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epdish (Keep The Faith)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分享] 這不是國家暴力?那什麼是國家暴力?
時間Sat Apr 12 02:19:16 2014
以下在 FB 看到分享來一下 本人非作者 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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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pumashen/posts/10153997573895654
不少聲音又開始出來了,認為路過中正一分局是讓學運失焦,
東森主播公開指名這些抗議者是暴民(但白狼不是喔!),
「警察何辜?」的論掉再度上演。
這些聲音真的是搞不清楚狀況。
都 24 天了,智力仍然沒有增長。
我們來複習整件事情,整件事情就是一句話:
「國家違法,曲解法律,但我們無法制衡」!
國家怎麼違法?
美麗灣案違法、大埔案違法、然後違法調查涉案人士。
違法的方式是什麼?
就是曲解法律!
關場工人案曲解法律,洪仲邱案曲解法律,保外就醫曲解法律,
連檢察總長都可以曲解法律,陪這個國家玩那麼大,
最後為了服貿過關,國家繼續曲解法律,讓法案 30 秒過關,
因而引發學運。
學運過程當中呢?
警察受上級命令,以違法方式,拍肩膀鎮壓學生,
白狼放話衝入立院,警局上層解釋為路過,曲解法律,保護違法者。
今天呢?
原本「不驅離」突然變強製驅離,這不打緊,
中正一分局竟然以違憲的方式,永久禁止公投盟的集會遊行申請!
在沒有法律授權情況下,直接把公投盟列為黑名單!
當被質疑違憲時,方仰寧竟然說:
「即使違憲也要做」!
當一個國家可以清楚明白地告訴你他違憲也沒關係,
請問是國家暴力?
還是抗議暴力?
都已經24天了,這個國家竟然繼續曲解法律,違法行事,
造成大眾自發性地上街抗議。
(順便跟大家複習一下,這就是今年大法官說合憲的自發性集會!)
結果呢,一堆酸民加上無知的公眾人物,跳針學運失焦,
跳針暴民,這些人這幾年都不看新聞就算了,
難道這 24 天是白活了嗎?X!
最後,不要造營造警察vs抗議民眾的弱弱相殘了,
明明違法的是分局長,警察只是奉命行事,大家訴求是針對局長!
又把警察何辜拉進來是怎樣?
誰不知道警察無辜?
然後呢?
因為警察無辜,所以今天大家都不用抗議了?
以後違法的國家是不是只要把看起來最無辜、
眼睛最水汪汪的警察推在第一線,大家都不用抗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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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說他是配合保六。
很好,保六是行政院的。
所以我們就是要把下令局長違法的人揪出來,
如果局長也是傀儡,那麼就一定要更大咖的在後面,
不斷地煽動無辜的警察們違法。
我從 324 開始就一直強調:
「行政院在國家違法亂紀當中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
我今天還是要再強調一次。
行政院是除了馬英九之外最大的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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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身邊的朋友可以繼續對這些國家違法不斷地視而不見,
說真的,不用再浪費時間跟他們解釋了。
洪崇晏兄,現場不給你維持秩序,你也不是發動者,
你絕對不是首謀,不要被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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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有人問需要那麼激烈嗎?
我想問的是,一個合憲的自發性集會哪裡叫做激烈?
不要再被儒家思想束縛了,「包圍請局長出來說明」絕非激烈!
有人不禁問:可是為什麼不用別的手段?
用了啊!
就今天質詢啊!
然後局長說:
「違憲我也要做!」
為了讓局長出來說明,以一個合憲的自發性集會站出來,很激烈嗎?
我不認為。
當然,如果有違法(傷警),那當然要負責。
我從來不會去否認任何相關的違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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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們奮力前進,卻如同逆水行舟,註定要不停地回到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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