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037588 (丹楓)
看板Folklore
標題[版務] 版務相關問題與回應
時間Fri Nov 24 23:59:33 2017
這篇文章會完整的回應前幾篇版友對我的提問,同時也會闡述個人身為版主對最近某些板
規製定的看法。首先感謝熱心版友們積極參與版務、表達意見。相信這些討論都會使版規
愈趨完整,也讓此版愈有活力。
在說明我對於管理版面的立場之前,我想要再一次闡述個人當初參選版主時,對於如何經
營與管理此版的「願景」。
我希望這個版面是能讓大家自由且充分討論的地方,只要是與
民俗相關的議題或問題,都可以在這裡透過自由的討論與充分的交流學習,深化大家對民
俗信仰豐富內蘊的理解與參與。
這樣的想法,跟晨星版主創版的宗旨是不謀而合的:
創版版旨首見於2009年的文章
#1B2VB_Zd中,全文如下:
「
本板是Folkloke religion民間信仰板,歡迎信徒同好一起分享討論。
民間信仰融合了儒、道、釋三教的思想與多神信仰、祖先崇拜,廣泛流傳於日常生活與年
節慶典中。在台灣,民間信仰屬於重要本土信仰,雖未有特定教義和嚴密的組織,但秉持
敬天崇祖,以地方信仰宮廟形成政經中心,凝聚地方向心力,區域發展衍生地方特色風俗
,代代相傳在台灣精神歷史傳承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
臺灣人的信仰及儀式行為表現在許多不同的生活面向上,如
神靈信仰、廟會慶典、祖先崇
拜、民俗技藝、歲時祭儀、生命禮俗、時間觀念、空間觀念、符咒法事以及卜卦算命等,
這些流傳許久的民間風俗都是本板可以討論交流的範疇。
希望藉由本板成立讓大家更認識各地民間信仰及活動訊息,彼此之間也可以有個交流討論
的空間,讓更多愛好者參與討論並了解其中意義。
」
然而,宗旨與願景畢竟是宗旨與願景,要怎麼「具體執行」,這可能每一個人的詮釋與理
解是不一樣的,對於如何具體執行,我的想法就是:
只要與民間信仰有關係,關係只要不太過於牽強,除了商業行為之外,所有的相關文章都
允許在此版面發表。簡單講,
只要沒有公開的商業關係,且有不牽強的「民俗點」,我認
為都是可以在本版發表討論的。
至於民俗點的範圍怎麼定義呢?我覺得當初晨星版主所訂立的版旨就已經詮釋地相當清楚
了:
如神靈信仰、廟會慶典、祖先崇拜、民俗技藝、歲時祭儀、生命禮俗、時間觀念、空
間觀念、符咒法事以及卜卦算命等,這些流傳許久的民間風俗都是本板可以討論交流的範
疇。
那麼,最近部份版友比較關心的就是「通靈、卜卦算命與符咒法事到底該不該禁」?
我認為不該禁,至於禁與不禁的討論,而是要
回歸到版旨,只要這些事情有民俗點,就可
以討論。因為這就是當初創版的初衷,也是我想要參選本版版主的初衷。
專版專用的想法,我認為不能成為禁止的理由。
有些版友會說,專版專用,因此本版不該討論通靈,不該討論籤詩,不該討論這些有專面
版面的東西。我認為這樣的想法是不妥的,光是禁的標準要如何平等訂立,就十分困難,
比如因為有靈學版而禁了通靈,那要不要因為有道版禁討論道學的?要不要因為有佛法版
禁討論佛理與佛咒的?要不要因為有籤詩版因此禁討論籤詩?要不要因為有解夢版禁討論
神靈或親人入夢?
民間信仰就是一個集合諸多元素內蘊的集合體,甚至是
「集合後新創了舊元素所沒有的內
蘊」,這才是可貴的地方。如果東禁一個西禁一個,民俗信仰就好像被一刀一刀砍解下來
,這還成了什麼樣子?是故我認為此路不通。
民俗信仰版,就是一個討論與民俗信仰相關的地方,無關的不能討論,有關的可以討論,
這就是我的想法,因此在具體的應用上,跟民俗信仰有關的通靈,可以,跟民俗信仰無關
的通靈,不行。民俗信仰使用的卜具,比如抽籤笅杯,可以。非民俗信仰常用的卜具,比
如盧恩符文石,不行。
要分享自己的修行心路歷程,努力的方式,還有相關的故事,只要跟民間信仰的民俗神有
關,可以。說自己通靈耶穌或義大利肉球,用新世紀的靈修法,不行。
那通靈,問事問卜與玄學相關的事情,該在怎麼樣的情況,才會被禁止呢?
只要涉及商業行為或不合理的自我宣傳這就該被禁止,這些想法,在我當初的政見裡頭都
有。我認為我既然當選版主,當初我的政見如此訂立,我是要落實初衷的,因此我對此的
想法從未改變過。
所謂商業行為,就是辦事收費不行。但公開分享自己的經驗,或給予版上提問版友的建議
,比如建議其如何自行處理與找尋專業,這可以。推薦公開的大廟,庄廟,角頭廟與其中
的廟神等等,可以。非公開的大廟,庄廟,角頭廟等私人神壇,不行。推薦找尋不特定的
專業人員處理,可以。推薦特定的專業人員,不行。告訴對方來找自己辦,這不行。
如版友公開問特定版友問題,某版友公開回應這可以,但同時別人也可以自由表示意見。
自己用任何玄靈方式或相關的經驗,主動無償對對方的狀況下判斷與提供建議,只要不牽
涉到商業利益,這也可以。取不取捨在對方的個人因素,實在沒必要將此禁絕。但此部份
也不宜過分,因此我當初政見的初衷,有另一個處理法:即不合理的自我宣傳這是該禁止
的。
此事就是版主群「主觀」綜合該版友的言行,判斷他這方面的行為已經太過度,疑似在進
行不合理的自我宣傳吹噓,引起版上困擾,討論後如多次警告履勸不改,這就該處理。或
許有人會說版主不該如此主觀,但我認為這是版友們以選舉「賦予版主的裁決權限」,只
要妥當應用,是可行的。
這個版是一個公開的討論版,任何「不合公理」的事物,自有意見不同的版友公開推文或
噓文表示意見,或支持,或反對。這個版並不是一言堂,不論是當事人或非當事人,都可
以從中以自己的自由意志判斷取捨,人該為自己的選擇與判斷負責。我認為版主能作的,
就只是維持一個合理的秩序,讓大家可以自由與輕鬆地在版面上充分討論而已。
以上是我一貫的立場,然而在我的政見裡面也有寫到,重大的版規商議決策,我很讚成由
版眾們多數決而定。就算即使這會曠日費時,但我認為這還是必要的安排,以版眾公投多
數決的方式訂立版規,也比較不會有所爭議。
因此,不管大家有什麼想法,一樣都可以在本篇推文討論,或是我的想法可能無法防範哪
些問題,該如何應應,這些都是可以討論的東西,我深信充份的討論能讓本版更加茁壯,
而討論亦有賴諸位熱心的版友多多參與。
最後,針對二位版友對我個人的提問逐一回應如下:
首先是cardozo版友的問題:
1.
回到#1PzVRrg-一案,如果我的閱讀沒有誤解的話
so板友受懲處是因為他在原文下與其他板友閒聊與該文並不相關的事務
您所引用的是現行板規7.2,#1PzVRrg-文中也明確提及受懲處的板友「閒聊無關話題」
本案是否重罰,是板主群的裁量權,著毋庸議
但我想強調的是,板主理當忠實執行板規
這個身分與職務內容,應當是中立的,不該參雜個人的「期許或情感表達」在內
且從本次新板主增額選舉開始前,本板就有在正文底下推樓推歪推到聊天的風氣
也正因此才開設了置底閒聊區
在如此清楚的脈絡之下,若您仍認為so板友的違規可以寬諒,那我也只能尊重
抱歉我前面搞錯了你問的案子,但如果是閒聊無關話題的此案,我認為更沒有問題。因為
原始版規中,明訂討論無關事物的裁罰是由版主「依情況裁量」,本案由版主群討論後,
「完全忠實執行版規」,裁量理由都在判決文說明得非常地清楚,受影響的版友一共四位
,你要把我的回應詮釋成參雜個人的「期許或情感表達」,我很遺憾,但只能表示尊重。
我認為我的回應只是「善意的規勸與宣導」而已。實在不宜過度詮釋。
2.民間信仰板是否應該容許板眾在上從事玄學活動呢?
究竟有無必要增添此項限制?
行板規明確的不存在這項規定,這是肯定的,但有沒有必要做出這個限制呢?
我也在此斗膽請ga板主提出您的看法(若您願意回覆的話)
請問ga板主,您認為民間信仰板應該容許板友在上面從事玄學活動嗎?
[註]此處所稱之「玄學活動」包含:
1. 自稱有能力為他人通靈、占卜、改運
2. 直接在板上針對板友提出之困擾,以推文或回文方式做出以玄學的判斷結果
3. 指明某處宮廟壇問事靈驗,並推薦板友前往處理
我前文已經詳實回應,這邊再簡提一次。
1.可以,但是由版主判斷其是否太過度宣傳。
2.可以,只要沒有商業行為。
3.只要是地方公開大廟可以,私人神壇不行。
因為版面公開,自有公評公論,不合理的建議與敘述自有版友回應,我相信熱心版友很多
,不該為了少數負面例子,因噎廢食。
3.我在這段所擔憂的是,您會不會因為個人師承與他人有所不同
進而以個人所學,判斷其他板友所發出的靈異經驗、玄學理論是否合理正確?
