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epdish (Keep The Faith)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國媒] 立院噴漆被傳喚 施明德女兒嗆:來我家
時間Fri Apr 18 19:23:37 2014
立院噴漆被傳喚 施明德女兒嗆:來我家抓我
http://www.nownews.com/n/2014/04/18/1197122
2014年 04月 18日 11:52
▲對於接獲傳票,施明德女兒施蜜娜表示不會到案。(圖/華視新聞)
http://goo.gl/VbVB04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的女兒施蜜娜,
在 318 學運期間在立法院留下
「當獨裁變成事實,革命就是義務」
的噴漆。
17 日下午她收到中正一分局的傳票通知,理由是《妨害公務》,不過施蜜娜卻嗆說:
若是要問話,乾脆來我家抓我比較快。
根據華視新聞報導,施蜜娜表示,不會去接受這個傳票,也不會到場,
以後的檢察官法官或任何一個國家機關的傳票都不會接受。
她更說:
「我完全不接受這個現在正在統治我們的政府,政府是會換的,
可是公民永遠都是存在的。」
對於警方可能申請傳票將她拘提到案,施蜜娜表示:
「他們可以到街上逮捕我,可以到我家來逮捕我,他可以來任何地方把我逮捕!」
針對警方近來陸續約談反服貿學運學生,在美國宣傳新書的前副總統呂秀蓮指出,
「學生行使抵抗權,雖然占據立法院並不合法,
而她在出國前聽到司法單位要約談學運相關人士,其中有些人可能會被起訴。」
呂秀蓮強調,支持司法毋枉毋縱,但最好能夠從輕發落,如果處理不慎的話,
可能會引起另一波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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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妨礙公務?懇請法律系大大來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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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們奮力前進,卻如同逆水行舟,註定要不停地回到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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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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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RS:叫警察解釋 04/18 19:27
2F:推 ab32110:這怎樣都不是妨礙公務吧? 04/18 19:28
3F:→ WRS:毀損罪太輕 又必須由院長提告 警察硬想的理由 04/18 19:28
4F:→ IDfor2010:這不會是妨害公務 而且她未滿18吧 04/18 19:29
5F:推 timshan:未成年阿 要找也是去找她爸XD 04/18 19:29
查了一下 塗鴉怎麼查 都不是妨害公務阿
http://goo.gl/Xd4crN
※ 編輯: deepdish (220.135.88.95), 04/18/2014 19:30:57
6F:→ WRS:這就是欲加之罪啊 叫警察自己解釋 04/18 19:29
7F:推 greenpine:塗鴉犯什麼法? 04/18 19:30
8F:→ timshan:這個案例檢察官會不會開拘票都還是問題XDDD 04/18 19:30
9F:→ IDfor2010:毀損罪 那要院長提告喔 要有王院長的那科大印章蓋下去 04/18 19:30
10F:噓 david0605:希望拘提時不要像那個人一樣哭出來 04/18 19:31
11F:推 WRS:滿14負刑事責任 警察素質低 人民也用功點好嗎? 04/18 19:31
12F:→ IDfor2010:要由少年法庭開隨行通知書 不是拘票 也不能任意上銬 04/18 19:31
13F:→ vincentix:超可怕der 立法院也是巨人的身體形成,當然構成強暴脅迫 04/18 19:32
14F:推 jointrick:說不定是妨礙名譽XDDDDDD 04/18 19:34
15F:推 janny366:硬拜罪名 04/18 19:45
16F:推 LeonardoChen:罪名只有一個啦,就是讓馬卡茸沒面子 04/18 20:04
17F:→ jojomaan:她真的很有勇氣 04/18 20:27
18F:推 qaz963747: 請看呂秋遠律師fb有教戰守則 04/18 20:37
20F:推 laughingfish:超有GUTS!! 04/18 22:40
21F:推 yellowsky805:推Ma大 04/19 00:44
22F:→ borne1130:環保局開單?? 04/19 09:29
23F:推 taot917:家裡有背景,當然是有骨氣 04/19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