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ASkako (kako)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爆料] 郝龍斌FB
時間Sun Apr 13 22:53:25 2014
http://ppt.cc/U7nW
把和平理性還給社會,不認同公審方式,也不會批准方仰寧辭呈
---------------
昨晚群眾包圍中正一分局,是一次
嚴重的違法集會。我第一時間進入市警局應變,也和警
方一起做好各種應變準備,包括保護附近所有中央政府機關。
當時民眾透過網路不斷散佈各種不實謠言,為避免更多群眾聚集,我在第一時間指示警察
的處理原則,首要是安撫群眾情緒,盡量以軟處理,促使群眾盡快散去,但前提是群眾保
持和平非暴力,絕不容許衝撞政府機關。
昨晚,有上千名群眾聚集在一個狹小的路口,附近商家眾多,且正逢補習班放學時間,考
量若當時採取強制驅離,勢必造成群眾受傷,甚至在附近流竄,造成商家和路過民眾不可
知的危險。
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如果昨晚警察在群眾情緒激動的情況下,採取強制驅離,今天的台北
街頭會有安寧嗎?
因此對於警察忍辱負重,竭力克制,未採取強制驅離作為,讓群眾順利散去,我認為處置
得宜,應予肯定。
方仰寧分局長在過去二十多天,處理群眾運動,
堅守崗位,
不卑不亢的表現,全國民眾都
看在眼裡。但既然昨天有民眾投訴,我們也一定會調查。
目前,我對昨天早上驅離事件的初步瞭解,警察是依法驅離,而且全程採取柔性驅離,詳
細的情形警察局內部會有完整調查。
而對於方分局長昨晚提出口頭請辭,我個人非常不捨,我也不能認同用這種公審方式來對
付執法人員。
因此除非調查發現有任何不當,否則我
不會批准方分局長的辭職,並且希望他繼續忍辱負
重,堅守崗位。
學運期間,雖然造成各種不便與紛擾,但是在尊重民眾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台北市民都給
予學運最大的包容。
但是現在學運的訴求已經被重視,台北市民的包容,警察同仁的體力都已經到了臨界點,
抗議民眾必須還給台北市民一個安寧的生活環境。
如果繼續這樣任意包圍政府機關、佔據街道,對台北市民造成不便與不安,我們將
嚴正處
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232.188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FuMouDiscuss/M.1397400807.A.F4D.html
1F:推 WenliYang:嚴重的違法集會!!! 04/13 22:53
2F:→ akuma183:發現有任何不當<<拔草測風向 尚書大人還真機靈 04/13 22:54
3F:噓 curtischang:為什麼不阻止違憲的下屬? 04/13 22:54
4F:噓 linhunk:白癡好彬彬 04/13 22:54
5F:推 a1122334424:是一次嚴重的違法集會。我第一時間進入市警局應變 唉 04/13 22:55
6F:推 cc88:嚴重?!國民黨是沒見過世面喔 04/13 22:55
7F:→ Ho1liday:下去 04/13 22:55
8F:噓 banghsnu:大家可以想一下,如果一分局沒有違憲驅哩,會有包圍嗎? 04/13 22:55
9F:推 diefishfish: ^_^ 04/13 22:55
10F:→ dancing0618:七合一選舉開跑了,政治人物必須選邊站 04/13 22:55
11F:推 Sensitive:幫補血 04/13 22:55
※ 編輯: KUASkako (1.172.232.188), 04/13/2014 22:56:09
12F:→ PACAT:層級就這樣了 ... 04/13 22:56
13F:→ jackyxxx:我想問 昨天的路過 違法在哪 04/13 22:56
14F:→ dancing0618:為了讓連勝文順利當選台北市長,郝市長必然要表態 04/13 22:56
15F:→ koxinga:白狼呢????白犬呢??? 04/13 22:56
16F:噓 jasonboy39:為什麼講得好像不能控制警方要不要強制驅離 04/13 22:57
17F:→ dancing0618:明明是路過,為什麼大家都說是包圍 04/13 22:57
18F:→ MashRoom:他說你違法就違法 他說路過就路過 好大的官威啊~ 04/13 22:57
19F:噓 pock:醒醒好嗎郝斌斌,快想起白狗!!!!!!!!!!!!!!!! 04/13 22:59
20F:→ mindsteam:郝市長,身為臺北市民,我對您感到很失望。 04/13 23:01
21F:推 nijifish:他的和平理性就是違憲也要裝死阿,這根本是在容忍納粹了 04/13 23:01
22F:推 benbobo:聖光阿 04/13 23:02
23F:噓 honeyombd: 04/13 23:04
24F:噓 susanna026:路過是違法?說犯那條法呢? 04/13 23:04
25F:→ susanna026:違憲違法的局長多委屈?不要笑破人肚皮吧? 04/13 23:05
26F:→ susanna026:連路過國民黨利委想修法 到底要不要臉? 04/13 23:06
27F:噓 wunei:標準收割人物 怕被朱立倫蓋過齁~ 04/13 23:07
28F:噓 lucef:白狗呢? 04/13 23:23
29F:噓 donis12345:違法大於違憲嗎 04/13 23:24
30F:噓 gg889g8:有白狼的前例你要怎圓都圓不起來 04/13 23:27
31F:→ K77251:這樣也好 真請辭準了 又要搏同情了 04/13 23:41
32F:噓 lampardoRio:皓呆兵 04/13 23:56
33F:噓 bryant1228: 04/13 23:57
34F:噓 solarren:郝乒乓還在乒乓喔 04/14 00:10
35F:噓 genka:科科 04/14 00:16
36F:噓 Runna:路過發明人 04/14 00:36
37F:推 sonic5566:我覺得很好啊,選舉照妖鏡,趁這段時間挑以後支持對象 04/14 01:05
38F:噓 rhjy:看 十頭 04/14 01:57
39F:噓 Subaudition:大家噓文之餘也請上去紓發各位的看法.務必字字斟酌 04/14 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