特別是在本板目前不禁止板友po玄學活動文的情況下
您將來面對此類文章,應如何判斷其真偽?
您的判斷標準是否將以您個人的玄學見解為依據?
版主不須判斷真偽,因為無從判斷起。道法自然,三千大千世界大家都是自取一瓢飲而已
,所學再多再廣,以有涯追無涯,一定有自己不了解的東西,永遠都有我們無從判斷的事
情。但版友們可以充分表達對其真偽的看法,讓大家多所討論。版主也是版友的一份子,
當然我會說我的個人意見,但不會因此執行公權力裁斷,這完全是兩回事。
我不願用一家之見當作此理的裁斷依據,是故前文主張對玄靈文不該有太多限制。
4.
ga板主您在#1Q0M-VkK一文中提及了您到開基玉皇宮為cld問杯一事
並在內文中明確地指明了cld所引發各項爭議的原因
您雖然沒有在內文中明確地提及:您將因為問杯的結果,而影響您在板規上的處置
但以旁觀者的立場而言,您的文章內容形同為cld板友的行為背書
甚至為其行徑歸納原因何在
我認為這樣的舉動已經逾越了板主的職務分際
即便您會認為板主也具有普通板友的身分
但此刻您確實具備板主身分,必須遵守板主所應具備的中立性
我確實是因為您具有板主身分,因而對於這些舉措認為有所不妥
復次,個人並不認為這樣有過度解釋
理由同前段所述,板主應有類似「行政中立」的概念
我還是不太了解你這段的部份提問,我前文已經講得很清楚了,不管我自己如何看待問杯
的結果,cld123與該神靈的狀況真偽,無法使用任何版規去處理。因此根本不存在「板規
上該處置的問題。」,所以討論會不會因為問杯結果影響版規處置,這實在是一個假議題
。
其次,我以為版主的中立性,是「儘量不帶個人情感與好惡,平實的敘述對一件事情的理
解與看法。」同是宗教群組的版面,比如佛法版、佛教版、道教版,這些版面的版主不僅
只有單人擔任,也常公開的發表討論意見,並非我獨樹一格,其中道版版主nknuukyo亦是
小組長,在該版亦可常見他的活躍。如果一個版上的版主為了中立性,就不得發表自己的
看法,我覺得這是太過度的詮釋中立性這件事了。
至於我在該篇的敘述是否中肯得宜,我相信自有公論。然而,我認為在我個人極為不茍同
與不太喜歡cld123的個人行為,明文陳述所有細節和個人見解之下,還會被認為是在對
cld123的個人行為背書,這大概是因為我沒有明確表示對其言行相當不茍同的關係吧。我
反而以為不要那麼強烈地表現個人的好惡,這才是「所謂的中立性」。
如果版主的中立性是不得發表個人意見,不得陳述個人觀察,不能建議與勸導,只能執行
板規的討論與裁斷,那只能遺憾我對版主的中立性不是這樣理解的。我不是如此風格的版
主,這也非我當初政見所提出的願景。
其次是pili1321版友的問題:
1.
我指「背書」的意思不在於認同cld的言論。
而是認證了【這個人能夠感應、跟靈魂對話】這件事。
基本上這篇文章,尤其又是版主身分
已經有cld認證意味存在,對他本身也有增強效果
但其他人看法可不見得一樣,
這篇文章等於已經框住了任何可能的解決方案
依我也是民間信仰者、研究者、沒有感應能力的常人角度,
與其四處拜拜問神,我反而會建議他去看精神科醫師,
畢竟類似的案例也曾出現過。
其實,該篇文章完全沒有直接的認證「這個人能夠感應、跟靈魂對話」,玉帝只是為其共
修的神靈作保而已,對於其人其事,通到誰了,沒有詳細直接的探討,我也無法判斷。所
以會被這樣誤解,大概是我沒有特別去陳述此事的緣故。
同樣的,我的看法還是這件事是玉帝對他身上共修靈的認證,但對他本人言行的否定。其
中在文章都已寫得很清楚,這邊不多作敘述了。至於對他是不是有增強效果,我認為是沒
有。如果他自己覺得這樣是增強效果,那我也只能表示遺憾。
再者,這不會是已經「框住了任何可能的解決方案」,因為只是已知他的共修靈是OK的,
其他的是另一回事,如果因為已知他的共修靈是OK的就直接連結他人是OK的,他目前這樣
作都是OK的,我覺得都是混為一談了。這是三回事。作為版主,基於「我自以為的中立性
」,我認為我不便對他本人作過多的評價,言盡於此。
很感謝P版友特地提出這樣的問題,讓我能澄清對此部份的看法,我相信或許不少版友也
有這樣的疑問。
2.
另外一個問題是介入個案太深,我覺得版主不應該介入爭論
即使是善意規勸,我都認為有違版主應中立的期待,
而且甚至還說這位神靈神格高過關帝跟三清有私交,
無疑表示cld背後有極大的靠山,
但我想大部分的民間信仰者,甚至執業的道長們都不會認同這個說法
謝謝P版友的建議,這部份我會好好思考。
然而,這在我對C版友的第四點回應已經充分說明了,此處略過不談。
我個人還是認為,這個神靈就算高過什麼神格,跟什麼神有私交,但只要cld123所行不正
,隨時都會被捨棄。這才是我所理解的民間信仰裡面的正道所為。要說是極大的靠山,我
反而覺得是極大的包袱。
會把此當靠山,覺得自己了不起,那已入偏乘了,這在宗教修行界上完全不值一談。
3.
而擲筊這件事情,我認為有待商榷,
民間信仰面對事情的裁決,縱然是透過神意,也需要有公眾認同的機制
簡單的說「人的事情由人的方式解決」
擲筊相對公正,但每個環節仍有被質疑的可能,
更何況並不是進行
譬如為何版主覺得開基玉皇宮跟梅花湖三清宮有代表性?
原因是什麼?這些說法如果無法讓版友認同
會被質疑的點太多了
很顯然擲筊無法處理版上的事情,反而引發後續不滿的版友諷刺。
日後版主應該要謹慎才是。
擲筊已經是相對最公正的公開方式了,差一個錄影而已,以後如果類似的狀況,我會錄影
。相對於質疑擲筊,我相信其他的確認方式是更容易被質疑的。
談到代表性的部份,我只能說個人的經驗,不論是處理事情,接觸各門各派的道長,幾乎
大多的道教人士都認同此二廟的代表性,當然民間信仰不是只有道教一脈而已,各家各派
有自己的想法,我的見解不是真理,也不會不容質疑。
我反而覺得質疑是一件好事,表示本版並非是一言堂,須要多數版眾的參與,才能讓本版
更為活絡興旺。大家應該要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提出疑慮來討論,像P版友這樣提出意
見,我覺得對本版就有正面的影響,不管我們彼此對事物的看法是否相同,但充分的討論
能激當出更多的可能性與思考的深度,我想都是值得鼓勵了。
最後,這個擲筊的目的本來就不是要處理版上的事情,只是我個人單純的分享而已,至於
這樣的方式是不是適宜,因為我也是第一次當公開版面的版主,處理事情起來難免有些生
疏,考慮也未必周詳,有二位版友的提問與提醒,在此再一次感謝,日後個人處理版務,
會以此為經驗,反思與調整,謝謝二位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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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12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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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a037588 (123.204.123.150), 11/25/2017 00:09:51
1F:推 qoo1487: 好啦!推一個 11/25 00:34
2F:推 chings22: 我也推 11/25 00:46
3F:推 vertos: 推推推 11/25 01:31
4F:推 ghostfox: 路人甲推 11/25 03:16
5F:推 soul1106: 推 11/25 07:49
6F:→ wkwtb: 原來你是公開大廟 11/25 08:27
7F:→ wkwtb: 公開的大廟,這標準勉勉強強認可。 11/25 08:31
8F:→ wkwtb: 但是你跟那幾間廟的關係是?你是廟方公佈的乩子? 11/25 08:31
9F:→ wkwtb: 還有大廟請先正面表列,不是你閒晃晃到哪裡就貼標籤鐵到哪 11/25 08:32
10F:→ wkwtb: 裡 11/25 08:32
11F:→ oppofolk: 版友們並沒有認為通靈應該全部禁止,請勿替版友們擴張解 11/25 08:36
12F:→ oppofolk: 釋。專版專用本來就合理,幾乎所有事物都有重疊部份,簡 11/25 08:36
13F:→ oppofolk: 單舉例,數學物理化學彼此之間皆有重疊處,但為什麼不做 11/25 08:36
14F:→ oppofolk: 大雜燴一起教?就是因為彼此有彼此所著重的點,這也是PT 11/25 08:36
15F:→ oppofolk: T之所以專版專用的內涵,讓每篇文章有最適合的去處,ga 11/25 08:36
16F:→ oppofolk: 版主所認為"專版專用想法不足以成為禁止的理由"的理由, 11/25 08:36
17F:→ oppofolk: 根本不是理由。何況,您下面又舉一堆例子說不行,那到底 11/25 08:36
18F:→ oppofolk: 是有條件禁止?還是全面開放?前後邏輯不通。 11/25 08:36
19F:→ wkwtb: 丈八燈臺 11/25 08:45
20F:→ oppofolk: 另外,這篇是版主群的決議嗎?之前e版主說要傾聽民意, 11/25 09:07
21F:→ oppofolk: 但現在ga版主出來講的,似乎直接打臉了前面的討論,還真 11/25 09:07
22F:→ oppofolk: 的應了某些版友認為整天在吵,乾脆不用選,希望版主群能 11/25 09:07
23F:→ oppofolk: 出來解釋,版規修改時限也快到了,選在接近時限才發文, 11/25 09:07
24F:→ oppofolk: 等於沒時間再討論了。 11/25 09:07
25F:推 michaelgodtw: 聽民意!不代表要同意!要做到最大能力溝通!公說公有 11/25 09:32
26F:→ michaelgodtw: 理!婆說婆有理!我們麻瓜也自有一套道理!最少板主群 11/25 09:33
