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nggo (鋒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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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宗緯切割空董 中山分局關切 憂人身安全
時間Wed Sep 5 14:40:22 2007
【曹競元、吳禮強╱台北報導】楊宗緯與經紀人許安進的合約糾紛昨進入司法程序,但合
約中楊宗緯扯到不願和介紹人張忠信(中聯集團大哥、空董)再有瓜葛,頗有「過河拆橋
」的意味。昨空董說:「當初是他來求我找許安進的,現在他翻臉不認人,顛倒是非,他
已經污辱到我的人格,我要讓他寢食難安。」楊宗緯昨表示:「許大哥曾保證我的人身安
全,但我依然覺得遭受空董恐嚇,擔心不已,希望能和許大哥繼續合作。」對此許安進說
:「大家都是按法律辦事,現在先等程序(假處分)走完再說。」
楊、許2人今年6月簽訂合約後,楊始終未履行合約義務,許在上月27日與楊深談,雙方確
認合約的權利義務後召開「大和解記者會」,對外宣示2人合作的決心。不過,過去1周楊
仍未履行合約工作,楊宗緯並在許安進的合約「補充條款」內,自行加了1條「空董條款
」(條文第19條),意味再也不願和空董與其中聯集團成員聯絡,讓空董昨天大怒。
空董要他寢食難安
空董昨說:「當初他來求我解決他和華研唱片的合約,而後我介紹他和許安進認識,進而
全部接收華研的舊約,許也開出了1個很好的條件來規劃他未來工作,現在他翻臉不認人
,跟我畫清界線?」空董對他顛倒是非的想法感到憤怒:「我被他污辱人格,但我不會對
他暴力相向,但他會遭受良心的譴責,寢食難安,就算躲到鄉下,他種田也不會快活。」
據了解,由於楊宗緯姊姊稍早在楊的部落格提及他受到「黑道」威脅,中山分局刑事組曾
多次找空董關切,但昨他說不會做不公不義的事,中山分局昨也證實有此事。
空董為證明自己所言不假,昨也出示了1段錄影畫面,是拍攝於6月11日,也就是許安進與
楊宗緯簽約的前1天,空董在辦公室請李與小松和楊見面,討論有關經紀合約的問題。對
此,李承認當時他是和小松接受空董的諮詢。空董說,還有楊宗緯很多錄音與錄影證據,
如果他不信守合約、顛倒黑白亂說話,會公布更多證據。
宗緯不怕影帶公布
針對空董表示要公布楊宗緯去拜託他的錄影帶,楊宗緯昨說:「讓大家看到真相最好,看
我有沒有求他簽我。」並表示對空董在與他面晤時錄影一事不知情;若要公布影帶,「只
希望他(空董)不要動過手腳」。
空董還表示要讓楊宗緯「寢食難安」,但不會對楊「暴力相向」;楊宗緯聞言回應:「這
社會還有沒有正義公理?這樣算不算恐嚇呢?」說會徵詢個人律師意見。楊宗緯說,當初
空董介紹許安進和他簽約時,曾表示若楊宗緯最後仍想和華研簽約,楊和許安進的手印約
便無效;但後來空、許出爾反爾,華研只好放棄和楊宗緯簽約,據悉,這是後來楊宗緯對
空、許不服的主因。
楊宗緯昨說他不明白自己哪裡難搞,「我從來沒向許大哥要一分錢,也沒要他買車買房,
只希望他能保證我的人身安全,這是他答應過我母親的,這樣也有錯嗎」?他說很多事忍
著不講,都是希望求個圓滿,一直到現在,他都還是想和許安進順利合作。
緯哥反制條約反常
第4條:許安進、楊宗緯共同享有著作權
有違常理:影視歌作品版權,通常歸屬出品人
第7條:楊因親朋好友所舉辦的婚宴、生日宴或紀念性質之宴會,得受邀友情演出
有違常理:親朋好友定義不清,易造成私接通告糾紛
第10條:楊可以指派會計師至許的所有關係企業(特許國際多媒體與成豐電視台)核對帳
冊
有違常理:藝人無權擴張與自己無關的權益
第16條:楊定期至自己指定的醫療機構檢查,如有毒品反應、性病等,楊可立即終止合約
有違常理:楊可用個人自由行為終止合約
第19條許不得要求楊和張忠信、張家逸(楊的軍中同袍)與中聯集團員工言語交談、交際
報酬(應為「應酬」),否則得終止合約
有違常理:楊「過河拆橋」令張忠信發飆
資料來源:特許國際多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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