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ky (巴黎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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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消聞] 中市消防局長 議事堂上罰站11分鐘
時間Mon May 14 22:06:40 2012
日期:2012.05.14
新聞出處:【中央社╱台中14日電】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3/7091515.shtml
台中市消防局長廖明川今天在市議會質詢時,因「放棄」向市議員陳清龍說明,形同罰站
11分鐘。廖明川也是中縣市合併成直轄市後,第1位在市議會罰站的官員。
台中市議會下午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時,包括市議員謝志忠、王岳彬及陳清龍對廖明川
的質詢炮火猛烈。
謝志忠指出,民間救災單位是政府非常重要的協勤單位,但縣市合併後,因廖明川不重視
,民間單位的補助和訓練都變少,救援方式也由接到消息主動出擊變成靜候指示。救難弟
兄甚至向他抱怨,消防局現在對他們是「三不一沒有」,也就是不理會、不參與、不通知
、本來就沒有關係。
謝志忠說,5月9日15個民間救災團體召開「台中市災害防救團體聯席會與消防局救災連繫
座談會」,廖明川人不但沒到,也沒有派員出席,讓他們覺得不受尊重。
王岳彬則表示,消防局接到路倒個案的通報,若沒有發現明顯外傷就棄之不顧,他認為,
消防局應將路倒者先送到醫院,再由專業醫療院所來判斷是否符合路倒救護的規定,或是
由誰支付醫療費用。
陳清龍指出,廖明川對於議員所提的建議都漠不關心,他詢問廖明川有沒有需要改進的部
分?但廖明川說,「我會看看相關法令,看看我哪裡做的不夠」後,就不願再回答。
陳清龍憤而拍桌表示,他要把所有質詢時間都留給廖明川,讓廖明川好好說明,但廖站在
座位上不說話。擔任主席的市議員吳顯森有意緩頰,「你也說明一下」,但廖明川依然臉
色鐵青回答「主席給我權利,但我要放棄」,就一直站到質詢結束,整整站了11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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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8.72.113
1F:推 devil0915:局長有guts !! 加油 05/15 00:37
2F:→ christs:先送到醫院 再由醫院來專業判斷?? 05/15 01:32
3F:→ christs:那請問救護的意義是什麼? 送民眾到醫院就好了? 05/15 01:33
4F:→ christs:請外包給計程車公司吧 05/15 01:34
5F:→ iicool:把救護車漆成黃色好了 05/15 01:34
6F:推 heath119:川哥你要撐到我調回台中阿!!! 05/15 07:59
7F:推 tgrfd:川哥加油! 先進國家都在收費了 還免費? 05/15 09:46
8F:推 eliokky:酒醉路倒是哪裡緊急?哪裡需要救護?是酒精中毒嗎幹 05/15 11:38
9F:噓 joe771020:廖明川根本是隻狗 都退休了還佔缺 媽的廢物還想廢義消 05/15 14:01
10F:→ ssagesw:難怪學姐會累死 05/15 17:36
11F:推 ssagesw:截圖存證 某樓準備收傳票向法官解釋吧 05/15 17:44
12F:推 heath119:激動什麼,成熟點。 05/15 18:35
13F:推 AnigiAnigi:我覺得川哥非J大講的廢物,他是勇者不會被議員亂牽著走 05/17 00:07
14F:→ AnigiAnigi:敢不理會沒專業性的問題 05/17 00:08
15F:推 jamesli5:廖局長加油! 05/17 12:17
16F:推 Fukudome:超威的! 05/17 20:01
17F:推 xxp:好想寄信給他打氣喔~ 05/18 00:03
18F:推 clone29:義消是雙面刃,能靠自己就自己來 05/19 00:32
19F:推 Darefire:廖局長 加油!! 對的事做就對了 05/21 20:39
20F:推 janiehappy:好威!!! 05/23 11:49
21F:→ ATAT:這種退休 中央來 不怕地方 做一屆就走 這種才可以大刀闊斧 05/26 22:24
22F:推 cheone:局長加油 06/04 10:29
23F:推 KenJohnInPTT:不願迎合議員的無理要求~很有風骨的局長喔~加油^^ 06/10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