27F:→ michaelgodtw: 願意溝通!也願意在文字上下工夫!比其他板主好多了 11/25 09:33
28F:推 s654k: 推版主~~另外,大廟不用版主認證,只要到地方問大廟大家 11/25 09:44
29F:→ s654k: 就會知道....... 11/25 09:44
30F:→ wkwtb: 我老家的大廟你知道? 11/25 10:52
31F:→ wkwtb: 好厲害,佩服佩服! 11/25 10:53
32F:→ wkwtb: 不過我沒看過他有乩童耶 11/25 10:53
33F:→ wkwtb: 不過……我比較希望知道ga是否是他去「通」的大廟的正式乩 11/25 10:56
34F:→ wkwtb: 子。 11/25 10:56
35F:→ pili1321: 其實版旨沒寫到通靈耶 11/25 11:12
36F:→ s654k: 幫你畫重點,到地方問大廟。 11/25 11:46
37F:推 YannNanTian: 討論熱烈,好現象~ 11/25 11:58
38F:→ wkwtb: 幫你解說:大廟隨人講。除了幾間全國知名的以外以外,其他 11/25 12:51
39F:→ wkwtb: 爭議不會停。 11/25 12:51
40F:推 garry79618: 都快變通樂版了XDD通樂通樂通樂通樂通樂通樂通樂通樂 11/25 12:52
41F:→ garry79618: 滿嘴唬爛溝通神佛都可以討論優U質通樂版 11/25 12:54
42F:→ wkwtb: 到地方問?檢附到地方問的錄影?否則如何認證? 11/25 12:54
43F:→ s654k: 地方大廟不會是隨人講,神明也是要尊重庄主才能新設廟宇。 11/25 13:56
44F:→ s654k: 即使有了地方證據,相信你也會說地方上的人如何證實為大廟 11/25 13:56
45F:→ s654k: ,以此類推求證不完,只能說你我觀念不合,聊不來。 11/25 13:56
46F:→ a4661181: 我心目中的最後一塊淨土也被通靈淪陷了 11/25 14:20
47F:推 showID: 樓上快加入淨土宗 11/25 15:09
48F:→ wkwtb: 講不通,算了。你贏 11/25 15:20
49F:→ Mian1997: 凡是無法簡單驗證的事都不要講不就好了 11/25 19:35
50F:→ powerhow: 地方公廟或大廟只要有心的都很方便去驗證吧 11/26 00:59
51F:→ powerhow: 無法簡單驗證的事太多了...還是只想講廟會陣頭就好? 11/26 01:01
52F:→ powerhow: 要說專板專用...來請定義這個板是專啥? 11/26 01:03
53F:→ Mian1997: 拿香拜拜燒紙丟杯辦活動,純儀式 11/26 01:41
54F:→ Mian1997: 切入角度不對,才會難以分界 11/26 01:41
55F:→ Mian1997: 要從版友的角度設想 11/26 01:41
56F:→ Mian1997: 什麼樣的主題才能多數人都能參與 11/26 01:41
57F:→ Mian1997: 如果只是少數人的話題那也就是在畫小圈圈 11/26 01:41
58F:→ Mian1997: 要講那些怪力亂神的既無法分辨難道就不怕框人嗎 11/26 01:41
59F:推 Boss77575: 反正怪力亂神本來就很常出現在民間信仰裡面 11/26 04:13
60F:→ awesomeSS66: 通靈很難分真假 但明明有更適合的板 幹麻要在這討論 11/26 12:33
61F:推 vertos: 因為這裡是民間信仰討論版,屬於這個版標成分的沒道理不能 11/26 14:22
62F:→ vertos: 討論。 11/26 14:22
63F:→ vertos: 如果要禁,版名還是改一改吧!回歸廟會討論區不是很好?要 11/26 14:24
64F:→ vertos: 開百貨公司本來就是要賣百貨 11/26 14:24
65F:推 outofyou: 推v大 11/26 14:32
66F:推 oppofolk: 就算改成廟會版,想通靈的照樣說廟會有乩童,有通靈,照 11/26 15:33
67F:→ oppofolk: 樣談,根本問題沒解決,奇怪的方法是一點用也沒有。 11/26 15:33
68F:→ oppofolk: 叫民俗版所以扯的上邊都可以談,那PTT只需要留下八卦版 11/26 15:35
69F:→ oppofolk: 就好,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是八卦,硬要說都可以,實在一點 11/26 15:35
70F:→ oppofolk: 都不合理。 11/26 15:35
71F:推 vertos: 百貨公司沒規定你進門就要帶走所有商品吧? 11/26 15:47
72F:→ vertos: 你不需要的東西就百貨公司不准陳列?這樣有比較合理嗎? 11/26 15:49
73F:→ vertos: (回文中的"你"是汎稱,不是針對OP大個人,無冒犯意) 11/26 15:50
74F:→ vertos: "問題根本沒有解決"的[問題],請問具體內容為何? 11/26 15:52
75F:→ vertos: 開放談通靈就會有通靈王,就會"出事",請問出事是說什麼事 11/26 15:54
76F:→ vertos: ? 11/26 15:54
77F:→ awesomeSS66: 乩童是通靈沒錯 但不是什麼莫名其妙通靈都是乩童 11/26 15:56
78F:→ awesomeSS66: 神精病也可以自稱神佛 與其浪費精力討論真假 不如把 11/26 15:57
79F:→ awesomeSS66: 一堆沒根據的通靈都禁一禁 11/26 15:57
80F:→ awesomeSS66: 當然乩童不在內 至少人家背後真的有廟有靠 11/26 15:58
81F:推 vertos: 只談預期心理下的那些"如果"何其可怕,卻無視在此版標之下 11/26 15:59
82F:→ vertos: 被剝奪的言論或是閱讀自由,我覺得這才更不合理。 11/26 15:59
83F:→ awesomeSS66: 要討論神精病的真假 另有板更適合 11/26 15:59
84F:→ awesomeSS66: 言論自由不是無限上崗 那這個板討論政治就合適膩 11/26 16:01
85F:→ pili1321: 通靈不是民間信仰主流,重點都得回歸到「公信力」的問 11/26 16:02
86F:→ pili1321: 題,若通靈能解決這麼多事,為何沒取得閉關坐禁的乩童 11/26 16:02
87F:→ pili1321: ,奏職的道士,而只出現在私壇,或個體接案,因為不易 11/26 16:02
88F:→ pili1321: 被公眾信服啊。 11/26 16:02
89F:推 oppofolk: 那就請ver大,去Marvel版po個通靈辦事文,然後說通靈辦 11/26 16:02
90F:→ oppofolk: 事本來就很Marvel,百貨公司沒人逼他們要取走商品,看他 11/26 16:02
91F:→ oppofolk: 們怎麼說。去八卦版發個通靈辦事文,然後說有發現有人可 11/26 16:02
92F:→ oppofolk: 以通靈辦事是八卦,再跟他們說八卦是個百貨公司,沒人說 11/26 16:02
93F:→ oppofolk: 要把商品取走,看他們怎麼說? 11/26 16:03
94F:推 vertos: 馬佛版是鬼故事創作版吧? 11/26 16:03
95F:推 vertos: 而且您對我提出的實驗建議,與我提出的重點,我看不出其中 11/26 16:07
96F:→ vertos: 的關聯性 11/26 16:07
97F:噓 oppofolk: 請看清楚Marvel版定義喔~“以國民義務教育的科學知識, 11/26 16:07
98F:→ oppofolk: 無證據可證明某奇特現象存在與否; 11/26 16:07
99F:→ oppofolk: 或國民義務教育的科學知識所難以解釋的現象、現象間的相 11/26 16:07
100F:→ oppofolk: 關性或因果關係, 11/26 16:07
101F:→ oppofolk: 且整個事件必須具有超自然或驚悚、驚奇、驚異的色彩。” 11/26 16:07
102F:→ oppofolk: 您不就是認為有關就可以發?我講的也都有關啊!別把言論 11/26 16:08
103F:→ oppofolk: 自由無限上綱,羅蘭夫人講的果然不錯! 11/26 16:08
104F:→ awesomeSS66: 每個板都有他的適性跟限制 與言論自由沒抵觸 11/26 16:09
105F:→ vertos: 我知道您貼的該版定義。不過,實際版風就是鬼故事創作文才 11/26 16:10
106F:→ vertos: 留得住在該版上,實際上就是鬼故事創作版。一旦論神,就得 11/26 16:10
107F:→ vertos: 來到此版,不是嗎? 11/26 16:10
108F:→ awesomeSS66: 有人拜神拜廟一輩子 也不想跟莫名其妙自稱通神佛的人 11/26 16:10
109F:→ awesomeSS66: 有交流啊 既然有其他板更適合討論通靈專業 不如給其 11/26 16:11
110F:→ awesomeSS66: 他專板去討論 11/26 16:11
111F:→ vertos: 而且,是您點名我去該版發通靈文的?我才覺得被無限上綱了 11/26 16:11
112F:→ vertos: 咧! 11/26 16:11
113F:→ pili1321: 還有靈版可以去呀 11/26 16:12
114F:→ vertos: 那就改版名啊? 11/26 16:13
115F:→ awesomeSS66: OPPO大是舉例個板的適性吧 11/26 16:13
