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o1212112 (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
看板FiremanLife
標題[消聞] 救人冤被撞 英勇女消防 鋸腿保命
時間Sun Oct 2 11:19:43 2011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10128/IssueID/20111002
日期:2011/10/02
新聞出處:蘋果日報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新北巿女消防隊員賴文莉昨凌晨執勤車禍救護,在搶救傷患時,
遭到酒駕車輛衝撞,左小腿被撞得血肉模糊,她強忍疼痛就醫,並在獲知必須鋸掉左小腿
才能保命後,非常勇敢、鎮定地親自簽下手術同意書,從頭到尾沒掉一滴淚,手術後還安
慰心急如焚的母親:「不用擔心,消防隊會照顧我。」
賴文莉(27歲,台南人)長相清秀,身高近170公分,她自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畢
業後考取基層消防特考,去年8月分發至新北市二重消防分隊,平時負責打火、傷病救護
、消防宣導。
傷癒後調內勤
賴所屬的新北巿消防局救災救護第三大隊,大隊長程昌興昨說到這名女隊員出事後的表現
,語帶哽咽稱讚:「她實在很勇敢!」他說,賴女傷癒後將安排調內勤,從事文書工作,
他深知賴女對母親非常孝順,若賴想調至台南市消防局,方便就近照顧母親,也會盡力協
助;賴女因公受傷,最高可獲173萬元慰問金。
警消指出,昨凌晨1時許,一名機車騎士與駕駛電動輪椅的男子在重新橋擦撞,發生車禍
,賴女與同事張根培獲報後趕往救護,當賴女把傷者送上救護車時,油漆工陳熙發(34歲
)開在快車道的轎車突然失控衝向慢車道,撞傷正準備關救護車後車門的賴女。
張根培說,當時他聽到「砰」一聲,文莉就被撞上,左小腿至膝蓋後方血肉模糊,他哽咽
自責:「我沒好好照顧她,讓她遇到這種事。」
「媽媽別擔心」
新北市消防局指出,案發後即加派鄰近救護車將賴女送醫,賴女因傷重轉往台大醫院,當
醫師建議截肢,她堅強地簽下手術同意書,從頭到尾沒掉一滴淚,讓前往關心的同仁相當
不捨。
賴媽媽得知女兒遭撞必須截肢,連夜搭車從台南北上,她難過說:「發生這種事,我怎麼
睡得著。」
賴媽媽探望完女兒後,紅著眼眶告訴《蘋果》記者,她看到女兒失去左小腿,非常心疼,
她緊握著女兒的手問:「痛不痛?」女兒反而安慰她:「腳麻麻的,不用擔心,消防隊會
照顧我。」她感受到女兒的貼心,不敢在女兒面前掉淚,只能想辦法堅強起來,安慰女兒
:「麻醉藥退後,這兩天會比較不舒服,一定要熬過去,事情都發生了,我們一起面對。
」
酒駕男無悔意
新北市消防局轉述醫師說法指出,賴文莉的左小腿嚴重開放性骨折,不僅皮膚、肌肉外露
受感染,且血管、神經已撕爛無法接回,賴女也因大量出血快休克,決定進行截肢手術,
截除膝蓋以下部位保全性命。馬偕醫院急診醫學科醫師鄭耀銘表示,疼痛指數分10級,賴
女的疼痛指數約8、9級屬重度疼痛,通常會施予嗎啡止痛。
警方指出,肇事的陳嫌身上有明顯酒味,陳辯稱是吃薑母鴨,現場進行酒測3次,都因吹
氣不足失敗,於是將陳嫌帶到醫院抽血檢驗,發現其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65毫克,昨晚訊
後依公共危險、重傷害等罪嫌移送法辦。警方說,陳嫌獲知賴女遭截肢,不發一語、面無
表情,似乎毫無悔意,經移送地檢署後以5萬元交保。
「交管沒做好」
律師廖芳萱指出,陳嫌除觸犯公共危險罪嫌,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
以下罰金,另涉及過失致重傷罪嫌,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陳嫌即使
與賴女和解也難逃刑責,賴女還可向陳嫌請求醫藥費、精神慰撫金等民事賠償。
賴女出事後,有消防員私下抱怨,當時救護車還在處理傷者,轄區派出所警車就先離去,
沒做好交通管制,才會讓救護人員處於危險中。轄區二重派出所回應,當時在場警員確實
有在現場指揮交通戒護,因交通隊警員到場,同時中山橋又有另起事故,交通隊人員不足
