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chishine (karin)
看板FongShan
標題[抱怨] 鳳山自強夜市大X惡老闆
時間Thu Dec 10 19:46:30 2009
不知道有沒有人去過鳳山自強夜市(五甲廟後)的X犇牛排用餐過?!
我弟弟在那邊上班上9天,美其名徵學徒其實是做雜事(什麼都要做),
上班時間也只有前三天固定,後幾天的時間都是老闆說了算,有時10點到8點,
有時下午做到凌晨! 這樣也都就算了,我弟說老闆態度很差,東西都用摔的,
對員工講話也是大小聲,因為工作內容和時間和當初講的不一樣,
所以我弟決定找其他的工作,昨天去跟老闆說要辭職,老闆就推辭說他很忙
要他今天在去找他,結果老闆還說工作未滿七天不給錢,工作的頭三天也不給薪,
要我弟上半天班的那兩天也不算錢,所以說他實際上有上的只有4天,
今天我弟找了他朋友陪他一起去,只領了500元回來,做九天超過70個小時卻只領500元。
我從高職畢業開始就半工半讀,從沒看過這麼惡質的老闆,
就像我媽說的有辦法做到老闆的人要大器的一點。
這樣壓榨員工,難怪常常在徵人,而且壞心的老闆,所準備的餐點能好吃到哪裡去?(衛生有待觀察)
我實在是很想去幫我弟討個公道,可是我弟卻說錢都領了.....
我差點沒吐血倒地Orz
PS這樣的情形還能去勞工局申訴嗎? (我還要告到衛生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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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9.193
1F:推 songyi:應該是可以~試用期也是有薪水的 12/10 20:05
2F:→ sooo168:當初有留下什麼人證物證嗎?恐怕死無對證... 12/10 20:31
3F:→ PiGousan:就算只做一小時也該領95元....去申訴吧! 12/10 20:48
4F:推 flowsand:要申訴+1 我先前也有相同經驗 跑勞工局 薪水就會討回來! 12/10 22:53
5F:推 danielchenx:一定要告!! 那種人就是沒有吃過羹 12/11 00:39
6F:推 Wilsly:當然可以申訴...欺負好人嘛.... 12/11 01:11
7F:推 dog0302:請問試用期也必須要一小時95嗎? 12/11 01:46
8F:推 andola:要申訴提告~不能讓這種惡質老闆愈來愈多~~ 12/11 01:47
9F:推 miser555:是哪間牛排?? 發動大家拒吃,讓那間惡質的店倒閉~~ 12/11 13:57
10F:推 Fat2000:該給的工資不能賴吧! 12/11 14:48
11F:→ machishine:都已經準備好要申訴了,結果我弟說第一天去工作時,有 12/13 08:17
12F:→ machishine:簽約,說前三天不算錢,沒滿七天也不算錢!! 這樣就變 12/13 08:18
13F:→ machishine:成我們無理了? 店名文章有>"< 12/13 08:19
14F:推 Wilsly:簽那個約是沒有用的...因為違反最低勞動新資... 12/14 19:42
15F:→ Wilsly:那個單方面的合約,抵觸法律,視為無效..老闆想唬人..沒門. 12/14 19:43
16F:→ Wilsly:而且再告他一條沒有保勞....現在連上一天工的臨時工都要保. 12/14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