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genelu (偵查兵苦手)
看板FiremanLife
標題[消聞] 119拒救病婦 「不收醫院的人」
時間Wed Nov 13 13:50:08 2013
又是標題殺人法。
日期:2013/11/13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8291644.shtml
【聯合報╱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
2013.11.13 03:41 am
在婦產科就診的陳姓女病患,發現罹患卵巢囊腫,醫師認為要轉診外科做手
術,但民間救護車正好無車,請119協助卻拒絕載送,縣議員舒翠玲認為太過
僵化,要求消防局授權消防員彈性處理。縣長吳志揚同意以救人第一、救人
優先為原則。
舒翠玲表示,7月間桃園縣某婦產科醫院在為女病患手術時,發現婦人罹患嚴
重的卵巢囊腫(腸沾黏及膿包)醫生認為要轉診到台北榮總醫學中心實施外
科手術。
當時縣內民營救護車正好沒有車輛,醫院只好請消防局119協助,但救護員表
示,醫院的病人不能收,跨區也不能送,當時家屬急得差一點跪下來,後來
民營救護車挪出空車,才火速載往台北榮總,及時救回一命。
舒翠玲認為,119救護人員應有彈性處理的空間,應該授權他們視情況處理,
建議在救護規則中加上但書,特殊案例應不受規定限制,消防局應盡速研議
修改相關法令。
縣長吳志揚坦承,救護車派遣過於僵化,應以救人第一、救人優先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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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5.100.45
1F:推 edleren:一舉推動"緊急救護法"改成"救護法" 11/13 16:31
2F:→ edleren:同時出勤人員比照衛福部訂定的救護車收費標準 11/13 16:31
3F:→ edleren:我想大家都會很開心的接送患者跨轄就醫 11/13 16:32
4F:推 a4567850:這是法規的問題吧...此例一開民間醫院表示潮爽的 11/13 17:44
5F:→ a4567850:而且同意收費比照民間救護車收費 11/13 17:45
6F:→ summerna:這是很緊急的狀況嗎? 醫院的人也真是的 11/13 22:24
7F:推 WilliamEX:看起來就當成計程車用 11/14 00:02
8F:推 orangelin:跨區的時候.該區無救護車.造成問題. 該議員.市長要負責? 11/14 08:44
9F:→ a4567850:真的要這樣搞民間救護車業者會先出來靠腰吧 根本搶工作 11/14 12:08
10F:推 eugeney:我天龍轉診很多次了。 11/14 14:24
11F:→ eugeney:有幾次還是醫生家屬。 11/14 14:24
12F:推 gahe:除了這種的,個人覺得安養中心的問題有很大。 11/15 08:25
13F:推 devil0915:明明就不危急啊? 還及時救回一命咧 12/01 01:15
14F:→ purplewings:那位縣議員是不是不懂"緊急救護"的意思啊?中文念去哪? 02/18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