,他們才離開前往支援。
賴文莉小檔案
年齡:27歲
家庭:未婚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畢業
2009年基層消防特考班結訓
官階:警佐三階三級
職務:新北市消防局第三大隊二重消防分隊隊員
資料來源:新北市消防局第三大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20.141
1F:→ docboy:員警離開到底是另有交通事故還是竊案?報紙寫的不一樣! 10/02 14:16
2F:→ docboy:希望警方不要把責任撇的一乾二淨 10/02 14:17
3F:噓 S522:竊案或是交通事故有差嗎?跟警方有啥關係?人手不足不先把警力 10/02 15:36
4F:→ S522:派去處理難道要叫消防隊先去支援處理刑案嗎? 10/02 15:36
5F:→ S522:又是一個搞不清楚實務狀況的推文 -.-" 10/02 15:42
6F:→ docboy:S522很嗆喔,警方沒全程戒護是事實,如果不能因此確實檢討 10/02 16:51
7F:→ docboy:只是一昧的護航,下次難保不會有類似狀況發生 10/02 16:52
8F:→ docboy:如果是人力不足,請警政署檢討配置,如果是調度問題,派出 10/02 16:57
9F:→ docboy:所應反應改善SOP,這就是檢討與責任~ 10/02 16:58
10F:→ docboy:如果您對實務狀況很熟,可以分析一下如何避免類似狀況嗎? 10/02 17:05
11F:→ docboy:畢竟小弟只是一般民眾,不瞭解實務,只想替消防員抱屈啊! 10/02 17:08
12F:→ docboy:究竟是當晚事件太多,值班警力疲於奔命?還是想說事情處理 10/02 17:22
13F:→ docboy:的差不多了,員警先調去處理另一事件也沒關係? 10/02 17:23
14F:→ docboy:如果是前者,只能說那是命。如果是後者,警方難辭其咎! 10/02 17:25
15F:→ clone29:S522很清楚警察勤務規範囉,車禍處理一半就跑算完成了嗎 10/02 19:39
16F:→ S522:一堆人要搞清楚狀況..... 離去的警方是派出所人力而非現場的 10/02 19:51
17F:→ S522:現場處理的交通警察,也就是說現場還是有人在處理...這樣懂嗎 10/02 19:51
18F:→ S522:派出所的本來就不負責處理交通事故,看文也很清楚,交通隊到 10/02 19:52
19F:→ S522:場後才離開去處理其他事情,難道這有什麼問題? 10/02 19:53
20F:→ S522:clone29什麼叫車禍處理一半就跑? 那到場的交通隊是去看熱鬧?? 10/02 19:54
21F:→ S522:docboy 是誰很嗆? 人力就是那樣子,預算就是這樣,要怎麼調度 10/02 19:55
22F:→ S522:而且,這個交通事故派出所的人有先在場協助交整,等到交通隊 10/02 19:56
23F:→ S522:來才離去,如果都要顧及到安全,那你怎麼不問問版上的消防弟 10/02 19:57
24F:→ S522:兄,在救護車載往醫院回程時有誰會再回到現場幫還在現場處理 10/02 19:58
25F:→ S522:的交通隊協助交通指揮?反正回程沒事幹了不是嗎? 10/02 19:58
26F:→ S522:clone29快出來講話啊,什麼叫處理到一半跑掉 ? 10/02 20:00
27F:→ S522:clone29是消防弟兄,那順便可以回答我的問題,你們執行勤務 10/02 20:05
28F:→ S522:完畢後,有誰會在回到現場幫還在現場處理的交通警察指揮交通? 10/02 20:06
29F:→ S522:一般搞不清楚狀況的民眾就算了,你是消防隊的還會講這種話, 10/02 20:07
30F:→ S522:心態可議,新北市兩個小時巡邏勤務110掛10件進來算是稀鬆平常 10/02 20:07
31F:→ S522:請問貴分(小)隊兩個小時在常態下會執行幾次救護任務? 10/02 20:08
32F:→ S522:你應該了解我要說啥... 10/02 20:09
33F:推 belucky:是喔 味啥要幫交警指揮交通 那是你的勤務職責 連這都要推 10/02 20:11
