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rex (沒錯,請你叫我大魔道士)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Re: [爆料] 法務部放話要關學生七年!
時間Wed Apr 9 01:24:30 2014
※ 引述《breeze0221 (Chung)》之銘言:
: 法務部長請先把014,賴洗澡關回去再說
: 另外這樣放話, 難道沒構成恐嚇罪嗎?
: 喔 好像還有黃世銘?
就讓他關啊~
法務部這麼有本事的話,
為什麼不先把那些死刑犯的執行令簽一簽?
法務部是檢察官嗎?是法官嗎?
想要干擾司法獨立審判嗎?
未審先判是司法大忌都不懂嗎?
該幹的事不幹,整天只會放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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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qa17b:未審先判...你有看過原文? 04/09 01:27
2F:推 euniceang:法務部長說"違法"行為,算不算已定調結論? 04/09 01:36
3F:→ qa17b:沒違反你要起訴個屁? 有罪無罪又不是檢察官說的算... 04/09 01:44
4F:→ allsheep:樓上這樣說很怪,有違反-->起訴 可是可能無罪?? 04/09 02:05
5F:→ allsheep:啊不是有違反嗎??? 04/09 02:05
6F:→ qa17b:檢察官認為有罪 法官又不一定會判有罪 完全不同的立場阿... 04/09 02:23
7F:→ j26875250:起訴與判罪與否我記得是兩階段、兩碼子事,有錯請指正 04/09 02:44
8F:推 summerleaves:很多搶1F都沒腦袋啊 開無視或說破他盲腸就好 04/09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