116F:→ vertos: 我就是覺得通靈經驗是民間信仰的一部分啊?這也不是我一個 11/26 16:14
117F:→ vertos: 人認為而已 11/26 16:14
118F:→ vertos: 我討厭的是 排擠 這種事 11/26 16:14
119F:→ awesomeSS66: 媽否板就是禁通靈辦事文 不是禁言論自由 11/26 16:14
120F:→ vertos: 嗯,我能不要討論馬佛版的事嗎?不想失焦了 11/26 16:15
121F:→ oppofolk: 那ver版友,怎麼不去Marvel版喊排擠,別只在這說,那邊 11/26 16:16
122F:→ oppofolk: 更是徹頭徹尾的反跟禁止。 11/26 16:16
123F:→ vertos: 我不懂您一直要我去馬佛版做什麼事情的用意為何? 11/26 16:17
124F:→ awesomeSS66: 那就是本質了 信通靈的算不算民間信仰本身就問題 11/26 16:18
125F:→ oppofolk: 你的立論根本沒適用性,拿去別的版就不攻自破。 11/26 16:18
126F:→ awesomeSS66: 紫衣教也可以在這討論嗎 11/26 16:18
127F:→ vertos: op大您注意到關鍵字了嗎?「拿到"別的版"就不攻自破」 11/26 16:19
128F:→ oppofolk: 如果您講的話有適用性,自然到哪都說的通,可見你的話根 11/26 16:20
129F:→ oppofolk: 本就有問題。 11/26 16:20
130F:→ vertos: 到目前為止,紫衣/政治版/八卦版,都不是我主動提出的。我 11/26 16:21
131F:→ vertos: 不知道我為何要回應不是由我提出的概念? 11/26 16:21
132F:→ awesomeSS66: 不用顧左右言他 在討論通靈本質跟抵觸言論自由這些 11/26 16:22
133F:→ awesomeSS66: 都是會碰到的問題 11/26 16:22
134F:→ vertos: 回op大,適用性,八卦版版規您覺得能適用在民間信仰討論板 11/26 16:22
135F:→ vertos: 嗎? 11/26 16:22
136F:→ oppofolk: 既然如此,那就請您回應,改廟會版不也一樣有乩童通靈? 11/26 16:24
137F:→ oppofolk: 請問意義在哪,想通靈的照樣通靈。另外,您質疑“出事是 11/26 16:24
138F:→ oppofolk: 說什麼事?”那是否表示您能掛保證不會出事呢? 11/26 16:24
139F:→ vertos: 我沒有顧左右而言他啊?就來論本質好了。民間信仰包不包括 11/26 16:33
140F:→ vertos: 通靈及辦事經驗?我就是覺得包括。所以以百貨公司為例,主 11/26 16:33
141F:→ vertos: 張民間信仰版若是這個版名,就不該 「排擠」通靈議題。一 11/26 16:33
142F:→ vertos: 旦排擠的特定議題,就有人喪失言論自由。(這時候舉"他版" 11/26 16:33
143F:→ vertos: 為例或是要我去踩"他版"版規來證明本版沒有限制言論自由其 11/26 16:33
144F:→ vertos: 實我非常黑人問號)。我的看法就只有以上,並無左右言他喔 11/26 16:33
145F:→ vertos: 。 開放討論通靈經驗會造成的問題是啥咧?去維基一下"民間 11/26 16:33
146F:→ vertos: 信仰"可發現裡面並不包括妙禪如來宗,所以紫衣問題並不存 11/26 16:33
147F:→ vertos: 在。 11/26 16:33
148F:→ vertos: 我還不知道會出什麼事,是要保證不出什麼事? 11/26 16:35
149F:→ awesomeSS66: 維基的民間信仰也沒有莫名其妙通神佛的人啊 11/26 16:36
150F:→ awesomeSS66: 既然這個板容許自稱通神佛 那禁紫衣才是禁言論自由 11/26 16:37
151F:→ vertos: 再說了,"出事"就要怪本版?或是本版主動出來承擔"出事"的 11/26 16:37
152F:→ vertos: 責任,是版規定義的嗎? 11/26 16:37
153F:→ powerhow: 乩童有專板?靈學板似乎是禁止的...請問乩童文要哪邊去? 11/26 16:40
154F:→ vertos: 史上有無前例是有肇始於PTT討論而引發的真實重大且傷害無 11/26 16:40
155F:→ vertos: 可挽回的事件? 11/26 16:40
156F:→ powerhow: 自稱通神佛可以各自去驗證也可以當作神棍,紫衣是明顯 11/26 16:43
157F:→ oppofolk: 我不清楚有無前例,但無前例就不用預防?那整個ptt到處 11/26 16:43
158F:→ oppofolk: 禁止違法事宜又是怎麼回事,一堆破綻。 11/26 16:43
159F:→ powerhow: 收費斂財的大例子啊! 11/26 16:43
160F:→ oppofolk: 乩童無專版,可以申請。而且本版也未完全說不准乩童分享 11/26 16:45
161F:→ oppofolk: 。 11/26 16:45
162F:推 vertos: 若是在這裡不能討論紫衣提醒大家注意,確實也是打壓了言論 11/26 16:46
163F:→ vertos: 自由無誤。 11/26 16:46
164F:→ awesomeSS66: 收費斂財=神棍是自己預設立場吧 不收費就一定真的嗎 11/26 16:47
165F:→ awesomeSS66: 乩童上面有說了 至少人家有根據 不是莫名其妙自稱 11/26 16:48
166F:→ vertos: 要預防之前,我想先弄清楚的是,預防什麼?所以我才會問前 11/26 16:49
167F:→ vertos: 例? 不然我也可以主張保障您的交通安全禁止您出門? 11/26 16:49
168F:→ powerhow: 真真假假,自己判斷...民間信仰裡本來也是存在不少神棍 11/26 16:49
169F:→ vertos: 沒錯,我覺得正該 自己判斷~!! 11/26 16:50
170F:→ awesomeSS66: 民間信仰有神棍 但不是所有神棍都民間信仰啊 11/26 16:51
171F:→ awesomeSS66: 不是自己信不信的問題 是合不合適的問題 11/26 16:52
172F:→ vertos: 通靈王或是神棍不會因為本版禁止討論就禁絕於社會,反而, 11/26 16:53
173F:→ vertos: 開放討論才有可能累積出值得參考的資訊,成為給人學習判斷 11/26 16:53
174F:→ vertos: 的教材。 11/26 16:53
175F:→ awesomeSS66: 認為禁通靈討論=杜絕通靈 這就是無限上綱 11/26 16:54
176F:→ awesomeSS66: 就討論板風的適性 怎變成追殺通靈了? 11/26 16:55
177F:推 vertos: 我有點看不懂樓上您的意思了 11/26 16:57
178F:→ awesomeSS66: 我也覺得你沒搞懂 你以為這個板禁通靈了 就不能去他 11/26 16:58
179F:→ awesomeSS66: 板嗎 11/26 16:58
180F:→ vertos: (我應該沒提出 杜絕/追殺 的概念?還是您是在回別人?) 11/26 16:59
181F:→ awesomeSS66: 對詞句鑽牛角尖我沒興趣 11/26 17:00
182F:→ vertos: 所以您承認 排擠 了嗎?(要人去他版) 11/26 17:01
183F:→ oppofolk: awe版友,不用回了,他只會選擇性回應。 11/26 17:02
184F:→ vertos: 版名就是在這裡:民間信仰討論 11/26 17:02
185F:→ awesomeSS66: 這無聊的扣帽子我也沒興趣討論 11/26 17:02
186F:→ vertos: 我只是不接您們橫生出來的枝節而已,畢竟是您們先沒回我的 11/26 17:03
187F:→ vertos: 疑問。 11/26 17:03
188F:→ powerhow: 結論是民間信仰包含的內容本來就可以討論 11/26 17:26
189F:→ oppofolk: 呵呵!那是你自認為的結論。不用幫眾版友安帽子。 11/26 17:40
190F:→ oppofolk: 還是版主換人當了呢? 11/26 17:45
191F:→ powerhow: 本來就是我個人的結論,誰跟你說誰代表眾板友?你? 11/26 18:01
192F:→ powerhow: 是說真的要專板專用的話,提議的人先把板開好吧... 11/26 18:11
193F:→ oppofolk: 有說清楚就好,以免被誤解意思。 11/26 18:29
194F:→ powerhow: 要討論通靈個人覺得是OK,只是要發文前後都要加註警語 11/26 19:09
195F:→ awesomeSS66: 所以也歡迎紫衣來討論西富囉? 11/26 19:14
196F:→ wkwtb: 請3c來開壇就好了。 11/26 19:20
197F:→ powerhow: 有民俗點應該可吧.不過sea food的紫衣是自稱佛教分支喔 11/26 19:21
198F:→ wkwtb: 不知到時有多少人的臉會被自己打腫。 11/26 19:21
199F:→ powerhow: 佛教這個就不用問有專板了 11/26 19:22
200F:→ awesomeSS66: 民間信仰本來就佛道難分 那通靈怎不去專板 11/26 19:24
201F:→ powerhow: 如果是單純個人的有相當民俗點是沒差。但專板在哪? 11/26 19:26
202F:→ awesomeSS66: 靈學板就是 11/26 19:27