34F:→ ultramanleon:現場不是還有交通隊的處理車禍??那就是還有警察阿... 10/02 20:15
35F:→ S522:救護也是消防隊的職責,面對職業上的危害而不加以注意,怪誰? 10/02 20:16
36F:→ ultramanleon:而且重點是他媽的那個該死的酒駕...就算多幾個指揮 10/02 20:16
37F:→ S522:警校版大家堆文支持學妹,消防版把責任推到現場警察,偉哉 10/02 20:17
38F:→ ultramanleon:也是多幾個被他撞死而已...警察消防都很辛苦...錯的 10/02 20:17
39F:→ ultramanleon:是那個該死的酒駕!! 10/02 20:17
40F:推 sansui0129:為了那個喝酒的人吵架沒意義!制度才是問題! 10/02 20:26
41F:→ docboy:今天就是在討論制度,SOP出了問題,警方沒責任? 10/02 20:47
42F:→ docboy:這件事情就是有疏失,檢討更改SOP就對了,而不是堅稱沒錯 10/02 20:49
43F:→ docboy:酒駕的當然罪該萬死,但是該檢討的就該檢討,不要一昧護航 10/02 20:52
44F:→ docboy:除非S522也在現場或是瞭解該派出所調度的狀況,要不然民眾 10/02 20:54
45F:→ docboy:當然會質疑是否有疏漏之處~ 10/02 20:55
46F:→ docboy:既然S522瞭解實務,請問二重派出所當時是不是完全沒有其他 10/02 20:58
47F:→ docboy:警力,去支援所謂的交通事故或是竊盜(兩家報紙寫的不同) 10/02 20:59
48F:→ docboy:還是說反正已經快結束了,就同一組員警去處理就好了? 10/02 21:00
49F:→ docboy:這就是我在第一句推文所說的,到底是什麼狀況? 10/02 21:01
50F:→ docboy:如果你是二重的,現在說清楚,免得朱立倫拿你們當替死鬼 10/02 21:02
51F:→ S522:點名,不戰,行嗎? XD 10/02 21:03
52F:→ ga6536:看了新聞真令人難過,加油!這幾天沒什麼大新聞,我想這個 10/02 21:04
53F:→ S522:我用yahoo上查了二重所的狀態,13警勤區,所以我推斷該所總人 10/02 21:04
54F:→ S522:數含所長在內頂多16人,在一般333的調度下,該所在該時段上班 10/02 21:05
55F:→ S522:人數含所長在內頂多5個,所以我可以很確定,該所的線上巡邏人 10/02 21:06
56F:→ S522:員絕對只有那一台巡邏車,這樣有疑問嗎? 10/02 21:06
57F:→ S522:這樣的人力已經壓榨到極限,所以已經沒有所謂調配問題 10/02 21:09
58F:→ S522:至於增加人力,你去問問版上的北海小英雄們,缺額缺多久了 10/02 21:10
59F:→ ga6536:我想要看最後的結果。 10/02 21:11
60F:→ docboy:謝謝您的推斷,如果您一開始的回文就正面回應,我們就不用 10/02 21:11
61F:→ S522:簡單來講,就是沒人(所以沒有調度空間),加上還有其他事情要 10/02 21:12
62F:→ docboy:筆戰~接下來看侯友宜要怎麼檢討了~ 10/02 21:12
63F:→ S522:處理,所以這個案件只能說一切都發生的太剛好 -.- 10/02 21:13
64F:→ ga6536:交通隊一定現場,問題只是在有沒有確實做好交管。 10/02 21:15
65F:→ S522:今天如果派出所的人留在當地交通指揮,而這個消防隊員因而沒 10/02 21:16
66F:→ S522:出事,但同時段報案的人卻因此被肛(?)受害,版上的鄉民會認為 10/02 21:17
67F:→ docboy:新聞說有留一位交通隊,但如果他要畫示意圖,如何同時交管 10/02 21:18
68F:→ S522:這是因為支援消防員害的?還是派出所員警反應太慢? 我想後者的 10/02 21:18
69F:→ S522:批評聲浪恐怕會大點(簡單來講,有人報案你不去做如果發生問題 10/02 21:19
