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ASkako (ka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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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媒] 411"路過"中正一分局 最快周三函送
時間Sun Apr 13 21:55:4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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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路過"中正一分局 最快周三函送
台大生洪崇晏,411嗆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因為言論涉及恐嚇,法界人士認為,這席話
恐怕觸犯2年以下刑期,另外率領群眾阻擋員警蒐證,也犯下妨害公務和違反集會遊行法
等罪,警方最快16日就會函送地檢署偵辦,洪崇晏下午向方仰寧道歉,但他也還原當天的
「暗殺」說,強調沒有恐嚇的意思。
台大學生洪崇晏,411當著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的面,嗆聲「可能害自己被暗殺」,不過
事情過了兩天,他再度出面,強調這不是恐嚇,正式向方仰寧道歉,也還原當天說法,不
過除了「暗殺」這句話以外,其實洪崇晏還有警告方仰寧要小心,這些話,在法界看來,
恐怕已經涉犯刑法恐嚇罪,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
千人包圍警局,聲稱是路過,但這樣行動,也被警方認定違反《集會遊行法》,和《刑法
》妨害秩序,兩罪分別得處2年以下徒刑,另外,阻止警方驅離、蒐證,同時犯下《刑法
》妨害公務罪1年以下刑期和妨害自由罪3年以下刑期,加上群眾辱罵員警,也會吃上最重
6個月刑期的妨害公務罪,這些行為如果都有,加一加,面臨最重10年半徒刑,警方預計
,16日就會函送地檢署偵辦。
對於接下來將面臨的刑責問題,洪崇晏說會接受司法調查,也對林飛帆和陳為廷的相挺,
說聲感謝。
突然有效率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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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aijr:那張安樂呢? 04/13 21:56
2F:推 goetze:要出發前還發簡訊給記者~然後自己不是首謀 04/13 21:57
3F:→ dearjohn:到時候司法不公又有一群人要上街頭了。 04/13 21:57
4F:→ aqsss:是因為沒有唱中華民國頌? 04/13 21:57
5F:→ goetze:現場還被自己人指出是首謀~好好笑 04/13 21:57
6F:推 onceuse:張安樂?好像說他是路過去立院請願 沒事 04/13 21:57
7F:→ prkfcpr:千人十年半,等你判喔~ 04/13 21:58
8F:→ goetze:話說~一個學生懂得發給記者簡訊真不簡單呀~~哈 04/13 21:58
9F:→ viv0102:為何張安樂的行動稱為路過,但411中正一分局的事情就被稱 04/13 22:07
10F:推 Beanoodle:是不是沒有罵髒話所以要被函送? 還是忘了唱中華民國頌? 04/13 22:07
11F:→ viv0102:為非法集會?? 04/13 22:07
12F:推 allure1:下次要記得罵:你們都是台灣人幹出來的 04/13 22:08
13F:→ fhrl:張安樂不用函送嗎?警察尊嚴掃地 04/13 22:10
14F:推 wmtsung:最近政府機關拼命在號召人民去路過是怎麼回事啦? 04/13 22:15
15F:→ pock:白狗呢?????????????????? 04/13 22:37
16F:推 millerthj:跪在警政署 洗門風. 04/13 22:42
17F:噓 Rindler:哪裡來的法界人士啊?不專業程度頗呵 04/13 23:37
18F:噓 susanna026:路過散步要警察同意嗎?白先生可以 民眾不行嗎? 04/13 23:40
19F:噓 susanna026:請問憑什麼認定民眾路過都犯罪呢? 04/13 23:41
20F:推 pkjkimo:台北市只準白狼路過~~郝聾冰好大德政 kmt+黑道+暴警 04/14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