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nk9 (飛星)
看板ForeignEX
標題[閒聊] 論傭金青年軍到底有沒有違法~
時間Thu Sep 17 10:53:50 2015
先說結論:
的確是違反期貨交易法
因為
他們沒有期貨商資格
卻在台灣境內招攬投資人開立外匯保證金帳戶
進行外匯保證金交易
這在台灣就是違法的!
更何況它們是叫人到那種完全沒有保障的broker開戶交易
那種黑平台有可能跟IB(代理人)對分客戶的交易損失
註:
柯博文它們的角色就是Interduce Broker
簡稱IB,也稱為代理人 或者介紹人
IB可以藉由跟broker(外匯經紀商)協商
把交易點差擴大
讓投資人的交易成本增加
而這些多付出的成本
都是流進IB的口袋
2009年時在奇摩知識加上面
就已經有人問過相關問題了
自行到知識加搜尋關鍵字『外匯 IB』
找第一個搜尋結果點去看就對了
以下是去年詢問金管會所得到的答覆
如果還有疑問
你也可以自己寫email到金管會去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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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案件主旨(Subject):
請問在台灣為國外合法設立的外匯保證金交易經紀商招攬業務合法
嗎?
案件內容(Description):如題
如果在台灣為外國的forex交易經紀商招攬客戶交易外匯保證金
例如成為FXCM 嘉盛 alpari這些外匯經紀商的IB
也就是Interduce Broker
招攬客戶交易並且收取傭金
請問這種行為在台灣是合法的嗎?
主辦單位(Matter handled by):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
處理情形(Action):
先生您好:
您103年00月00日致本會電子郵件已收到。
您所詢在
臺灣為國外合法設立的外匯保證
金交易經紀商從事招攬客戶之適法性乙案,謹說明如下:
一、
依期貨交易法第3條第1項規定,期貨交易係指依國內外期貨交易所或其他期貨市場
之規則或實務,從事衍生自商品、貨幣、有價證券、利率、指數或其他利益之期貨、選擇
權、期貨選擇權及槓桿保證金契約之交易,故期貨交易法所規範之期貨交易契約涵蓋國內
外集中交易市場與店頭市場所從事之衍生性商品交易;又
外匯保證金交易係屬期貨交易法
第3條第1項第4款之槓桿保證金契約,應受期貨交易法之規範。
二、
依期貨交易法第56條第1項規定,
非期貨商不得經營期貨交易業務;而依期貨交易法
第112條第3款規定,違反第56條第1項之規定者,
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百
萬元以下罰金。爰未經本會許可在國內從事外匯保證金交易之招攬、開戶等業務,將涉及
違反期貨交易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應依同法第112條第3款規定處罰。
祝您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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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feel shXt !!!
柯博文賺好幾個E
你只罰他300萬
根本瞧不起人嘛
柯博文(吳柏緯)各種英姿
http://imgur.com/LHJM3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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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nk9 (111.242.150.37), 09/17/2015 10:58:29
1F:推 sorakuma: 想賺不該賺的錢,終究是要付出代價的 (賊笑 09/17 11:00
2F:推 papayapa2: 還是賺到翻啊.....這刑責超輕 09/17 11:09
3F:推 ae2004: 現在一推人還在問有沒有違法,被騙還要幫他們說話,真不知 09/17 11:11
4F:推 mars0822: 銀行法不像刑法可以一罪一罰 (攤手 09/17 11:12
5F:→ ae2004: 在想什麼,罪也不重,難怪一堆人躍躍欲試 09/17 11:13
6F:→ tank9: 請問一下要怎樣編輯文章的字體顏色阿 有人知道嗎? 09/17 11:14
8F:推 ray2501: 推 09/17 11:18
9F:推 heuristics: 心動了 (誤 09/17 11:22
10F:推 Mues: 為什麼不趁它只賺幾百萬的時候收網呢 09/17 11:42
11F:推 sorakuma: 爽的時候不平就只能在不爽的時候平 by ciccio XXXXD 09/17 11:44
12F:推 Sueo: 我還是說用銀行法罰比較爽啦 期交法不痛 09/17 12:11
13F:推 felaray: 這罰則是鼓勵大家用這方法賺錢吧 09/17 12:38
14F:推 fantasywing: introducer broker? 09/17 12:47
15F:推 stocktonty: 鬼島真是詐騙集團的天堂 09/17 13:01
16F:推 tneduts: 鬼島罰責,難怪沒人在怕… 09/17 13:04
17F:→ bnn: 這罰則出來鼓勵人人投入違法行業啊 09/17 14:37
18F:→ Sueo: 任何人只要準備三百萬就可以參加外匯詐欺大賽!(誤 09/17 14:44
19F:推 mars0822: 來成立個"PTT外匯軍"好了(大誤 09/17 14:55
20F:推 heuristics: 我準備好了 (咦 09/17 15:34
22F:推 sahazi: [舉手]Interduce 請問為什麼查不到? 09/17 16:15
23F:→ vct75: 經營外匯就是違法了,但是他們不是錯在抽佣和點差,是在 09/17 16:23
24F:→ vct75: 爆倉的錢,佣金都是底下在賺的,上頭賺這些能到10億嗎 09/17 16:24
25F:推 heuristics: 這就對啦,杜蘭也要杜蘭到重點 09/17 16:31
26F:推 TaiwanFight: 車庫隨便一台跑車就抵掉三百萬惹 09/17 16:32
27F:→ sorakuma: 被抽的人知道自己的點差被惡意灌水嗎?好奇 0.0 09/17 16:37
28F:推 fantasywing: 因為他不小心打錯字啦,introducing 09/17 17:16
29F:推 kdevil: 前幾天台中朋友才在IG發布這台小牛停路邊買威力彩 想不到 09/17 18:32
30F:→ kdevil: 現在已經被押了 09/17 18:32
31F:推 TaiwanFight: 小牛四顆輪子就夠付罰金了吧? 09/17 18:37
32F:推 O2O4: 今天看到在北檢電視寫的聲押庭列表是寫違反銀行法耶 09/17 21:33
33F:推 abian746: 銀行法就很重了 比期貨交易法 詐欺罪都還要來的重 09/17 22:04
34F:→ tank9: 台北地檢署的新聞稿內有銀行法 期貨交易法 刑法詐欺罪 09/17 22:11
35F:→ tank9: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全都拿出來用了 09/17 22:12
36F:推 su0427: 我是知道被灌水的那隻羊-.-跟其他家一比就知道了 09/18 01:21
37F:推 genius0716: 這鬼島 真的鼓勵人犯罪 09/18 12:40
※ 編輯: tank9 (1.174.253.244), 11/03/2015 2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