70F:→ S522:消防隊員會負則嗎?還是現場員警堅持交整的要負責?) 10/02 21:20
71F:→ docboy:假設如報紙所說是竊盜案,調派派警車去我絕對贊成。但如果 10/02 21:20
72F:→ docboy:是的另一家報紙寫的交通事故,不能先派員警騎機車到場,巡 10/02 21:22
73F:→ docboy:邏車晚個幾分鐘到? 10/02 21:22
74F:→ docboy:所以二重所派員警先離開的原因,只有等調查檢討才會知道 10/02 21:23
75F:→ S522:什麼叫騎機車的先到? 你還是搞不清楚狀況 10/02 21:23
76F:→ S522:請問騎機車的員警要去哪裡生? 那個時段假設有5個人上班,扣掉 10/02 21:23
77F:→ docboy:對啊,所以現場是什麼況? 10/02 21:24
78F:→ S522:值班、所備、巡邏人員外,難道叫所長騎機車先去現場交通指揮? 10/02 21:25
79F:→ S522:而且我說的5個人已經是最大量化...我猜搞不好根本就只有三個 10/02 21:26
80F:→ S522:人上班(一個值班,兩個巡邏)... 10/02 21:26
81F:→ ga6536:應該不是員警有沒有先走的問題,交通隊在現場不是嗎? 10/02 21:27
82F:→ S522:因為年底要選舉了,一堆人開始在把積假清光... 10/02 21:27
83F:→ docboy:聯合新聞說,新北市政府已經做出決議,交通事故及刑案現場 10/02 21:28
84F:→ docboy:你們必須要全程戒護~我只能說你們辛苦了.... 10/02 21:28
85F:→ S522:難怪新北市一直有出走潮,人力不夠不補人然後壓榨基層賣命 10/02 21:29
86F:→ docboy:剛剛看了資料,二重派出所如果滿編理應有18.9位,希望新北 10/02 21:36
87F:→ docboy:市的現額不會只有8成不到... 10/02 21:38
88F:→ docboy:回S522,我曾經看過擦撞的小事故,先來的是騎機車的管區 10/02 21:41
89F:→ docboy:所以當晚二重有多少人值班,只有他們自己最清楚~警察當然 10/02 21:43
90F:→ docboy:辛苦,但就事論事,交管有瑕疵就是要改,避免再度發生不幸 10/02 21:45
91F:推 DanteTwins:以後車禍救護派出所還沒到就不下車嘛? 10/02 22:04
92F:→ ultramanleon:...就是沒人所以才會先離開阿...就算是車禍或是竊案 10/02 23:16
93F:→ ultramanleon:不都一樣是事情嗎?? 10/02 23:17
94F:推 ilove77best:我說句難聽的,今天就算有交管 酒駕就一定不會撞嗎? 10/02 23:41
95F:→ ilove77best:你們吵這個有啥意義?完全沒看到事情重點 10/02 23:41
96F:→ ilove77best:媒體隨便模糊一下焦點就輕易被拉走還吵這麼開心 10/02 23:42
97F:→ ultramanleon:同意樓上!! 10/03 02:18
98F:→ staytrue1024:那少放點 官...讓基層得員額多一點會不會更好.. 10/03 04:19
99F:→ freakevelyn:重點就不是交管 有沒有交管酒駕的廢物都一樣會撞上去 10/03 05:28
100F:→ freakevelyn:連LED路檢牌都會被撞爛了 是LED不夠亮嗎 10/03 05:29
101F:→ ssagesw:操 酒駕 10/03 05:35
102F:→ ssagesw:酒駕這大便已經是日經文了 制度還不改 通通死刑吧 10/03 05:38
103F:→ docboy:我持不同觀點,有交管不保證不會被撞,但是機率一定會降低 10/03 10:18
104F:→ docboy:如果抱著反正有無交管都會被撞的心態,那麼傷亡數字會更大 10/03 10:20
105F:→ docboy:焦點當然要放在立委是否願意加重酒駕的刑責,但與其寄望這 10/03 10:25
106F:→ docboy:些政客與該死的酒駕犯,希望你們能做好自保的交管工作,畢 10/03 10:26
107F:→ docboy:竟誰也不願看到警消受傷,所以才更要加強安全防護的檢討 10/03 10:26