203F:→ powerhow: 紫衣跟民間信仰差太多,剛去看靈學板也有限制的 11/26 19:34
204F:→ awesomeSS66: 紫衣跟自稱神佛轉生的差在哪 11/26 19:35
205F:→ awesomeSS66: 前幾頁不就有這類的討論了 11/26 19:36
206F:→ wkwtb: 只要討論範圍於民間信仰範疇內,內有來討論都可以 11/26 19:37
207F:→ awesomeSS66: 所以只要紫衣有燒金 都可以來討論西富 11/26 19:37
208F:→ wkwtb: 何況紫衣如果來開放問事,正合本版所指開放。大廟、問事。 11/26 19:38
209F:→ oppofolk: 要開放的也是你們,想要限制的也是你們。這該怎麼辦? 11/26 19:38
210F:→ wkwtb: 我是主張不開放問事的……別打我。 11/26 19:39
211F:→ wkwtb: 口合…… 11/26 19:39
212F:→ powerhow: 問題是他們自稱佛教分支,其內容根本沒有混道儒 11/26 19:39
213F:→ awesomeSS66: 那自稱神佛轉生的 也沒說自己有奏職啊 11/26 19:41
214F:→ wkwtb: 坐等桶靈王上來打臉的戲碼 11/26 19:41
215F:→ powerhow: 只要紫衣開廟給問事還焚香燒金,那當然可以討論 11/26 19:42
216F:→ powerhow: 只是討論的點應該還是神棍... 11/26 19:43
217F:→ wkwtb: 來了來了,大絕招 11/26 19:43
218F:→ powerhow: 紫衣應該是假如來轉世,這跟道無關...佛界有職位? 11/26 19:44
219F:→ awesomeSS66: 那西富還蠻吻合你的條件 不過我個人是不歡迎啦 11/26 19:44
220F:→ awesomeSS66: 民間信仰又不是獨道唯尊 11/26 19:45
221F:→ powerhow: 這不是個人喜好就能否定的,除非乩童老師道士從民間信仰 11/26 19:45
222F:→ awesomeSS66: 觀音廟焚香燒金只拜佛就不算民間信仰 11/26 19:45
223F:→ awesomeSS66: ? 11/26 19:45
224F:→ powerhow: 裡全部消失啊!民間信仰裡道的比重還是比較多啊! 11/26 19:46
225F:→ powerhow: 觀音廟焚香燒金他還是民間信仰啊,正佛教有燒金否? 11/26 19:47
226F:→ awesomeSS66: 也只是比重多寡 紫衣也拜他們的佛 也拜他們的靈 11/26 19:47
227F:噓 wkwtb: 下班了,開始跳針了 11/26 19:47
228F:→ powerhow: 紫衣真正在拜的只有一個,不是神佛也不是靈 11/26 19:48
229F:→ awesomeSS66: 紫衣信的是自稱通靈的啊 通靈在這可討論紫衣也不可 11/26 19:50
230F:→ awesomeSS66: 排除 11/26 19:50
231F:→ awesomeSS66: 但我認為莫名其妙的通靈一概禁止 也不該請紫衣來 11/26 19:50
232F:→ powerhow: 紫衣自稱通靈?不是說他是啥轉世嗎?啥時變成會通靈的? 11/26 19:52
233F:→ powerhow: 莫名其妙要定義啊?不是說自認為應該不對的就要禁止。 11/26 19:53
234F:→ awesomeSS66: 自稱神佛轉生的就莫名其妙 老實說 這跟"民間"信仰有 11/26 19:54
235F:→ awesomeSS66: 何關係 11/26 19:54
236F:→ awesomeSS66: 民間信仰本來就算是一直以來存在的通俗 不是莫名其妙 11/26 19:55
237F:→ awesomeSS66: 自己是神就算了 11/26 19:55
238F:→ powerhow: 說穿了只是在針對之前cld事件跟ga板主的處理方事罷了 11/26 19:57
239F:推 wkwtb: 推回來 11/26 19:59
240F:→ awesomeSS66: 那事是導火線沒錯 我認為討論那事他板有更合適的地方 11/26 20:00
241F:→ powerhow: 那PTT轉貼的功能應該要砍掉了 11/26 20:02
242F:推 vertos: 版標就是民間信仰討論。所以符合民間信仰定義的情事,就應 11/26 20:20
243F:→ vertos: 該開放討論。不能因為您不想看,就不讓我看吧?又不是個版 11/26 20:20
244F:→ vertos: 。現在版上就有兩篇問事文章(明明沒有問事分類),可見確實 11/26 20:20
245F:→ vertos: 有人有此需求。原因為何?因為本版標題就是讓人感覺他的事 11/26 20:20
246F:→ vertos: 情能在這裡有答案。至於,版友給的答案是否是幫助了他還是 11/26 20:20
247F:→ vertos: 害了他?這也要看他自己的判斷力做了什麼抉擇?也可以說看 11/26 20:20
248F:→ vertos: 他的福氣了!無論他在這裡得到的結果是好是壞,都該他自己 11/26 20:20
249F:→ vertos: 承擔。本版版友或版主沒義務把這種責任往自身承攬,甚至進 11/26 20:20
250F:→ vertos: 而以此為由,禁止別人討論。(又沒人逼你看) 11/26 20:20
251F:→ vertos: 不然,就改掉版名,不要開百貨公司,也是一種方向。本來的 11/26 20:20
252F:→ vertos: 廟會討論區不是就很好嗎? 11/26 20:20
253F:推 vertos: 目前本版一篇紫衣文章也沒有,討論到紫衣有點無謂(味)。 11/26 20:25
254F:→ vertos: 我一直想問所謂的"出事",到底是出什麼事?大家就是很在意 11/26 20:27
255F:→ vertos: 這個"出事",卻也沒看到什麼具體描繪… 11/26 20:27
256F:推 vertos: 既是公開論壇,應該包容各種意見聲音。(我也是很尊重提出 11/26 20:38
257F:→ vertos: 禁止通靈文版友的意見,只是個人理念不支持而已) 。 11/26 20:38
258F:推 vertos: 我非常贊成純粹的通靈過程與經驗,應該去靈學專版討論。我 11/26 20:46
259F:→ vertos: 只是主張,這裡應保留彈性空間,不用趕盡殺絕。 11/26 20:46
260F:推 wkwtb: 出事 11/26 20:54
261F:→ wkwtb: 我知道的版友有三個 11/26 20:55
262F:→ wkwtb: 不過我想他們應該不想我亂提 11/26 20:56
263F:→ wkwtb: 這條路,聽信錯誤的建議,輕則生活不順,中則腦袋出問題, 11/26 20:57
264F:→ wkwtb: 重則………不知道 11/26 20:57
265F:→ wkwtb: 三人名單都不和現在還在相關版面活耀的 11/26 20:59
266F:→ wkwtb: 不含,不是「不和」 11/26 20:59
267F:→ wkwtb: 你以為卡到很慘,錯! 11/26 21:02
268F:→ wkwtb: 我告訴你:神棍的建議能讓你慘上加慘! 11/26 21:02
269F:→ wkwtb: 冤有頭債有主,出事請找贊成開放的別找我。天主保佑 11/26 21:03
270F:推 vertos: 嗯嗯,若能在隱去身份的狀態下知道您所知道的故事全貌,我 11/26 21:04
271F:→ vertos: 相信是更有警示意義的。也因為有開放討論,才能讓您們這些 11/26 21:04
272F:→ vertos: 知道故事的人,對無頭蒼蠅熱鍋螞蟻提出警告,不要亂找通靈 11/26 21:04
273F:→ vertos: 王。反而救人一命,不是嗎? 11/26 21:04
274F:→ vertos: 不然他們這裡問不到,也還是去到處亂找,會上當的就是會上 11/26 21:06
275F:→ vertos: 當。 11/26 21:06
276F:→ vertos: 也因為這裡有開放討論的機會,他們才有機會得到情報,來判 11/26 21:08
277F:→ vertos: 斷自己目前找的辦事對象有沒有像是神棍。 11/26 21:08
278F:→ wkwtb: 我自己都不敢讓人問,你鼓勵我讓人問? 11/26 21:08
279F:→ wkwtb: 忠言逆耳,講再多也比不上神棍順著當事人的意講一句。 11/26 21:11
280F:→ wkwtb: 言盡於此 11/26 21:11
281F:推 vertos: 我不否認神棍多如麻,但我也不認為通靈的人就是一定當神棍 11/26 21:20
282F:→ vertos: !天生陰陽眼沒有辦事能力,只是寫個個人經驗,就可能被聯 11/26 21:20
283F:→ vertos: 想成他想當神棍。神棍一定是有其更進一步的攬客行為及吹噓 11/26 21:20
284F:→ vertos: 行為。我相信目前的版主及版規也不會容許。 11/26 21:20
285F:推 Boss77575: 有些人就是獵巫心態見獵心喜。把自己包裝的頭頭是道 11/26 22:06
286F:→ Boss77575: 然後行迫害之實。對特定人士心有偏見。即各種挑骨頭 11/26 22:07
287F:→ Boss77575: 說真的。你們不滿意就下次自己出來選板主或投滿意的 11/26 22:08
288F:→ Boss77575: 連最基本的民主尊重代議決都做不到? 11/26 22:09
289F:→ Boss77575: 好像自己的想法最偉大最正確。連票選出來的管理員 11/26 22:11
290F:→ Boss77575: 都要聽你的才開心。實在很悲哀 11/26 22:12
