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x601139 (Max)
看板Frgn_spouse
標題[心得]
時間Tue May 29 22:23:15 2018
P1
我在台灣知名風景區工作,認識同區來台的印尼女孩,我們都有共同背景:離婚過,同時
也單身。我們相愛,準備結婚。但過程並不順利!首先她工作的老闆娘下令禁止我們見面
,縱使在她休息的時間,更扯的事情:有宵禁,同時不可離開工作地,一個月休息一天,
想要外出必須告知去何處?和誰去?如果是我!就被否決,通常結果是:不要休假,繼續
一個月工作30天,我想這是妨礙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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