108F:→ docboy:我實在不瞭解,當消防員忙著急救與抬擔架上車時,要如何注 10/03 10:27
109F:→ docboy:意後方來車?這是當然要靠辛苦的警察!站在納稅人的立場, 10/03 10:28
110F:→ docboy:希望警消能互相擔待,不要犧牲國家花大錢培養的專業人才! 10/03 10:30
111F:推 DanteTwins:所以以後派出所沒到emt就不下車嗎? 10/03 12:56
112F:推 fallujah:LED還真的不是很亮 台灣廠商土炮用的滿差的 10/03 14:37
113F:→ cb400ss:什麼是堆文??? 10/03 14:50
114F:→ freakevelyn:docboy知道何謂酒空嗎?警車+救護車的警示燈都沒看到了 10/03 16:20
115F:→ freakevelyn:有交管就不會出事的機率? 10/03 16:21
116F:→ freakevelyn:看個新聞就講了一大篇打高空的話我也會阿 10/03 16:29
117F:→ freakevelyn:不然以後車禍救護就先封路不更安全? 10/03 16:30
118F:→ freakevelyn:你的觀點就是現在很多"納稅人"的觀點 出事不先怪禍首 10/03 16:31
119F:→ freakevelyn:先怪警察怪消防怪政府 媒體操弄啥就跟著起舞 10/03 16:33
120F:→ rico1212112:賴文莉消防員很勇敢,她的態度與精神非常令人欽佩 10/03 19:26
121F:→ ga6536:我同意docboy的觀點,我想我們沒要怪誰,只是這確實是需要 10/03 22:06
122F:→ ga6536:要改進的地方,至於我看的新聞,大部分都是爭對肇事者吧。 10/03 22:07
123F:→ ga6536:上面有錯別字,不好意思 10/03 22:08
125F:→ doyan:回docboy 不要說二重所人力不足,三重所到半夜有時也只有三 10/03 22:17
126F:→ doyan:個員警上班啊~一個值班 兩個線備 加上深夜巡邏基本上一定 10/03 22:18
127F:→ doyan:都要兩位一起出勤 所以不管二重的兄弟去處理的是什麼案件 10/03 22:19
128F:→ doyan:在當時的時間都是要兩人同時出動的 不是你講講這麼簡單而已 10/03 22:20
129F:→ doyan:制度有問題 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 但你在這邊向基層 10/03 22:21
130F:→ doyan:警消人員大放厥詞 也沒有用 因為制度不是我們訂的 10/03 22:21
131F:→ doyan:要轟 就去轟上面的 立委議員 因為訂定制度後又破壞制度的 10/03 22:23
132F:→ doyan:都是他們 而我們只是照著他們指揮的馬戲團動物 10/03 22:24
133F:→ doyan:扯遠了...制度問題跟我們都沒關係 套一句我們老大今天說的 10/03 22:26
134F:→ doyan:其他人都不會撞上去 為什麼偏偏是那個垃圾撞上去 這才是重點 10/03 22:27
135F:推 fallujah:這麼多款LED警燈 首推台東縣交通隊那款 國道也有一款不錯 10/04 00:27
136F:→ fallujah:科科 不亮燈認為你在摸魚 亮燈太閃 都給刁民說就好 10/04 00:30
137F:→ loeawei:怪了 不去檢討酒駕肇事 反倒怪警察弟兄 我不想用詛咒他人 10/04 00:38
138F:→ loeawei:方式 但是我會祝福那些質疑制度 而不去追究酒駕的板友 可 10/04 00:39
139F:→ loeawei:以平安幸福的過日子 不是我修養好 而是有更多值得需要我們 10/04 00:40
140F:→ loeawei:服務去救援的百姓需要幫助 10/04 00:42
141F:→ docboy:酒駕絕對要負最大責任,制度與人力不足也是問題,但警方該 10/04 12:58
142F:→ docboy:盡的職責與義務,還是要做到! 10/04 12:59
143F:→ docboy:你們的辛苦大家都知道,但不能因此就護短或避重就輕! 10/04 13:00
