方法重新調整,僅台
糖地與公有地畫為農一,面積從6萬834公頃銳減為5836公頃,而私人農地全部畫為農二,
面積從2萬6614公頃變成8萬1611公頃,農一加上農二面積維持不變是8萬7000多公頃。
張麗善說,希望國土署與農業部協調保障農民的權利,雲林縣是農業大縣,她必須替農民
未雨綢繆,也希望雲林縣議會民進黨團能爭取延緩2至3年上路。
針對《國土計畫法》爭議,董建宏重申,《國土計畫法》將於明年4月30日正式實施,但
農民權益不變,未來農業使用項目更擴及產銷,比現行制度更有保障,產、製、儲、銷、
休閒農業均可申請使用,內政部將持續與社會大眾溝通。
另部分縣市憂心上路後限制發展,更憂心違反使用分區最高罰150萬元。農業部澄清,畫
設為農業發展地區,農民既有權益不會受影響,一樣可從事農業相關使用,不會增加管制
,未來縣市政府也可以配合每5年的國土計畫通盤檢討,或透過鄉村地區整體規畫調整為
適當功能分區,以符合地方實際發展需要。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0614000557-260118?chdtv
國土計畫爭議 鍾東錦研議苗縣私有農一5千公頃劃為農二
2024-06-17 12:03 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苗栗即時報導
https://i.imgur.com/u5LzBCI.jpg
國土計畫法苗栗縣農業發展地區分區草案,第一類有5069公頃屬私有,縣長鍾東錦指示研
議劃為第二類。本報資料照片
國土計畫法苗栗縣農業發展地區分區草案,最優良農地的第一類(農一)有5069公頃屬私
有,衝擊地主權益,縣長鍾東錦指示研議劃為第二類(農二),且國土計畫相關配套措施
未明確前,功能分區圖暫緩提送中央審議。
苗栗縣農民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縣議員楊恭林說,國土計畫法爭議不斷,農一改劃農二
作用不大,重要的是民眾對於國土計畫法分區、使用限制,及檢舉獎金等方面仍有許多疑
慮,中央有必要釐清,並有相關配套,國土計畫法不用急著實施,晚1、2年上路也不遲。
苗栗縣政府依據國土署農業發展地區劃設原則,劃設農一約6396公頃,其中,私有土地約
5069公頃、占79%,農二約8709公頃,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前年12月20日起公開展覽至今
,多名縣議員及民眾頻頻陳情不合理,鍾東錦指示縣府團隊研議,農一的私有地全部劃為
農二。
鍾東錦表示,苗栗有部分農地因農水路灌溉水源不足,仍劃為農一,實有不合理之處,且
未來土地發展使用項目受限,且一旦劃為農一,幾乎是不可調整,影響地主權益。
縣府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指出,縣府目前進行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將審慎檢視
土地使用的適用性,評估農一、農二的劃設原則與調整機制,因地制宜送苗栗縣國土計畫
審查議會,再提送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
此外,國土計畫制度明年4月30日上路,行政院要求縣市政府今年6月提報功能分區圖草案
,但民眾仍有疑慮,苗栗縣政府將暫緩提送中央審議,等內政部訂定國土計畫相關配套措
施,如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原民地區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及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完備,及民眾相關土地權益明確。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8035804
心得:
屏東、雲林、苗栗在國土計畫法的農一農二問題 一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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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enghuman: 唉 國土署再因地制宜下去 乾脆農一農二不要分了 07/15 18:46
2F:推 TWkiller: 其實沒差,明確把農一農二細項定義也可以,反正這兩個你 07/15 18:51
3F:→ TWkiller: 都蓋不了東西,中部現在不願意配合的問題不在這 07/15 18:51
4F:推 cobras638: 農一農二細項定義會不會又會吵翻天? 07/15 22:54
5F:推 penghuman: 農一農二的容許使用項目草案早就出來了 07/15 23:04
6F:→ penghuman: 未來幾乎是大同小異 地方政府應該要做的是將正確的資訊 07/15 23:06
7F:→ penghuman: 傳達給民眾 不是隨著民粹爭取更多放寬 結果還是徒增混 07/15 23:06
8F:→ penghuman: 亂 07/15 23:06
9F:推 hedgehogs: 不照法規劃分的反而成為仿傚對象? 07/15 23:15
10F:推 charlieqwer: 這種劃法到內政部裡面審不過的 07/17 12:14
11F:→ TWkiller: 地方就想凹,先擴大農二人數,後續再挾民意威脅中央放寬 07/17 14:55
12F:→ TWkiller: 農二限制 07/17 14:55
13F:推 ckTHU: XD 這種事本來就是越晚做成效越低阻力越大,而且看看中央所 07/17 15:01
15F:→ ckTHU: 沒關係就有關係,還不是為了自身經濟利益改劃設城鄉發展區 07/17 15:03
16F:→ ckTHU: 這次提國土計劃又沒北市的事,糧食安全戰略儲備都他家的事 07/17 15:05
18F:→ ckTHU: 北部各縣市從地形破碎平原較少可以理解提列較少,但還是要 07/17 15:19
19F:→ ckTHU: 檢視是否劃設足夠的第一類,符合確保糧食安全的法律精神 07/17 15:21
20F:→ ckTHU: 不然大型天災或戰爭就原形畢露。 07/17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