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loveyu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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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救護車跨區送產婦 高市消防局:符合原則
時間Mon Oct 28 15:57:36 2019
※ [本文轉錄自 Kaohsiung 看板 #1TjeZhCJ ]
作者: longloveyu (yu)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新聞] 救護車跨區送產婦 高市消防局:符合原則
時間: Mon Oct 28 14:21:27 2019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1910280053.aspx
救護車跨區送產婦 高市消防局:符合原則
最新更新:2019/10/28 11:12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8日電)
高雄市消防局2名救護員日前拒絕病患家屬要求跨區送醫遭調職,
今天傳出救護車送羊水已破孕婦跨區台南生產,引發討論。
消防局表示,為急
產案件,符合救護送醫「適當」原則。
有網友貼文指出高雄市楠梓區右昌分隊昨天執行羊水已破孕婦救護案,並於家屬簽名切結
後,應要求跨區台南送產婦到產檢的醫院,讓基層質疑是否因日前案例,擔心被調職而不
敢拒絕。
高雄市消防局針對這起楠梓區孕婦急產救護送台南說明,當時38歲孕婦懷孕37週,羊水破
裂,家屬表示因過去產檢因素,希望送往台南,救護員考量為急產案件,並告知送指定醫
院可能的風險後,由家屬同意具結,送至台南生產。全案符合救護送醫「適當」原則,圓
滿達成任務。
高雄市消防局也指出,救護的宗旨在於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只要市民有需求,儘量做
好做滿、服務到位,不可與民眾站在對立面。
對於基層救護員的疑慮,消防局救護科將研議日後類似狀況的案件處置方式,並向救護員
說明。依救護相關規定,大量傷病或心肺功能停止患者不接受指定送醫,如評估病患病史
、病歷相關,可視個案病情需要,送往病患指定原就醫醫院,但以高雄市轄區內為限。
至於這起楠梓區孕婦急產救護送台南案,
基層救護員指出,除了產婦過去產檢的因素,其
實高雄楠梓和湖內及路竹等地區的救護案,因地緣關係都會就近送台南的醫療院所。
對於鄰近台南的湖內和路竹等地區,高雄市消防局表示,執行救護勤務原則上以就近護送
責任醫院為主,因地緣和救護送醫「適當」原則,家屬簽切結書可送往台南。如果有濫用
救護資源情事,將開立收費告知單,每次新台幣1700元。
不過,也有基層救護員表示,每個救護個案的狀況不一,例如家屬具結並願意付費,是否
可應要求直送台北,而多年前曾發生男子一喝酒即叩叫救護車,把救護車當計程車,浪費
救護資源,救護員是否也要「照辦」,而如果不處理衍生其他糾紛或危及生命,是否要擔
負相關的責任。
高雄市鄭姓婦人日前身體不適到診所就醫,醫師建議至大醫院治療,由高雄市消防局前金
分隊林姓與蕭姓救護員執行救護並評估建議就近送大同醫院,但家屬以病歷在高雄榮總要
求送榮總,雙方一度僵持,最後由家屬自行開車送醫,2名救護員隨後被調職,引發討論
。(編輯:黃世雅)10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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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
看到內文
高雄楠梓和湖內及路竹等地區的救護案都會就近送台南醫院
我一度以為楠梓就在路竹旁邊XD
剛剛還特地googlemap,腰瘦啊!原來在左營旁邊!!!!!!!!
還超過岡山勒~~~~
真心覺得整個高雄市政府所有公家機關都歪得亂七八糟~
為了強化此案件的「符合原則」說法,硬是要把楠梓跟路竹相提並論!
當民眾跟我一樣都不知道地理位置嗎?
