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rryVoe (Cherry V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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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甄選特約通譯公告
時間Mon Oct 27 20:34:00 2008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4673&flag=1®i=1&key=&MuchInfo=&courtid=
公發布日: 97.10.27
發布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摘 要: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甄選特約通譯公告
檔案下載: 公告內容.doc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download.asp?sdMsgId=13298
本院特約通譯申請書及要點.doc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download.asp?sdMsgId=13299
1.為落實保障瘖啞人、不通國語人士之權益,並提升法庭之傳譯水準,本院將延攬通曉
手
語、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英語、日語、韓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
越南語、印尼語、泰語、菲律賓語、柬埔寨語或其他國語言一種以上,
並能以國語傳譯者
,擔任特約通譯備選人。
2.特約通譯備選人應提出下列文件:(1)申請書。(2)經政府核定合法設立之語言檢測
機構,所核發之語言能力達「中級」程度之證明文件影本。(3)備選人如無法提出前款
所指之語言能力證明文件,本國人民應提出其在所通曉語言之地區或國家連續居住滿五年
之證明文件影本;
外國人士應提出其所通曉語言之國籍及我國政府核發之永久居留證等證
明文件影本。
3.相關文件請於本(97)年11月20日前寄送(或遞交)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設址:花
蓮市民權路127號文書科,承辦人:科長陳淑芬,電話:03-8225116#307),俾利辦理遴
選事宜。
4.「高等法院及其分院建置特約通譯名冊及日費旅費報酬支給要點」及「特約通譯申請書
」請點選檔案下載。
※ 編輯: CherryVoe 來自: 61.228.245.178 (10/27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