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IOOP (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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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詹智堯 鍾承佑 今年可打職棒
時間Tue Feb 19 19:20:33 2008
也有另一種可能...那就是記者自己也搞混了,
這個是有案例的,詳述如下
補充役國手 可望明年打職棒
【記者方正東/報導】
中華棒協秘書長林宗成昨天轉述體委會官員的想法,「凡參加過亞運、奧運或奧運資格賽的
補充兵役球員,體委會考慮,傾向開放他們可參加明年的職棒季賽」,如果此事成真,包括
杜章偉、高志綱、林恩宇等球員,明年職棒季賽就可在戰場上與球迷見面。
依據體委會初步訂定的原則,目前代訓球員中有林恩宇、林岳平、高志綱、杜章偉等四名球
員符合規定,林岳平、林恩宇分別在明年2月及4月退伍,因此後年才退伍的中信鯨杜章偉、
統一獅高志綱兩人將是最大受益者。
補充兵役球員比照曹錦輝、王建民等旅外球員,可在代訓單位上場比賽接受代訓,國內職棒
、業餘棒界共同爭取,據了解,站在鼓勵球員的立場,棒協原建議僅開放今年參加奧運的補
充兵役球員適用,不過林宗成表示,「體委會經過考慮之後,傾向開放參加亞奧運及奧運資
格賽的球員均適用」。
中華聯盟秘書長李文彬得知此消息後表示,「不滿意,希望體委會能做更大範圍的開放」,
李文彬表示:「會與體委會繼續溝通,希望能縮短補充兵役球員的役期,目前補充兵役與替
代役球員一樣,都是服1年8個月的兵役才退伍,未來能否讓補充兵役球員1年之後即退役,
提前加入職棒。」
但不管體委會最後決策為何,此一決定已是一大進步,依照此一原則,目前在鯨隊的杜章偉
、獅隊的高志綱兩人,都是去年札幌亞洲賽及今年雅典奧運的國手,因此明年季賽他們兩人
都可參加職棒的球季賽,球迷將提早看到他們在職棒戰場上展現身手。
除了杜章偉及高志綱,旅外球員黃俊中、陳偉殷、陳鏞基以及剛加入多倫多藍鳥隊的耿伯軒
,均適用此條款,只要服12天補充兵役,即可「委外代訓」,因此這將是國內球員的一大福
音,應可激勵球員努力拚戰,為中華隊爭取最高榮耀。
【2004/12/04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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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林恩宇根本不是服補充役,也沒有提早退伍,詳述如下:
1/21/2005 2:41:52 AM
[自由時報記者王翔/台北報導]體委會昨天敲定補充役球員可提早打國內職棒,如果作業來
得及,鯨隊杜章偉、獅隊高志綱,最快職棒十六年開幕戰三月十二日前,就可登錄為兩隊一
軍球員出場比賽,這是國內職棒發展的重大政策。
體委會原本對是否開放補充役球員有兩種看法,副主委黃啟煌認為必須給國內優秀球員更好
的訓練環境,目前職棒一軍的實戰,的確比二軍代訓和留在業餘有效;加上已開放旅外球員
就業,以公平的角度處理,沒有理由不允許補充役球員參與國內職棒。
目前適用服補充役的比賽包括奧運、奧運資格賽、亞運,體委會競技處也強調,未來棒球補
充役對象也是這三項國際賽的國手。
現在除了杜章偉、高志綱留在國內,還有誠泰隊林恩宇,他是二○○三年亞錦賽國手,但他
目前已服替代役,四月即將退伍,競技處表示,替代役不可能再轉服補充役,林恩宇反而無
法提早在三月投入職棒。
旅外球員適用補充役者包括奧運的林威助、陳鏞基、耿伯軒、陳偉殷、黃俊中,釜山亞運的
郭泓志,其中林威助已完成十二天役期。
競技處指出,郭泓志當年以役男身份到道奇隊,已觸犯兵役法,所以他必須先解決先前觸犯
的法令,才能再適用補充役。
體委會預計在農曆春節後和國內職業球團討論開放補充役球員,同時簽署協議書,最主要內
容是以後奧運、奧運資格賽、亞運等重大國際賽的徵召。
杜章偉、高志綱所有條件比照國外球員,可以先打職業比賽,再自行於非球季期間服完十
二天兵役,再接受體委會五年的列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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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現在,看一篇最近讓大家一頭霧水的報導
[聯合新聞網]
◎ 代訓球員要解禁 入選中華隊最快
