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pys (lu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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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回應桃園地院判決同志不准收養小孩
時間Sat Sep 8 09:02:54 2007
同家會回應 聯合-女同志收養小孩 法院不准
同志領養》單身身分聲請 2男分手爭兒
相關新聞請見
http://www.wretch.cc/blog/LaMaNews&article_id=19300939
(1)「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回應桃園地院判決同志不准收養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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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簡稱同家會)對於今日桃園地院判決同志不准收養
小孩,感到十分不予認同。
首先,我們認為法官的判決是明顯的恐同症。法官駁斥女同志收養的第一個主要理
由,是以為孩子可能發生所謂的「性別錯亂」。這是個極為沒有根據的恐同說法,
實際上在國外已有許多研究發現,在同志家庭長大的小孩,對性別角色關係的認
知,比一般人來得健康、開放。同志家庭的小孩,能提早知道世界上有各種不同的
性別可能性、男孩或女孩都可以陰柔或陽剛。不僅不會有性別角色的混淆,相反
的,他們能發展出更有包容與理解力的正向人格特質。再者,法官所慮顯然有其錯
估之處,因為,小孩社會化的環境不是僅由雙親提供,另有鄰里、親戚、學校等可
以接受到各種性別氣質的場域,有多樣化的學習機會,他們的學習觸角是更多元且
開放的。
第二,我們認為,法官的判決完全規避了社會應負起共同建造平等友善環境的責
任。法官以為同志家庭的小孩在學校會承受極大壓力,或遭同學和朋友取笑。既然
如此,法官更應該透過明智的判決,幫助扭轉外在社會的歧視,而不是漠視性別弱
勢的家庭權、而更助紂為虐地加重了性別歧視的社會現實。
這次的社會事件,顯示了我國即便已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多年,法官卻在這次的判
決上明顯的保守退步,豈不令人失望、匪夷所思? 在英國,從國小開始就將性別
多元教育納入學校課程,一同閱讀「我有兩個媽媽」這樣的繪本,從制度面、文化
面,讓社會理解多元家庭的存在,以社會教育的方式讓人們從小了解差異、尊重多
元。
仔細分析這次的個案,我們驚喜的發現,女同志伴侶雙方家庭都接受他們的同
志身分,也都欣然願意共同照顧小孩,小孩將在充滿愛的環境下長大,並不如
法官所臆測的將是歧視與壓力。因此,我們在此呼籲法官與社會大眾面對同志
家庭真實的生活,同志家庭的小孩亦
能受到良好的照顧與關愛,我們希望社會正視同志想要組成家庭、撫養小孩、
替社會養育優秀人品的下一代,不應該阻礙同志組成家庭的權利。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簡稱同家會)目前針對此案,著手進一步的聲
明與行動,並計劃邀請法官與家扶中心,於9/13-16皇冠小劇場,觀賞台灣第
一齣同志家庭舞台劇「一百種回家的方法」(三缺一劇團),增進溝通、消弭
誤解。
(2)「我媽100分,別管社會偏見」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2007.09.08 01:53 am
「我媽媽一百分,是社會的偏見讓我錯亂!」廿八歲的拉媽之女小夏說。
小夏的媽媽一直都是個拉子(女同志),也公開身分,但在年輕時基於家庭
壓力,和小夏的爸爸經由媒妁之言成婚,也生下小夏姊妹倆。
從小夏有記憶以來,爸媽感情就不好,爸爸從不盡養育子女責任,回想起來
,小夏仍覺得「很恨爸爸」,反而較親近媽媽帶回家的女友,口中喊「乾媽
」,心裡清楚這就是媽媽的愛人,卻從不奇怪「為什麼是女的和女的在一起」。
「我明明覺得媽媽很好,鄰居卻對著我說妳媽是同性戀,好像同性戀很不好
,這種錯亂折磨了我好幾年!」小夏說,當時第一次聽到「同性戀」字眼,
自己去找資料,發現社會都把同性戀妖魔化,但每當她面對媽媽,都看不出
媽媽哪裡「奇怪、不正常」,就這樣在兩種價值觀間痛苦多年。
直到高中,小夏才豁然開朗,覺得何必照社會偏見來看媽媽,「我要用自己
的想法看媽媽,不需要別人告訴我。」
這回看到法官裁定女同志不准收養小孩,原因是「可能造成性別錯亂」,小夏
很憤慨:「難道同志都是同志養出來的嗎?」她說,社會假設異性戀家庭才會
養出健全的小孩,但以她為例,媽媽不但取代爸爸角色,還另添了個媽媽,給
了她一切。
【2007/09/08 聯合報】
拉媽的困境 皇冠小劇場演出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2007.09.08 01:53 am
一對女同志想收養女嬰,被法官以「會造成幼兒成長的性別錯亂」裁定不准,
長期接觸相關個案的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指出,其實就他們觀察,同志的孩子
通常都適應社會良好,外界不了解才會白擔心。
針對這許多問題,同權會成員陳亮君將導演一齣劇「一百種回家的方法」,將
她身邊碰到的拉媽(身為母親的女同志)故事編入劇中,反映出同志組成家庭
時所碰到的種種社會困境。
該劇十三至十六日在皇冠藝文小劇場演出,票早在一個月前就賣光,同時在劇
場大廳擺「拉媽創意市集」,讓大家體會到「拉媽是存在的」。
同權會指出,他們接觸的拉媽,教育作風往往很開放,孩子從小就無形學到平
等的價值觀,不受偏見制約,活得更自由。
「所謂缺席的父親形象是想像出來的,小孩該學習的不就是美德和善良嗎?」
同權會指出,外界對拉媽的質疑是因為不認識拉媽,才會基於異性戀結構產生偏見。
【2007/09/08 聯合報】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本會成員為將來希望擁有小孩的同志,也包含已經有小孩的同志伴侶,提供
同志家庭互相協助網絡,一方面也積極爭取同志家庭的相關權益。)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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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帳號:郵局代碼 700 帳號0311004-1888276捐款後請來信確認 謝謝
女同志媽媽聯盟MSN社群:
http://groups.msn.com/lesbianmotherhood (採審核制)
拉媽報(LaMaNews):
http://blog.yam.com/la_ma_news
※小夏的故事詳見 拉媽報2006.07 第五期 我的媽媽是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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