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lerG (CJ)
看板shrimping
標題[新聞] 東北角磯釣 強制穿救生衣
時間Wed Jan 30 15:34:33 2008
(原文轉自奇摩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130/2/sqlq.html
對釣友有強大吸引力的東北角磯釣,一再發生釣客遭瘋狗浪捲走送命憾事,僅近三個
月就已葬送廿三條人命。台北縣長周錫瑋昨天決定採強力措施避免悲劇再次發生,指
示消防局、警察局,今天起強制釣客穿救生衣,風浪太大則禁止磯釣。
消防局長黃德清說,今天起將會同警察局、海巡署,強制釣客必須穿上救生衣,風浪
若逾六級即強制驅離、禁止磯釣,往後每年十一月至翌年三月東北季風期,亦即當地
漁況最好的磯釣期,都比照處理。
周錫瑋指出,針對釣客安全,縣府一再行文觀光局東北角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要求加
強防範措施,但風管處以無法可管、侵犯人權遲遲不願採取行動,「但總不能一天到
晚有人送命,因此即使侵犯風管處管轄權,仍必須進去插紅旗。」
黃德清說,消防局已在東北角設置十個救生衣提供站,以往即使軟硬兼施,還是有很
多釣客不領情,就是不穿。
對於強制釣客行為有無違法,以及釣客若抗拒該如何處理?黃德清說,目前確無法可
罰,只好拍照存證再提供媒體公告,發揮輿論力量;至於風管處遲無動作,縣府可以
控告風管處瀆職。
縣府認為北縣海岸線因分在國家風景區內、外,由不同機構管轄,前者應由風管處依
據「風景區管理規則」,公告特定天候不得磯釣、須著安全配備,否則依「發展觀光
條例」處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後者由縣府依「水域遊憩管理辦法」公告特定氣象、地
點禁止磯釣,以及須著安全配備,否則依「發展觀光條例」,處五千至兩萬五千元罰
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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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意上是好的,只是不知道實施範圍多廣,有沒有包括港口
該不會以後到漁港甩個路亞或者木蝦都要穿救生衣...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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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1.165.155
1F:推 HALAMA:我贊成 救生衣本來就是基本配備 野場玩餌木很危險 01/30 16:07
2F:→ KillerG:我也贊成囉 只是不清楚漁港內有沒有強制 不管怎樣 01/30 16:21
3F:→ KillerG:又可以名正言順的買新救生衣了XDD 01/30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