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yon1009 (允衡)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爆料] 幹 是道歉個毛
時間Fri Apr 11 22:39:53 2014
1. 為今早驅離造成觀感不佳道歉
2. 公投盟從寬處理
3. 口頭請辭
幹,
1. 你根本不是為了你違憲跟違信道歉啊,道歉社會觀感有三小用
2. 從你媽寬,他們合法申請路權哪裡犯法?今天你單方面違憲欸
幹 哪裡道歉
幹,老子在現場聽到一肚子火還一堆人相信他道歉了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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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sissy27:幹 04/11 22:40
1F:→ man790810:就一堆反動派的阿04/11 22:40
2F:→ terry456:不要在煽動 只會偏頗+無限上綱 在中正分局學生 洗洗睡吧04/11 22:40
3F:→ a7983115:大哥冷靜 請聽現場指揮04/11 22:41
4F:噓 pain0:白癡好多04/11 22:41
5F:推 birdbaby:拜託回家好嗎?你們知道你們現04/11 22:41
6F:推 parkpet:冷靜...一子錯全盤輸04/11 22:41
7F:推 henrylinsj:先回家 拜託04/11 22:41
8F:噓 K77251:在無限上綱的毛阿...04/11 22:41
9F:→ a578978:現場的你加油喔,希望你能在中正一分局,跟著大聲公把馬英04/11 22:41
10F:噓 k1a1t1a1n1a:你怎麼不去警政署叫王卓鈞下台04/11 22:41
11F:推 cordeliatai:趕快回家啦,不要再鬧的04/11 22:41
12F:→ a578978:九拉下來喔04/11 22:41
13F:→ KIDDLEE:大家都洗洗睡吧04/11 22:41
14F:推 blacktruth:小刀一出誰與爭鋒 風向到變了 回家休息 改天再路過比04/11 22:41
15F:→ onetwo01:重點是路權吧...04/11 22:41
16F:噓 GGinger:可以走了 無限上綱很不好04/11 22:41
17F:→ blacktruth:較實際04/11 22:41
18F:→ supervisorz: 夠了 他都道歉了 他也只是工作執行者04/11 22:41
道歉哪裡?他根本不是為他錯誤行為道歉啊,他道歉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19F:噓 mingjay33:可以回家了 無聊04/11 22:42
20F:推 frost529:大法官判的違憲104.1.1才生效04/11 22:42
合法申請是可以單方面解除路權逆
21F:→ pain0:補推 04/11 22:42
22F:→ supervisorz: 找好冰冰還比較實在04/11 22:42
23F:推 kairukun:對啦,鄉民是很有品的。(∩_∩) 警察犯小錯而已 04/11 22:42
※ 編輯: byon1009 (42.76.170.245), 04/11/2014 22:44:25
24F:噓 z635066:別誤導,分局長怎麼可以直接推翻已送出的公文 04/11 22:42
25F:→ birdbaby:在給社會的觀感比早上的警察更不佳嗎 04/11 22:42
26F:→ kairukun:我們的敵人是馬英九,要搞清楚!!!! 04/11 22:42
27F:→ supervisorz: 主謀是好冰冰or王卓鈞 04/11 22:42
28F:→ nosweating:第一點是有問題 但第三點是說請辭接受調查 04/11 22:43
29F:→ nosweating:雖然可能會被慰留 但重點是路權 04/11 22:44
30F:推 gracy100:剛剛有民眾向警方丟數罐可樂 被洪舅舅看到 洪要把證據交 04/11 22:44
31F:→ sukiki:請大家先退回到公投盟再看處理狀況吧! 不要失焦了! 04/11 22:44
32F:→ gracy100:給警方 04/11 22:44
33F:噓 lwjw:他被馬政府幹完又被學生幹,我們可以不要一直逼他嗎? 04/11 22:45
34F:→ z635066:直接打公文臉是比違背口頭承諾更嚴重的背信,你要他用這種 04/11 22:45
35F:→ z635066:背信來做一個口頭承諾的但書才詭異 04/11 22:45
36F:噓 simdavid:昨天服貿沒有法至去爭取立法,今天是有法治的問題你去爭 04/11 22:47
37F:推 pain0:二戰屠殺猶太人按下毒氣開關的士兵也只是工作執行者 04/11 22:48
38F:→ simdavid:什麼?有什麼正當性? 04/11 22:48
39F:→ pain0:法治?如果立法規定人民沒有集會結社出版自由你要遵守這法? 04/11 22:49
40F:→ z635066:別忘每個人的祖先都是從封建時代過來的,pain到底想戰誰 04/11 22:51
41F:→ z635066:你能夠為自由灑血不表示你能要求別人為自由灑血 04/11 22:52
42F:→ z635066:現在方分局長已經道歉,請停止這種把獻祭的行為 04/11 22:53
43F:→ byon1009:你有聽他道歉的內容嗎 04/11 22:58
44F:噓 moreason:現在像極了披著民主的爆民,大家請冷靜 04/11 23:06
我最喜歡講故事了^_^
萌萌寫了借據跟寧寧借車七天,
結果寧寧借出三天就不想借了,
為了拿回車,寧寧還在萌萌的小孩面前打了萌萌一巴掌。
寧寧就對萌萌的小孩說:
「對不起讓你看到,這樣觀感不好。」
再說:
「我沒有做錯喔,是你不還我車,啊不然我們就等司法調查吧。」
可喜可賀。^_^
※ 編輯: byon1009 (118.161.252.148), 04/12/2014 00:29:05
45F:推 tkps21:官員的道歉方法都一模一樣,用王卓鈞當範本 04/12 00:20
46F:推 frost529:故事挺差的XD 04/12 00:35
47F:→ byon1009:懂意思就好啦 04/12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