而身為消防員基層
在上面長官都沒人要出來擔責任時
是我我也會送啊~再遠都送~
反正倒楣的是該轄區的民眾
這不是濫用救護資源, 什麼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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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amug : 楠梓也有婦產科 為什麼要送台南? 10/28 14:27
2F:→ tkucuh : 可以送到台大醫院嗎? 10/28 14:28
3F:→ longloveyu : 而且台南這家婦產科,如果嬰幼兒有狀況,也是再轉送 10/28 14:29
4F:→ longloveyu : 醫院啊~ 10/28 14:29
5F:推 scent15 : 北七,爛 10/28 14:30
6F:→ jonahlin : 看到湖內跟楠梓並列也真是黑人問號了 10/28 14:30
7F:→ scent15 : 送到台北也沒問題 10/28 14:30
8F:→ jonahlin : 這樣好了,我看下次送屏東也OK啦 距離差不多嘛 10/28 14:30
9F:推 smallperfect: 我當時懷孕住梓官,後來知道自己前置胎盤就回右昌 10/28 14:35
10F:→ smallperfect: 住,因為離高醫比較近,怕造成救護人員麻煩我還先 10/28 14:35
11F:→ smallperfect: 打電話問消防局若我需要送高醫會不會方便,他們說可 10/28 14:35
12F:→ smallperfect: 以,我才放心…由衷感謝救護人員 10/28 14:35
※ 編輯: longloveyu (114.40.75.151 臺灣), 10/28/2019 14:40:03
13F:推 wennythepooh: 高雄市新市政服務啦,uBer Emergency 10/28 14:44
14F:→ wennythepooh: 有需要請洽左楠地區議員 10/28 14:44
15F:推 jyekid : 台灣人做事一向沒有自己負責任的心態跟決心 10/28 14:45
16F:→ jyekid : 有的只是嘴巴上說自己願意負責任 很簡單 想到台南 10/28 14:46
17F:推 lukasformac : 真是昏倒,法規是用來拘束機關的,而「適當」這種 10/28 14:47
18F:→ lukasformac : 模糊的用語,就是要給機關自行判斷空間的,不會因 10/28 14:47
19F:→ lukasformac : 為送比較遠一點的院所就不合法。 10/28 14:47
20F:→ lukasformac : 結果這個消防局反拿來拘束自己,反客為主,「適當」 10/28 14:47
21F:→ lukasformac : 反而變原則了,不是搞笑嗎? 10/28 14:47
22F:→ jyekid : 是你的自由 自己掏錢雇救護車 司機 隨車護士 油錢 10/28 14:48
23F:推 otld : 這太扯了 楠梓送到義大或榮總都還比較近 10/28 14:54
24F:推 hank7218 : 楠梓離義大比較近吧,記得義大在我以前當兵的鳳雄 10/28 15:06
25F:→ hank7218 : 營區附近而已 10/28 15:06
26F:→ honeycandy : 要掏錢當大爺自己不會坐計程車!萬一有緊急患者需要 10/28 15:06
27F:→ honeycandy : 救護沒車勒?爛轉彎的海豚官 10/28 15:06
28F:→ zero09107 : 高雄朱先生 救護黑名單 看到能閃久閃 10/28 15:22
29F:推 wennai : 說符合原則的人知不知道高雄楠梓區到台南東區婦兒安 10/28 15:27
30F:→ wennai : 診所有多遠? 10/28 15:27
31F:→ wennai : 有夠扯的 10/28 15:27
32F:推 tearrain : 那在高雄玩樂的台北孕婦,可以要求送台大或婦幼嗎? 10/28 15:48
33F:→ tearrain : 人家產檢都在那裡呢~~ 10/28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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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F:推 kungfutofu: 瞎忙機器 動得厲害 10/28 16:15
35F:推 zzs123344: 下次可以高雄送台大了zzz 10/28 19:54
36F:推 s9210222: 119大車隊謝謝您的搭乘 10/29 08:57
37F:推 etgoetgo: 今天送奇美,看到急診待診100多號我都笑了 10/29 15:32
38F:推 a4567850: 期待送淡水馬階的一天 10/29 17:55
39F:推 brian1010: 覺得夾在台南高雄中間的路竹最慘 10/29 19:58
40F:推 devil0915: 符合適當,但不符合就近啊,法條中「就近適當」是寫在 10/30 07:32
41F:→ devil0915: 一起的,必須兩個條件都符合!這些長官是智障嗎?韓市 10/30 07:32
42F:→ devil0915: 長的官員真的蠻棒的 10/30 07:32
43F:推 xu3: 適當不是看患者的要求,是指醫院有沒有辦法處理,假如大同醫 10/31 17:21
44F:→ xu3: 院沒辦法處理患者,那送第二順位的醫院就叫適當。 10/31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