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ighter (貨輪)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Re: [爆料] 兩點驅離
時間Fri Apr 11 00:09:34 2014
※ 引述《MBV1698 (SCLL)》之銘言:
: 剛剛有人說兩點驅離
: 不知道是不是假消息
: 大家一起來保護公投盟
借問一下,阿不是大法官都釋憲說集會遊行法採許可制
是違憲嗎??所以立院外圍就地合法?
阿現在又不是在立法院內部也不是在攻行政機關,
警察可以驅離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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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m90109:明年才生效啦 04/11 00:10
2F:推 ronlai:明年才生效 並且只有緊急性集會遊行有效 04/11 00:10
3F:→ eddisontw:公投盟那個位置應該還是禁制區啦 至少要退到人行道上面 04/11 00:10
4F:→ eddisontw:公投盟那個位置是立法院的大門欸... 明天以前一定會清 04/11 00:11
5F:推 oceand:快回家好嗎?真是夠了 04/11 00:12
6F:推 dearjohn:等一下繼續www 04/11 00:13
7F:推 oceand:這場鬧劇真是夠了 04/11 00:15
8F:推 ps2010337:快回家了啦 叫那些公投盟得也快回家啦 林陳都帶頭撤了 04/11 00:18
9F:→ ps2010337:別再眷戀了啦 要講換個地方講啦 立院都要還人家了 04/11 00:19
10F:推 everyanzi:公投盟在那坐四年耶! 04/11 00:19
11F:→ everyanzi:說撤銷原本申請的路權就撤,連未來的也不給申請 04/11 00:20
12F:→ ps2010337:還賴在那不走幹麻 又不是要守住立院 別再手拉手了 04/11 00:20
13F:→ ps2010337:這不是<小手拉大手,一同去郊遊>。 04/11 00:21
14F:推 epistemie:散了吧 不然到228公園也好 04/11 00:25
15F:推 cherylch:立院才不是禁制區 路權早申請好才被撤 那國法律阿 04/11 00:40
16F:推 chakichaki:不是禁止區,但是目前法律規定還是要先申請,他們的 04/11 00:45
17F:→ chakichaki:許可,之前因多次違反集遊法而遭到取消 04/11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