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vonku (kuchi)
看板Foreign_Inv
標題(請益)申報所得來源
時間Mon Dec 30 16:21:23 2024
請問國稅局如何認定海外所得的來源?
例如:某甲五年前將
NT 1000萬換成美金匯至美國券商,
這期間曾ACATS股票(轉換交易券商)
五年後股票市值變成 NT 2500萬,
今年因買房需要資金,
所以將美股賣出匯回30萬USD
(券商的statement顯示已實現損益為30萬USD)
為了避免申報超過750萬
請問隔年報稅時該如何證明
匯回的30萬USD(約等同NT 1000萬)
NT 500萬是 成本,
NT 500萬是 賣股票獲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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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12.22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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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vonku (27.53.112.225 臺灣), 12/30/2024 16:22:46
※ 編輯: avonku (27.53.112.225 臺灣), 12/30/2024 16:27:53
1F:推 daze: 已實現損益為30萬美元,那你就要報30萬美元。不想報那麼多 12/30 16:56
2F:→ daze: ,你就不要全部一次實現。 12/30 16:56
3F:推 sonnyc: 既然要謊報了 你可以p圖statement 12/30 17:01
4F:推 ken812025: 獲利實現時認定 12/30 17:10
5F:→ latw: 怎麼認定,在這邊問只會要你乖乖報稅,爬爬前面的文章後自 12/30 17:28
6F:→ latw: 行體會 12/30 17:28
7F:→ avonku: 這1000萬全部報“成本”,損益報0(不提供statement)。明 12/30 17:42
8F:→ avonku: 年以後匯回再申報成獲利,這樣可行嗎? 12/30 17:42
9F:→ bnn: 沒提列你當初的成本證據純憑你空口說 到時候就是被當成本0 12/30 17:51
10F:→ bnn: 你當然可以這次全部用掉你的成本文件額度 也就是以後成本0 12/30 17:53
11F:→ bnn: 只要你明年的實現還在免稅額裡 成本0 還是可以不被扣稅 12/30 17:54
12F:→ ohyakmu: 看你要不要認真報而已啊,你當初有購買成本紀錄,即使你 12/30 17:57
13F:→ ohyakmu: 轉到其它券商再賣出,你不想認真報就 12/30 17:57
14F:→ boombastick: 想怎麼報就怎麼報囉 12/30 18:03
15F:→ abyssa1: 無法證明成本的可以抓八成當成本看看? 12/30 21:33
16F:→ abyssa1: 如果無法舉證實際成本費用者,則依海外所得申報要點之規 12/30 21:33
17F:→ abyssa1: 定,不動產可按實際成交價格之12%計算所得額,有價證券 12/30 21:33
18F:→ abyssa1: 可按實際成交價之20%計算所得 12/30 21:33
19F:推 heavenbeyond: 其實,又不是什麼幾十億上百億的大金額,你隨便報報 12/30 23:32
20F:→ heavenbeyond: 就好,國稅局看到你申報就很開心了,不會去刁難你。 12/30 23:32
21F:→ Heedictator: e 12/31 00:04
22F:推 aria0520: 搞不好可以試試看ACATS回台灣XD 12/31 00:40
23F:→ hahalex: 借問板上,如果今年對帳單已實現300未實現500,海外所得 12/31 02:21
24F:→ hahalex: 只管已實現嗎? 因為想一次回台灣,想確認未實現到底會 12/31 02:22
25F:→ hahalex: 不會課稅。 12/31 02:22
26F:→ jerrychuang: 不懂耶,你的股票從1000漲到2500,代表漲了2.5倍。如 12/31 06:09
27F:→ jerrychuang: 果你只需要30萬資金,只要賣30萬,成本12萬,獲利18 12/31 06:09
28F:→ jerrychuang: 萬。而且你進行卷商轉換後,成本不是變成0呀,應該是 12/31 06:09
29F:→ jerrychuang: 你轉換的這一批股票的平均成本吧。 12/31 06:09
30F:→ jerrychuang: 還是你其實賣了50萬,成本20萬,獲利30萬。這樣你卷 12/31 06:13
31F:→ jerrychuang: 商文件就顯示實現獲利30萬,也沒辦法辯說你匯回的30 12/31 06:13
32F:→ jerrychuang: 萬有一半是成本 12/31 06:13
33F:→ maplefff: 應該是轉換券商成本沒帶過去吧 12/31 06:38
34F:→ maplefff: 現在還是12/31, 你現在趕快賣掉750, 跨完年再賣250 12/31 06:41
35F:→ maplefff: 把750免稅額用一用就可以合法不用繳稅了 12/31 06:41
36F:→ jerrychuang: 轉換卷商成本會直接用平均成本吧,不會變成0 12/31 07:33
37F:推 Arsen2017: 如果是複委託只計到12/27前交易 12/31 07:34
38F:→ jerrychuang: 如果卷商Statement已經寫死獲利30萬,除非上面寫成本 12/31 07:36
39F:→ jerrychuang: 是0,你還有機會。如果上面已經列了平均成本20萬,那 12/31 07:36
40F:→ jerrychuang: 你要用這個statement去申報海外所得,應該就只能乖乖 12/31 07:36
41F:→ jerrychuang: 繳稅,不然怎麼都解釋不了。不然就把這個statement丟 12/31 07:36
42F:→ jerrychuang: 進垃圾桶,不申報直接匯30萬,不過財政部找你喝咖啡 12/31 07:36
43F:→ jerrychuang: 時,我是不知道怎麼凹啦 12/31 07:36
44F:→ jerrychuang: 應該是國稅局 12/31 07:39
45F:推 woshiyisheng: 通常要避稅就是國內房車保險醫療預算都弄足 國外所 12/31 08:12
46F:→ woshiyisheng: 得完全沒有大額匯回機會 才能有效避稅防戰爭 12/31 08:12
47F:→ Heedictator: b 12/31 09:37
48F:推 qwerasdft: 你成本最好一次認列 這樣比較好算 12/31 11:17
49F:推 pwseki206: 買短債ETF洗掉原成本?Tax-Loss Harvesting參考看看,如 12/31 14:05
50F:→ pwseki206: 果你很會玩的話 12/31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