291F:→ powerhow: 有要開放問事?還是討論通靈而已?請搞清楚不要刻意混淆喔 11/26 22:18
292F:→ cardozo: 前幾樓w板友真正巷仔內的 11/26 22:42
293F:→ ccclum: 其實我是有點納悶一件事情,就我目前所了解,板上現有在宮 11/26 22:46
294F:→ ccclum: 廟執事的版友應該只有我...... 11/26 22:47
295F:→ ccclum: 可是我還是沒弄清楚,我到底可不可以po我在宮廟辦事的事蹟 11/26 22:49
296F:→ ccclum: 以及答版友的問事文呢? 11/26 22:50
297F:→ ccclum: 如果可以的話,我是可以用一個月把這個板洗掉啦 11/26 22:51
298F:→ ccclum: (不過我本人的立場是禁止通靈文跟問事文就是了) 11/26 22:52
299F:→ cardozo: 3c板友的疑問,是否勞駕您倒置底現行板規看看? 11/26 23:05
300F:→ ccclum: 我其實看不太懂,有沒有人可以直接跟我說是行還是不行 11/26 23:06
301F:→ powerhow: 看版規"宮廟"事蹟或辦事過程是可以,個人的就不知道了 11/26 23:40
302F:→ powerhow: 因為"個人"部份就涉及是否神棍或通靈王的可能 11/26 23:40
303F:→ powerhow: 如果有考慮開放,建議同那些網路上有名的辦事老師 11/26 23:41
304F:→ powerhow: "個資"要"完全公開"才能放行 11/26 23:41
305F:→ powerhow: 畢竟有人怕神棍害人... 11/26 23:43
306F:推 vertos: 如果我請3C大辦事辦得很成功或是很失敗,來版上(不能透漏 11/27 02:14
307F:→ vertos: 是3C)分享經驗,我覺得是可以.... 11/27 02:14
308F:→ vertos: 3C大自己說自己辦得很成功,我覺得不行。 11/27 02:15
309F:→ vertos: 不過3C若是請朋友幫忙捧場寫文,再由站內信轉介到他手上, 11/27 02:18
310F:→ vertos: 版規也管不到... 11/27 02:18
311F:推 vertos: 用一個月把版洗掉是什麼概念? = = 11/27 02:22
312F:→ vicious666: 自己說自己辦得很成功,我覺得不行。 11/27 06:12
314F:→ vicious666: "個人"部份就涉及是否神棍或通靈王的可能 11/27 06:13
317F:→ powerhow: 樓上舉的例子似乎不是辦事通靈,只是推薦去其他宮廟擲筊 11/27 09:33
318F:→ powerhow: 問事,問的辦的都不是原文PO吧?這就要延伸到推薦宮廟是否 11/27 09:34
319F:→ powerhow: 有直接或間接得利...或者不收費的推薦也該打成神棍通靈? 11/27 09:36
320F:→ vicious666: 我以為常人無法用照片看相,就看出受了陰擾,原來可以 11/27 09:37
321F:→ vicious666: 啊 11/27 09:37
322F:→ powerhow: 而3C大歷來的發推文都很明白,多是他自己親自辦事過程 11/27 09:38
323F:→ powerhow: 或許有可能可以,但該文內還是叫當事人去宮廟確認了吧? 11/27 09:39
324F:→ powerhow: 是說要截圖就完整點,只取前段會讓人覺得這是刻意在操作 11/27 09:43
325F:→ vicious666: 我沒說啥阿,黑人問號而已 11/27 09:44
326F:→ vicious666: 前後段就無關阿 11/27 09:44
329F:→ vicious666: 我只能說,板規這種事,人人平等 11/27 09:48
330F:→ powerhow: 前後段是相關連的..要就推全文,你問號別人不一定問號. 11/27 09:53
331F:推 vertos: 擲筊是每個人都可以自行在廟裡與所信仰神明進行溝通的方式 11/27 10:11
332F:→ vertos: 。學會了,人人都能問事DIY。3C若發此種文章有何不可?人 11/27 10:11
333F:→ vertos: 人都能DIY神棍就要失業啦! 11/27 10:11
334F:推 vertos: 你貼出來的文章可看出丹楓沒有私下收費為其辦事,所以違反 11/27 10:17
335F:→ vertos: 版規在哪?3C發文的話當然也是同一標準就可以阿? 11/27 10:18
336F:→ vicious666: 欸 不要誤會,我對這板要怎麼讓人方便發通靈文一點意 11/27 10:30
337F:→ vicious666: 見都沒有,只不過看你們講的感到疑惑而已 11/27 10:30
338F:推 vertos: 我的句子還有上下文,666斷章取義已經不符我推文初衷:3C 11/27 10:31
339F:→ vertos: 能否自己說自己辦事靈驗(讓人找他收費辦事) 我覺得不行。 11/27 10:31
340F:→ vertos: 但是別人被3C辦事的經驗,在"不公開是3C的狀態下"我覺得可 11/27 10:31
341F:→ vertos: 以。這段話把3C換成丹楓也是一樣。 11/27 10:31
342F:推 vertos: 不要斷章取義就不會疑惑了。 11/27 10:34
343F:→ vicious666: 嗯哼 呵呵呵 11/27 10:39
344F:推 YannNanTian: 我看不懂在不涉及商業的情況,有什麼好禁止討論的? 11/27 12:46
345F:→ YannNanTian: 討論又不會流於一言堂,對於seafood、問事…等議題 11/27 12:46
346F:→ YannNanTian: ,討論時也一定會正反意見都有,這樣為啥要禁止呢? 11/27 12:46
347F:推 wkwtb: 我以為爭議點是有人要在這裡執業.... 11/27 13:51
348F:推 wkwtb: 不涉及營利~ 「理論上」還好 11/27 13:54
349F:→ wkwtb: 實際上~ 也還好,因為就算有人好好的腦袋被神棍弄成瘋子 11/27 13:55
350F:→ wkwtb: 即使是贊成的人也可以一句"該為自己的選擇與判斷負責"卸責 11/27 13:56
351F:→ wkwtb: 更何況我是反對的人.... (合先敘明) 11/27 13:57
352F:→ wkwtb: 更何況.... 現在規範難產耶~~~~ 11/27 13:58
353F:→ wkwtb: 以我的觀點,人身難得, 一句"該為自己的選擇與判斷負責" 11/27 14:00
354F:→ wkwtb: 換來多少人腦袋可能出問題(不一定)的「風險」 11/27 14:00
355F:→ wkwtb: 不值得... 講這句話的人~~ 不太有愛心 11/27 14:01
356F:→ powerhow: 誰要在這邊執業?不是說討論通靈嗎?執業就有商業收費爭議 11/27 14:31
357F:→ powerhow: 不太可能吧? 11/27 14:31
358F:→ powerhow: 只防網路上神棍?那現實生活中的神棍呢?你在這邊禁止 11/27 14:32
359F:→ powerhow: 他就往現實生活找,還是會有神棍啊?至少在板上是公開的 11/27 14:34
360F:→ powerhow: 這裡有不同看法跟意見,而不是禁止讓那些人沒有方向的找 11/27 14:35
361F:→ powerhow: 事實上本來就該為自己的選擇判斷負責,其他人只是給意見 11/27 14:39
362F:→ powerhow: 網路找不到,現實生活中也會找到...相信哪家宮廟哪個老師 11/27 14:40
363F:→ powerhow: 也是自己判斷自己負責,差別在哪?多一個選擇判斷的機會 11/27 14:41
364F:→ powerhow: 是錯的?只怕網路上有神棍會害人?那生活中的神棍你怎不禁 11/27 14:42
365F:→ powerhow: 止他們騙人呢? 11/27 14:42
366F:→ powerhow: 大概"眼不見為淨"是這樣說的吧? 11/27 14:45
367F:推 mydeargf: 當然 XD 11/27 15:11
368F:→ wkwtb: 這叫防患於未然,網路的特性讓神棍連開店的成本都不用,人 11/27 16:36
369F:→ wkwtb: 人只要能言善道都能來一套 11/27 16:36
370F:→ wkwtb: 網路上,有張嘴就能通靈 11/27 16:37
371F:→ wkwtb: 現實生活中,還有一些過濾判斷基準,網路上?就看誰比較會 11/27 16:39
372F:→ wkwtb: 唬就是能通靈了 11/27 16:39
373F:→ wkwtb: 我自己神棍實務上的看法:見過一堆卡到很嚴重的版友來來去 11/27 16:44
374F:→ wkwtb: 去,只是現在的通靈王們在當時都一致的保持緘默 11/27 16:44
375F:→ wkwtb: 當時,大家都在 11/27 16:47
376F:→ pili1321: 還是決定講一下,光是平安符浸水要如何處置的說法就好 11/27 16:56
377F:→ pili1321: 幾種,顯然這些有更嚴重困擾的人不會得到好的答案,只 11/27 16:56
378F:→ pili1321: 是更不知所措罷了。 11/27 16:56
379F:→ wkwtb: 神棍最常利用的就是人最無助的時候,利用你失去判斷力的時 11/27 17:01
380F:→ wkwtb: 機趁虛而入博取信任 11/27 17:01
381F:→ wkwtb: 好像有人說人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11/27 17:01
