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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家暴離婚難歸鄉 柬埔寨嬌娘變人球
時間Thu Jul 12 05:27:04 2007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3925007.shtml
家暴離婚難歸鄉 柬埔寨嬌娘變人球
【聯合報╱記者謝龍田/高雄市報導】 2007.07.12 03:35 am
柬國配偶金美嬌對歸化我國國籍被撤銷既不平又無奈。
記者謝龍田/翻攝
嫁到台灣的柬埔寨女子金美嬌,放棄本國籍後取得我國身分證,後來因遭家暴離婚,前夫
檢舉她放棄柬國國籍證明書是假的,致被註銷我國國籍,目前淪為「人球」,命運未卜。
目前安置在移民署高雄縣專勤隊拘留所的金美嬌,透過親友除向立委林益世陳情,昨天也
向本報投訴,希望能留在台灣。
柬埔寨籍的金美嬌(廿七歲)八十八年嫁給台中縣莊姓男子,九十年生下一女,九十三年
歸化我國籍,並取得身分證。金女的親友說,金女雖辛苦工作養家,但丈夫一不高興就打
她,受不了家暴只好離婚。
據移民署調查,莊姓男子離婚後,九十四年向警政署長信箱檢舉前妻當初辦理喪失柬國國
籍的證明書是偽造的,外交部經過查證,認定是偽造,依國籍法撤銷金女歸化許可,自九
十四年底即為逾期居留。
本月九日晚間,她在高雄縣鳳山市被警方臨檢查獲,移民署準備將她遣送回越南胡志明市
。
金女的親友說,她提出喪失柬國國籍的證明書並非偽造,因台灣與柬國無外交,柬國政府
發的國籍證明僅限中國大陸使用,我國外交部在九十四年判定所有柬國配偶證件都是偽造
,衍生二千多名柬國配偶只能居留,無法歸化我國。
直到今年,內政部等單位協商,以特案解套,九十六年三月底前入境的柬國配偶,可免提
喪失國籍證明書,二千多名柬國配偶得以歸化。
但因不溯及既往,金女歸化許可已被註銷,無法搭上「特案列車」,而柬國國籍也已放棄
,因此面臨無國可回。
金女的親友說,莊姓前夫有後悔之意,想留下前妻,好讓女兒有媽媽疼惜。立委林益世下
周將邀集相關單位研商,希望能為金女找到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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