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iyolo (瑪爽爽)
看板Frgn_spouse
標題[閒聊] 泰國文化-婚姻篇
時間Sun Sep 19 20:30:0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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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hai.idv.tw/sex_business.html
本文作者:
陳尚懋
泰國性產業的過去與現在
擷取部分段落
第一,可以說是泰國的傳統佛教的影響。在泰國的傳統文化中,女人的地位永遠是次於男
人,可以說是次等公民,甚至有句泰國俗語說道:「女人是水牛,男人才是人」
(Females are buffaloes, males are people, phu ying pen khwai phu chai pen
khon),因此佛教鼓勵女性透過提供和尚食物或衣物等方式來積功德,如此一來女性在下
輩子就有機會轉世投胎成為男人。根據泰國上座部佛教(Theravada Buddhism)的教義,只
要性工作者是為了要幫助家庭生計或是捐助寺廟等做功德的行為(merit-making, tham
boon),那賣淫便不是那麼可恥。性工作者如果按時寄錢回家或去廟裡做功德,那其也會
獲得心靈上的愉悅。雖然佛教教義並未支持女性賣淫,但佛教對性交易抱持著較為寬容的
態度確實對於許多女性工作者產生不小的鼓舞力量。
第二,泰國長期以來如此的男女不平等,要求男性在宗教與公共事務上必須扮演著更為重
要的角色,也因此反而賦予了女性經濟與社會的責任,泰國女性因而背負著家庭的經濟壓
力。在泰國的傳統文化中,女人扮演著較為重要的經濟角色,女人可以說是家庭的經濟支
柱。在北部與東北地區,女兒繼承家裡的不動產,例如:房子與土地;兒子則繼承家裡的
動產,例如:水牛或其他牲口。由於女兒繼承了家中的房子與土地等,所以也必須要負責
扶養父母,因為一旦兒子結婚了,就成為女方家的成員,負責照顧女方家的田地,這時家
庭的生計問題就落在了女兒的身上了,在無法負擔的情況之下,便有許多的女性不得不出
賣自己的身體來幫助家裡,60%的泰北女性進入性產業就是為了要扶養父母。
第三,除了男女地位不平等之外,一夫多妻制 (polygamy) 也是影響泰國嫖妓盛行的另一
項傳統文化。1361年大城王朝通過法律允許一夫多妻制,甚至允許丈夫販賣妻子,一夫多
妻制一直到1935年拉瑪六世(Rama VI, 1910-1925)才立法廢除。雖然現在泰國的婚姻採取
登記制,且只能有一位法定的妻子,但在傳統文化的影響之下,大部分的泰國男人除了一
位大老婆(mayor wife, mia luang)之外,還擁有一到數位的小老婆 (minor wife, mia
noi),如此造成泰國男性風流成性(butterfly, jao choo)。另一方面,泰國的法律也規
定,只有結婚之後所產生的財產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婚前的財產則屬於個人所擁有的。因
此,一旦泰國女性面臨婚姻失敗的挫折,通常也同時面臨到生計的問題,許多的失婚婦女
被迫進入性產業養家活口。失婚婦女進入性產業之後有極大的可能性會成為別人的小老婆
,如此也形成一個惡性循環。
最後,泰國文化所具有的社會容忍,也造成男性在性行為上有較大的自由空間。根據研究
顯示,90%以上的泰國男人都曾經買春,泰國男人嫖妓的比例之高,可以算是同儕之間的
一種社交活動,一群泰國男人出去吃飯、喝酒之後,往往以嫖妓行為為當天的活動劃下句
點。不論其婚姻狀態,泰國男人的買春行為往往被視為是一種正常的娛樂行為。在北部與
某些大城市大學的兄弟會聚會,學長會帶學弟去買春作為慶祝儀式。而發薪日當天也是許
多男人的買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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