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ties (小麥)
看板GIEE_100
標題[公告] 100新生注意事項
時間Mon Sep 5 13:56:11 2011
一、入學相關事宜
(一)、請於開學一週內選出碩一班代,並告知所辦碩一班代之姓名及連絡方式。
(二)、請碩一班代於9月底前整理妥班上同學之通訊資料及照片(背面須寫上姓名),
並以電子檔寄回所辦。本所重要事項均以電子郵件方式知會各位同學,請各位
同學務必確認。
在通訊錄未完成前,所辦暫以碩一班代之電子郵件通知。入學後通訊資料如有
錯誤或更動處,務請主動通知所辦更正,以免漏掉相關之重要訊息。
二、助學金申請及課程助教之安排
(一)、請碩一班代於9月底前收妥班上助學金申請表格(指導教授須簽名)及切結書
(切結書釘於申請表格後),交所辦處理。碩一新生除在職生不得領助學金外,
其餘碩一新生均須協助所上課程助教或相關行政工作,方得領取助學金。
(二)、助學金表格上須貼上學生證及郵局存摺影本,並只能使用自己的郵局帳戶。
(三)、請碩一班代整理課程助教名單,於9月底前送回所辦。(部份課程已由授課老師
指定助教者,不必再填),未擔任助教之碩一新生,仍須協助所上課務行政相關
工作
三、修課注事事項
(一)、本所修課規定,請詳閱本所「碩士班須知」
(二)、請依本所修課規定填妥「修課計畫表」,並請指導教授簽名後,於9月底前送
回所辦備查。同時,並將電子檔寄回所辦,副本寄給指導教授。
(三)、預備性先修課程,如因課名不同而無法確認時,可請指導教授於修課計畫表上
認定之。預備性先修課程沒有抵免學分的問題,入學後如修習U字頭以上之預
備性課程,成績滿70分,則可以列入畢業學分。
(四)、規劃組部份課程雖同時具有核心課程及實務課程性質者,但僅能就核心課程或
實務課程擇一列入,不得同時抵代兩種必修課程。
(五)、本所原則上不辦理抵免。本所僅同意大學時曾於本所所開之必修科目,可於入
學後辦理抵免,但入學後仍須另外修滿本所規定之30學分。學校開放網路申請
抵免時間為暑假8月中旬以後。
註:以上相關表件、須知,均已置於本所網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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