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p82 ( :D )
看板GRE_Verbal
標題[問題] 今天收到ETS寄來的一封信...
時間Thu Sep 6 17:28:59 2007
信的內容大概是說 因為我一個月之內考了兩次作文 (新加坡跟台灣)
這樣違反他們的規定 所以第二次作文分數不算 囧rz
那請問這樣我是不是就不能考10/27的筆試了??
還是說我要在9月再重考一次作文??
唉...當初想說新加坡機考考太爛 想要再考一次看能不能達到自己的標準
沒想到我這麼著急XD 晚兩天考就沒這問題了..
請版友們解答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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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77.182
1F:推 alaric:如果都是八月考, 那樣九月可以再考..140.109.223.173 09/06 19:58
2F:推 vip82:那這樣我還要再繳一次錢嗎?? 是重新報名?? 61.64.77.182 09/06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