382F:→ wkwtb: 乾脆廢除詐欺罪好了… 11/27 17:02
383F:→ wkwtb: 大家自己負責嘛 11/27 17:02
384F:推 booin: 我覺得像我警語打ㄧ打就好了 11/27 17:35
385F:→ booin: 在怎麼不懂也不會像三歲小孩一樣 11/27 17:36
386F:→ awesomeSS66: 這個社會被神棍騙的很多 也不乏高知識份子 假如開放 11/27 17:44
387F:→ awesomeSS66: 加不加警語也沒意義 單純只是說跟板沒關係而以 11/27 17:47
388F:推 YannNanTian: 不覺得這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狀況,才更需要 11/27 18:01
389F:→ YannNanTian: 討論嗎? 至於說到防患於未然這點,我傾向資訊更透 11/27 18:01
390F:→ YannNanTian: 明,才可以減少神棍操弄的空間。人本來就無法為他人 11/27 18:01
391F:→ YannNanTian: 的行為負責,資訊都是參考用,是福是禍就是個人造化 11/27 18:01
392F:→ pili1321: 無法驗證的要怎麼討論結果呀? 11/27 18:13
393F:→ pili1321: 一個人感覺有無形跟他說話,可以有以下說法:卡到陰、 11/27 18:17
394F:→ pili1321: 通到神、附到靈、抓乩、精神疾病、創造文,要怎麼討論 11/27 18:17
395F:→ pili1321: 以上選項何者為正確? 11/27 18:17
396F:推 YannNanTian: 一個人流著鼻水,請問他是:A型流感?B型流感?鼻竇 11/27 19:07
397F:→ YannNanTian: 炎?吸到灰塵?鼻子進水? 請問誰有辦法給出答案… 11/27 19:07
398F:→ YannNanTian: 討論版沒有辦法給出答案,但至少可以提供方向,讓你 11/27 19:11
399F:→ YannNanTian: 知道該掛哪一科,是否有推薦的醫生…等等 11/27 19:11
400F:→ ccclum: 所以結論是我可以po宮廟辦事? 11/27 19:50
401F:→ ccclum: 甲:我覺得不行 11/27 19:51
402F:→ ccclum: 乙:其實,我覺得可以 11/27 19:52
403F:→ powerhow: 防也只能防不在這板上被騙,其他地方更難防 11/27 20:43
404F:→ powerhow: 正反資訊越多對相關知識不多的板友會是一種幫助,沒資訊 11/27 20:44
405F:→ powerhow: 現實生活中只會更難防,現在多數人的資訊來源都網路了 11/27 20:45
406F:→ powerhow: 這裡找不到去別的地方如果被騙,這叫防患未然?還是推手呢 11/27 20:46
407F:→ powerhow: 3C大要分享喔,個人建議資訊完全公開,尤其個資跟宮廟 11/27 20:47
408F:→ oppofolk: 樓上感覺好針對,ccc版友要分享就建議要公開個資,那是 11/28 00:19
409F:→ oppofolk: 否所有分享辦事文的,如同某些人,也建議公開個資呢? 11/28 00:19
410F:→ ccclum: 有點靠北,半年前,特地針對我立法,還把我水桶,只因為我 11/28 00:25
411F:→ ccclum: PO出了辦事的案例分享...... 11/28 00:26
412F:→ ccclum: (那篇文章還被刪掉,死無對證) 11/28 00:26
413F:→ ccclum: 而今,某版主向神明請示,使用擲筊判斷某版友的狀況.... 11/28 00:28
414F:→ ccclum: 這樣不稱為辦事文(通靈!?),那什麼叫辦事文(通靈?!)呢? 11/28 00:29
415F:→ ccclum: 搞得我好亂呀...... 哈哈~~~~ 11/28 00:30
416F:→ oppofolk: ccc版友,您如若分享辦事文,還有人建議您要公開個資呢 11/28 00:31
417F:→ oppofolk: !不過畢竟只是建議,對吧? 11/28 00:31
418F:→ ccclum: 個資喔,說句老實話,我是提倡網路實名制,只是在批踢踢上 11/28 00:34
419F:→ ccclum: 有可能實現這個制度嗎? 11/28 00:35
420F:→ ccclum: 至於我個人要不要分享個資,我認為釋放出一些辦事的訊息 11/28 00:36
421F:→ ccclum: 是可以,但是要昭告天下我是誰,這就未免太無限上綱了吧, 11/28 00:36
422F:→ ccclum: 我要不要說我的小學讀哪? 11/28 00:36
423F:→ ccclum: 我個人的經驗是,平均一個星期接四到六件案子就有點忙不過 11/28 00:37
424F:→ ccclum: 來了.....,如果再多,我會沒有生活品質。 11/28 00:38
425F:→ ccclum: (對了,辦事跟問事不一樣,我基本上是以辦無形事情為主) 11/28 00:38
426F:→ ccclum: 對了,我的立場永遠不變,我是覺得在這版禁止通靈跟辦事文 11/28 00:40
427F:→ ccclum: ,原因是身為一個在宮廟幫忙神明辦事的執事,我真心覺得 11/28 00:40
428F:→ ccclum: 神明會安排事情給執事處理,執事不需要硬去攀緣找案件 11/28 00:41
429F:→ ccclum: 如果還要硬結緣,我只能說這個人還不夠資格辦事囉~ 11/28 00:42
430F:→ wkwtb: 我要撤退了,謝謝指教 11/28 07:56
431F:推 wkwtb: 有幾個我曾試著拉回來,但是最後都兩種情形 11/28 07:59
432F:→ wkwtb: 1.一開始就對我的話聽過就算,神棍的好聽話聽得很認真 11/28 08:00
433F:→ wkwtb: 2.做半套,改善後又跑去聽搞不定的神棍的好聽意見, 11/28 08:01
434F:→ wkwtb: 臨走前還告訴我:你不懂啦~~ Q_Q 11/28 08:01
435F:→ wkwtb: 1 跟 2 都指向同一個結果... 就是我自己閃人.. 等GA的規範 11/28 08:01
436F:→ pili1321: 推文討論沒有真正的效果,板規並沒有要求版主要對推文 11/28 08:06
437F:→ pili1321: 回應,還是依板規提出板務意見,討論這件事好了 11/28 08:06
438F:推 vertos: 我覺得目前各種討論的主張是複數本質因而未能聚焦的。「問 11/28 08:59
439F:→ vertos: 問題vs回答問題」「問事vs辦事」「敏感體質經驗(陰陽眼)vs 11/28 08:59
440F:→ vertos: 通靈/魔/神」「免費幫忙vs收費賺錢」… 複雜的定義只簡化 11/28 08:59
441F:→ vertos: 成「神棍」「有危險」視角,當然無法解決問題。不過對於部 11/28 08:59
442F:→ vertos: 分版友而言,他們的"根本問題"就是不想看到「這種文章在板 11/28 08:59
443F:→ vertos: 上」甚至「某人的文章在版上」而已,故討論越模糊失焦越能 11/28 08:59
444F:→ vertos: 遂其心意。 11/28 08:59
445F:→ wkwtb: 我覺得講不通,再多講也沒意義,所以... 撤退 11/28 10:04
446F:→ ccclum: 樓上朋友,我給您一個建議,多研究催眠跟暗示(洗腦)的技術 11/28 10:17
447F:→ ccclum: 或是研究人類基本行為與思考模式(慣性),你會發現講不聽 11/28 10:18
448F:→ ccclum: 這種情況,根本是超級正常啦 11/28 10:18
449F:→ ccclum: 還會把講不通放在嘴巴說,就表示還有注意力沒收回來(承氣) 11/28 10:19
450F:推 vicious666: 所以什麼隔壁板「國文老師」「堅壁清野」原來是為了這 11/28 12:34
451F:→ vicious666: 種失焦目的嗎?XD 11/28 12:34
452F:→ powerhow: 針對的是某些板友的疑慮,因為他們怕這些分享文會讓其他 11/28 13:27
453F:→ powerhow: 有想問事的板友誤入神棍通靈區,因為你分享的內容會影響 11/28 13:28
454F:→ powerhow: 這些人的判斷與選擇,所以就同網路上的那些辦事名人老師 11/28 13:28
455F:→ powerhow: 宮廟個資建議通通公開,讓大家有個參考 11/28 13:31
456F:→ powerhow: ga版主跟cld板友那叫辦事?那當時cld的系列文讓一些人說 11/28 13:34
457F:→ powerhow: 他是被奪舍,那不就要認定是直接辦事了? 11/28 13:35
458F:推 vertos: 哈哈哈,樓上精闢!! 11/28 13:35
459F:→ ccclum: 原來如此,只要不要說自己是辦事,要說自己強者朋友在辦事 11/28 13:50
460F:→ ccclum: 就可以。 11/28 13:50
461F:→ ccclum: 在推文判定對方有狀況(奪舍),以及發擲筊確認對方狀況的文 11/28 13:51
462F:→ ccclum: 就不用再公布個資跟宮廟了,對吧 11/28 13:52
463F:→ ccclum: 原來是要這樣玩,那我懂了~ 11/28 13:52
464F:→ ccclum: 反正就是撇的乾乾淨淨,至於有沒人循線找來,就屬於個人行 11/28 13:53
