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toast (小白)
看板GIDT
標題[情報] 研三的同班同學們
時間Wed Aug 31 09:00:24 2005
一、八十六學年度起入學者(在職專班生及管理學院EMBA班除外),碩、博士班前二年收取學雜費 (含基本學分費)不另收學分費;而第三年起僅收取學雜費基數至其畢業止。學雜費(基數)63%為學費,37%為雜費。
二、教育學分費另計;語言實習另收實習費、生技學程另收耗材費。
三、夜修學分繳費,依本校「學生夜修辦法」之規定辦理。
p.s.:選讀生繳交學分費。註冊時須繳交網路費、住宿費。
我收到繳費單了
一萬三
不管學分多少
不加收學分費
跟我之前認知的不一樣:P
好啦 這樣就可以放心選課了
沒有九學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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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70.211.180
1F:推 JLChiou:喔喔,一萬三啊,比想像中少,有種莫名的喜悅:P 61.228.183.192 08/31
2F:推 iamdaphne:那我就可以再修幾堂了..呵呵.. 61.30.9.13 08/31
3F:推 cyla:意思是我們之前都是冤大頭囉...?!^^;; 218.184.80.111 08/31
4F:推 snowshedow:啊我動搖了,我是不是該多修幾堂課..... 140.112.5.71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