【聯合報╱記者馬鈺龍/台北報導】 2007.12.28 03:56 am
中職選秀會,各隊選進的代訓選手如果要解禁馬上投入賽場,只能靠入選明年3月的奧運資
格賽中華隊,如此才可能最快今年球季就上場。
那些選手有這種實力呢?選手狀元林益全如果受傷恢復良好,而且也被選上中華隊陣容,他
最有機會,此外像廖英傑、許銘倢、詹智堯都有可能靠著入選中華隊而直接解禁。
根據體委會
「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選手列管期間管理考核要點」第9點規定,只
要這些
代訓選手入選國家隊,參加資格賽就可以解禁,但得由棒協檢附與職業球團簽署之協
議書,向體委會申請參加國內、外職業運動之訓練及比賽,經審查核定後,5年內應接受體
委會徵召,代表國家參加比賽。
如果這批代訓選手沒有被選進明年3月奧運資格賽的中華隊,那就得依體委會規定,代訓1年
後才能投入戰場,最快也要等到明年球季。
體委會成立代訓制度,但各隊成立二軍績效不如預期,明年體委會將檢討,不排除停止實施
。
【2007/12/2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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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奇怪的地方是上一篇明明是援引
"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選手列管期間管理考核要點"
不過他提到的選手居然是補充役+替代役,而非法規上所講的"補充役",
這樣會讓人疑惑補充役和替代役到底是不是同一套法規?
或是說替代役法規到底有沒有相關規定?
所以我們來看法條到底怎麼寫,先看補充役的部分:
九、曾經代表國家參加奧運會、亞運會、奧運資格賽之
補充兵役選手,
得由所屬單項協會檢附與職業運動團體簽署之協議書,向本會申請參
加國內、外職業運動之訓練及比賽,經審查核定後,實施五年列管。
列管期間除有非可歸責於己之因素,應接受本會徵召,代表國家參加
比賽。
http://jirs.judicial.gov.tw/change/200502/29713.html
http://www.ncpfs.gov.tw/law/law-1.aspx?No=64
嗯...完全沒提到"替代役"三個字
在來看一下替代役相關規定:
http://www.ncpfs.gov.tw/law/law-1.aspx?No=63
(想看的建議用火狐開)
其中並沒有看到替代役法規中有和補充役相同的規定
我不能保證替代役的法規後來有沒有修正還是說有其他的辦法之類的,
也不知道能不能提早打職棒,
不過從過去的新聞看到現在,的確是沒看到任何有關替代役可提前打職棒的案例或法規,
而較新的聯合報報導是"引用補充役規定的法條但同時用在補充役和替代役上"。
中央社的新聞則是直接將林益全放到"補充役"裡面,然後用補充役的規定解釋,
我不知道林益全後來到底是服補充役還是替代役,不過仔細看的話會發現中央社那篇
似乎把補充役和替代役給搞混了...如下:
今天的中華職棒選秀會上,共有五十三名球員報名參加選秀,其中有三十五位是
替代役、
補充役的役男球員,原本依體委會規定,
在服完十二天補充兵役的球員,還需接受列管一
年,而在這段時間內,球員不得和國內外任何職業隊簽約。
也就是說,
今年的選秀狀元林益全,既使在服完補充兵役後,仍需列管一年,無法和興農
牛簽約。
..............
對於詹智堯、
林益全、許銘倢、廖英傑等人,雖然仍是代訓選手,但這些球員入選明年三
月奧運資格賽的機率很高,而選中這些球員的球隊,很有機會在明年球季開打前就和這些
即戰力球員簽約。
我有點搞不清林益全和許銘倢到底是服那種役別,
但以過去新聞來看記者搞混是有先例的,
所以最近這幾天的新聞如果又出現搞混的報導似乎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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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18.210
1F:推 showby:推 太猛了 林益全他們好像是替代役的樣子? 02/19 19:24
※ 編輯: UIOOP 來自: 61.228.118.210 (02/19 19:43)
2F:→ eilgreen:推一把 希望替代役的不能上 ( ̄y▽ ̄)╭ 02/19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