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rbiel (精彩不亮麗)
看板Frgn_spouse
標題Re: [轉錄]觀念平台:雜種的焦慮
時間Sun Jan 21 11:12:38 2007
呵,我只是轉錄那篇文章,有些內容我也不是很贊成,
謝謝您的回應。
※ 引述《CherryVoe (Cherry Voe)》之銘言:
: 我相信不同種族之間當人也會有真愛,只是臺灣的新移民與外籍配偶上
: 問題恐怕就不是"真愛戰勝一切"能克服的
: 個人意見如下:
: 1.原文的比喻不當
: 白人是去殖民別人,到別人的土地上稱王,又歧視當地的人民
: 臺灣人是在自己土地上當主人,當然以本國人民福利為優先
: 至於方法與程度可以再討論,並不是說臺灣國民就當然歧視其他人
: 對待方式有差別,並非就一定是歧視,政府有保護國民的責任
: 法律、制度訂得不好可以修正,但並非因為"歧視"才做出如此政策
: (我舉個例子,拿了臺灣身分證,卻始終不繳稅給臺灣政府
: 享受所有臺灣社會的好處,卻一點貢獻也沒有,甚至衍生更多問題
: 我也不想發身分證給這樣的新移民,很多人藉婚姻過個水拿身分證
: 法規定得嚴格有其原因,如果大開方便之門對將來的社會只有好處
: 爲什麼不多發一些身分證,要主張參與聯合國等國際組織
: 還可以灌水說自己有三千萬臺灣人,沒什麼不好啊,是不是
: 那爲什麼要限制嚴格,就是有其原因,不必然就是因為歧視他國人
: 如美國人申請成為臺灣國民,而臺灣政府特許隨到隨辦馬上發證
: 也不管這美國人在美國也只是流浪漢而已,這才是真的"種族歧視")
我想了解的是,外籍人士就算來台工作,都要繳一定的稅金給台灣的政府,
怎麼會一旦申請了本國國籍就不繳稅了呢?
你要怎麼在台灣工作卻對台灣沒有貢獻?
我同意一定要有所限制,不能因為有限制就認定這樣叫做「歧視」。
但像是要提出財力證明和多達三到四次的健康檢查,
很難當作是「合理的」限制吧?
: 2.將心比心
: 臺灣人如果去馬來西亞當台傭,日後甚至與當地人通婚生育
: (也不是不可能)
: 馬來西亞政府是不是就給這位臺灣人無差別的對待?
: 當然我們希望比上不比下,但是種種原因(如:本國國民福祉優先)
: 我也希望看見一個多元種族公平共存的社會,最少可以繼續努力
: 請不要一直挑起衝突與對立,我很樂見一個多元民族的臺灣社會
: 但是要先教育臺灣人的腦袋,這樣的美好願景才有可能
世界各國種族歧視的很多,法國最近種族主義也相當高漲呢。
我想那位筆者主要也是想提醒台灣人民對待外籍人士的態度,
還有政府的國族、父權思想。
自己本國人要有這樣的提醒和自省,才能避免不必要的衝突。
: 3.媒介婚姻制度之毒
: 如果婚姻真是因於兩方真愛,為何非要以媒介方式才能產生?
: (喜歡俄羅斯新娘爲什麼不想自己學俄文去俄國發展認識俄羅斯姑娘
: 而是把俄羅斯姑娘帶來臺灣,強迫她學中文,改變她自己
: 去配合夫家的需要?她排斥自己國家的文化嗎?
: 沒有平等的真愛,只是一方不對等的過量付出,
: 不要說異國通婚,就算同為臺灣國民組成的婚姻也很難維持)
: 雖然沒有限制只有臺灣國民才能彼此通婚,與他國人民通婚也是可以
: 但是現階段的外籍配偶被婚配家庭歧視的多,主要被用於當生產者
: (生養小孩,當義務女傭等等,有的還要去工作賺錢)
: 連自己的婚配家庭都不尊重外籍配偶,因為這是"花XXX萬"娶回來的
: 要有花這些錢的價值,所以這個制度存在而成就的婚姻關係
: 難以有公平對待的前提要件,再怎麼向政府抗爭的效果也很有限
: 已等同將媒介至臺灣的外籍配偶貼上無形的標籤,更遑論人權
: 所以社會問題不斷
同意!
我也很反對婚姻仲介。
那根本某種程度上是販賣人口!
: ※ 編輯: CherryVoe 來自: 218.160.178.8 (01/21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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