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shan (軒哥)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國媒] 犯罪被害人權協會:「路過」是市井無賴
時間Sun Apr 13 14:14:41 2014
犯罪被害人權協會:「路過」是市井無賴的說詞
2014年04月13日 13:02
中華民國警察警聲會、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支持警察嚴正
、專業執法,也譴責11日當晚包圍中正一分局的群眾。協會理事長趙惟漢表示,方仰寧不
卑不亢,做對的事情,應當「破格調升」,萬不可去職下台。他也批評「假路過、真聚眾
」的做法,「這根本是市井無賴的說詞,硬拗!」
協會副理事長、警大教授許福生則說,警察執法動輒得咎,若強占立院、擅闖行政院、包
圍警局都沒事,群眾視法治如無物,社會將回到原始的「叢林法則」,比誰的拳頭大、子
彈多,這絕非進步國家所能容忍。
該協會也呼籲11日聚眾的號召者勇於承擔,好漢做事好漢當,既然敢號召,就要勇敢站出
來,不要躲在網路世界,以「自發性行動」作為卸責之詞。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413001914-260407
路過並不是人民發明的 是政府發明認證的! 還我路過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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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Zeel:我也覺得是硬坳,台北市政府踹共。 04/13 14:15
2F:→ LThomas:市府認可,請循體制內機制申訴喲。 04/13 14:15
3F:噓 allsheep:他在說什麼,現在就是政府的拳頭比較大啊 04/13 14:16
4F:→ allsheep:現在沒一個敢講白狼的就對? 04/13 14:16
5F:→ Crazyheros:去問台北市長阿... 04/13 14:17
6F:→ allsheep:現在大家就狂跳針把以前講得當沒發生過 04/13 14:17
7F:→ taiwan1789:郝:我說路過就路過 說違法就違法 04/13 14:18
8F:→ FDDFDFDA:怎白狼當時沒人說XDD 04/13 14:18
9F:→ pock:靠腰白狼是被河蟹了喔 04/13 14:18
10F:噓 homeboy528:白狼呢 04/13 14:19
11F:→ Albulaan:說的對 快發起「24萬人上街挺方神」活動 記得先申請路權 04/13 14:19
12F:→ jetalpha:論拳頭大,島內有誰能大得過政府?誰對抗不守法的政府? 04/13 14:20
13F:推 allsheep:會有人出來說你是法官嗎,守不守法你說的算嗎 04/13 14:21
14F:→ jetalpha:今天不是政府幫白狼用「路過」開脫,誰會去「路過」? 04/13 14:21
15F:推 sugoichai:明明現在就是學生和群眾的拳頭比較大,警察超像小媳婦吧 04/13 14:22
16F:→ a1122334424:本來是說要路過去告狀 路過上廁所@@ 快閃性質 我猜的 04/13 14:22
17F:→ allsheep:警察像小媳婦,哪裡像了= = 04/13 14:23
18F:推 diskdie7045:這些力挺警察的單位怎麼沒有提到方的作法跟誰先路過 04/13 14:30
19F:推 evaji548:白狼... 04/13 14:41
20F:→ emeth66:黑道可以路過 民眾不能路過(O_< 04/13 14:42
21F:推 echosnail:干白狼屁事!他說他路過了嗎? 04/13 15:03
22F:推 echosnail:集會不敢光明正大說集會,路過!這就是小屁孩硬凹 04/13 15:05
23F:→ timshan:路過是政府講的 我就是在靠北政府開了這惡例!! 04/13 15:06
24F:→ allsheep:沒錯啊,台北政府,分局長都說白郎是路過喔 04/13 15:12
25F:→ onceuse:他是說O狼是市井XX???? 04/13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