465F:→ powerhow: 要推薦強者朋友辦事也可以啊!強者朋友的個資一樣公開 11/28 13:53
466F:→ ccclum: 為(緣分)了。 11/28 13:53
467F:→ ccclum: 原來如此,那還不簡單,我手上的宮廟朋友一堆唷 11/28 13:53
468F:→ ccclum: 隨便拉一個來擋血都很簡單呀~ 11/28 13:54
469F:→ powerhow: 所以要是出事,這些宮廟朋友就要扛了喔? 11/28 13:54
470F:推 vicious666: 「因為分享的內容會影響人的判斷跟選擇,所以你該公開 11/28 13:54
471F:→ vicious666: 個資」我以為判斷跟選擇在近日的討論中,責任應該是在 11/28 13:54
472F:→ vicious666: 閱讀者一方才是呀?不是該自己負起責任嗎? 11/28 13:54
473F:→ ccclum: 那是他的事情呀,你又管不到,傻~ 11/28 13:54
474F:→ powerhow: 用說的很簡單,但就怕經不起驗證 11/28 13:55
475F:→ ccclum: 什麼都是別人的錯,完全跟自己無關的言論,我是不太認同啦 11/28 13:55
476F:→ ccclum: 懶得說~ 反正跟我也無關,各位加油 11/28 13:56
477F:→ powerhow: 個資是提供參考判斷選擇用的... 11/28 13:56
478F:→ vicious666: 為何?自己要信要選的,不是主張由其自行負擔完全責任 11/28 13:57
479F:→ vicious666: 嗎? 11/28 13:57
480F:→ powerhow: 提供多一點資料參考跟正反意見,後面怎麼做自己負責啊 11/28 13:59
481F:→ vicious666: 所以你的意思是板上要列特定名單,因人設事,這些人要 11/28 14:03
482F:→ vicious666: 分享得先附站規都未必有權要求的個資;而有些人因為受 11/28 14:03
483F:→ vicious666: 人敬重愛戴,為了方便行他們的善行得以豁免。採行階級 11/28 14:04
484F:→ vicious666: 制度做分別? 11/28 14:04
485F:→ powerhow: 分享個人辦事這類的有必要,也不用列啥名單 11/28 14:07
486F:→ powerhow: 發文內容自己註明就好,加上警語 11/28 14:08
487F:→ powerhow: 階級制度?現行板規根本就還沒限制這部分,扯這個太遠了 11/28 14:09
488F:→ powerhow: 現在只是在討論建議而已,啥時要決定這樣幹了? 11/28 14:10
489F:→ vicious666: 板規要這樣分階級跑我也沒意見啊,我是好奇才問的 11/28 14:11
490F:→ vicious666: 我對這個板要怎麼做,完全沒意見,嘻嘻。 11/28 14:11
491F:→ powerhow: 這樣做跟分階級有啥關係?如果要設定公開資訊,當然是每位 11/28 14:14
492F:→ powerhow: 板友跟板主都要照規矩來的... 11/28 14:15
493F:→ vicious666: 欸欸3c,不然我跟你說啦,我以前看過一個案例:有人的 11/28 14:17
494F:→ vicious666: 文章不符板規的分類被刪了,後來他另外選個分類然後加 11/28 14:17
495F:→ vicious666: 上一段什麼老師父對小和尚還啥的說故事,再貼一次文章 11/28 14:17
496F:→ vicious666: 就過關了。你也這樣包裝一下,也許就不用附個資了,參 11/28 14:17
497F:→ vicious666: 考參考阿 11/28 14:17
498F:→ powerhow: 就現實生活中,大部分要辦事問事也都有個地點,更別說當 11/28 14:17
499F:→ powerhow: 個老師乩童道士哪個不敢讓名字給人家知道的?除了神棍 11/28 14:18
500F:→ powerhow: 要那樣包裝只是突顯更有問題吧?不如建議開個故事文 11/28 14:22
501F:→ vicious666: 喔 突顯更有問題啊,也許是呢 11/28 14:27
502F:→ powerhow: 因為有問題的大多都是資訊不清楚的,不敢講的. 11/28 14:35
503F:→ ccclum: 肖肖,辦事累得要死,也沒在收錢,我就頂多收個一百塊金紙 11/28 15:59
504F:→ ccclum: 錢,是可以多風光。(其餘要準備的,請對方自己處理) 11/28 15:59
505F:→ ccclum: 不過我先坦承,我有信眾請我去他公司當顧問,每個月固定給 11/28 16:25
506F:→ ccclum: 我車馬費,但那是因為我在產業面也算是小有經驗,因此.... 11/28 16:25
507F:→ ccclum: 這也許是辦事不收錢的變向回饋(好處)吧。 11/28 16:27
508F:→ oppofolk: 假中立,真護航。結案, 11/28 17:28
509F:→ oppofolk: 想抵制某些人就直說,何必講的好聽,一開始就是直接說cc 11/28 17:35
510F:→ oppofolk: c版友要分享就要公開個資,後面的解釋只是欲蓋彌彰。真 11/28 17:35
511F:→ oppofolk: 的公開個資,誰知道會不會又說是廣告文,照樣要求版主群 11/28 17:35
512F:→ oppofolk: 處理,各種心思。 11/28 17:35
513F:推 vertos: 請問國文老師,此文是否涉及了通靈?#1Q7MV6QA 11/28 22:29
514F:推 vertos: 他貼出此文目的,是否即將吸引信徒跟他問事? 11/28 22:32
515F:推 vertos: 公開個資這點我是不太贊同。別人藏起來你還硬是找上門去給 11/28 22:51
516F:→ vertos: 他騙,上當吃虧本來也不能怪誰,這點就當我真的沒愛心沒關 11/28 22:51
517F:→ vertos: 係。一個公開論壇正反真假意見都會有,心正則眼光正,若只 11/28 22:51
518F:→ vertos: 有神棍能吸引到你,那就表示老天教育你的機會來了。 11/28 22:51
519F:→ awesomeSS66: 樓上指的那篇 是通靈 也吸引人去問事了 路西法紅也好 11/28 23:16
520F:→ awesomeSS66: 幾年了 老實說啦 這不就是廣告嗎 一堆人講自己通靈辦 11/28 23:18
521F:→ awesomeSS66: 事 還不是常有人在站內信求 11/28 23:19
522F:→ awesomeSS66: 論壇本來就要有自我約束的責任 該立的板規就要立 11/28 23:21
523F:→ awesomeSS66: 能防止的憾事就該防止 這也不抵觸言論自由 11/28 23:22
524F:推 vertos: 我又不認識路西法....在我看來,就是個有通靈色彩同時也是 11/28 23:35
525F:→ vertos: 土地公信仰的可愛故事。所謂「吸引人去問事」是從哪裡看出 11/28 23:35
526F:→ vertos: 來?這篇文章所可能造成的憾事會是什麼事? 11/28 23:35
527F:→ vertos: 這篇文章「就是廣告文」??? 11/28 23:37
528F:→ awesomeSS66: 廣告的目的不一定事商業 達成宣傳自己也是 11/28 23:38
529F:→ vertos: 唉… 11/28 23:38
530F:→ awesomeSS66: 可愛土地公看似沒什麼 但能通土地公就會有人想請他看 11/28 23:38
531F:→ awesomeSS66: 自己有關的靈學問題不是 11/28 23:39
532F:→ awesomeSS66: 憾事麻上面推文WK大有講一點了 大概就那樣 11/28 23:39
533F:→ awesomeSS66: 很多風水師命理師也常在自己部落格講自己辦事很行的 11/28 23:44
534F:→ awesomeSS66: 案例 這真的只是分享而已嗎 11/28 23:44
535F:→ oppofolk: 唉… 11/28 23:52
536F:→ powerhow: 只有針對特定人的想法,才會認為別人的意見是在護航 11/29 00:07
537F:→ powerhow: 都說很清楚了,都只是在建議討論要不要開放通靈分享文 11/29 00:09
538F:→ powerhow: 發表個人意見變成護航?我看你是眼中心都是板主了吧XD 11/29 00:11
539F:推 vertos: 我覺得我好像在跟恐同人士討論婚姻平權..... 11/29 00:14
540F:→ awesomeSS66: 又是沒意義的扣帽子 11/29 00:19
541F:→ powerhow: 我零售商啦,打不過那些大盤 11/29 00:24
542F:→ wkwtb: 您好,現況是要開放應該無疑義(參閱版規) 11/29 09:01
543F:→ wkwtb: 但是遲遲不做出設限或完全不設限。背後的原因非常非常非常 11/29 09:01
544F:→ wkwtb: 的有趣 11/29 09:01
545F:→ wkwtb: 萬一訂出來的規範跟這篇萬言書互相打臉,不是貽笑大方嗎? 11/29 09:05
546F:→ powerhow: 我覺得甚重一點規範好...雖然難免還是有完全相對的意見 11/29 13:59
547F:→ ccclum: 加油,我是沒想在po文了,因此,坐等看下一波大戰,各位 11/29 20:25
548F:→ ccclum: 加油。。。 11/29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