144F:推 radi035:明明派出所員警等到交通事故處理小組來就可以收工了 10/04 13:53
145F:→ radi035:這是常識吧..... 10/04 13:54
146F:推 ilove77best:這些話我覺得應該跟你們選出來的總統還有立法委員說 10/04 14:02
147F:→ ilove77best:我們身在公門講話都直接被長官忽略 10/04 14:02
148F:→ ilove77best:由民眾來提訴求說不定都比我們自己提有效 10/04 14:03
149F:→ loeawei:可能你不了解酒駕的狀況 老實說吧 今天有交通隊處理接手 10/04 15:05
150F:→ loeawei:派出所勤區就會轉接手 再者就算有多少人力在場指揮管制交 10/04 15:06
151F:→ loeawei:通都沒有用 酒駕的垃圾廢物照撞 根本沒有 你信不信 10/04 15:08
152F:→ loeawei:交通管制對酒駕眼中根本沒有用 而且現場我看速度一定很快 10/04 15:09
153F:推 pirate75:很多派出所到了半夜 常常只 剩下線備和值班而已 10/04 15:19
154F:→ pirate75:公司內只剩下值班是常有的事情 10/04 15:20
155F:→ freakevelyn:某人一直在交管上跳針 所以那些指揮交通還被車撞的都 10/04 16:14
156F:→ freakevelyn:是因為自己沒認真在指揮就對了? 10/04 16:14
157F:→ freakevelyn:給你個不負責的建議:你先喝到醉茫茫 再坐上車體驗一下 10/04 16:16
158F:→ freakevelyn:沒叫你酒駕喔 不要以為醉茫茫還開車上路是不可能的事 10/04 16:17
159F:→ freakevelyn:不然那些酒駕的廢物是怎麼撞的 10/04 16:18
160F:→ doyan:當時有人指揮,撞上的就是警察!!!誰負責? 10/04 17:55
161F:→ doyan:自己負責啊!反正警察該死嘛! 10/04 17:57
162F:→ doyan:還是有人搞不清楚重點在哪 10/04 18:01
163F:→ clone29:忙著報到哪有空管你,今天剛處理到段落來看一下你要我回答 10/04 21:28
164F:→ clone29:勤區受派前往支援,現場交通隊到達,看來是我的眼花 10/04 21:38
165F:→ clone29:勤務已交接確實不關乎離去勤區的問題,抱歉,是我沒看仔細 10/04 21:38
166F:推 savemylife:如果那麼怕被撞 去開另一台救護車或消防車來擋後面吧 10/04 23:17
167F:→ savemylife:反正你要求警察的也不過就是在救護車後面當肉墊 10/04 23:17
168F:→ iamsobig010:savemylife你不怕被撞? 你說那什麼話 10/04 23:39
169F:→ iamsobig010:本來不想說的,那天勤區真的是等交通對來交接才離開嗎 10/04 23:43
170F:噓 S522:我也是本來不想說,怎麼不乾脆救護車多加派一人負責交通指揮 10/05 00:12
171F:→ S522:這樣不就解決了? 10/05 00:12
172F:→ S522:要互補,那就律定救護車回隊路上要先協助還在現場處理的警察 10/05 00:14
173F:→ S522:交通指揮。 這樣不是更能顯現出互補互助的現象 -.- 10/05 00:15
174F:→ S522:如果在值勤救護勤務還要其他單位協助,那以後警方攻堅或是抓 10/05 00:16
175F:→ S522:毒販消防分隊應該也要派人協助,免得受傷沒人急救 ._. 10/05 00:16
176F:→ S522:整天在唉要友軍出人出力,輪到要自己出人出力就縮了 偉哉 10/05 00:17
177F:→ dewgrw:如果要吵,可以用你們的信箱吵 10/05 00:49
178F:推 ilove77best:為什麼都講這麼明了還要被轉移焦點呢 qq 10/05 00:49
179F:推 savemylife:是人當然怕被撞 所以肉墊從自己隊上開來不就好了? 10/05 01:43
180F:→ savemylife:有人說"重點"在只要後面有台警車就能避免(哪門子重點) 10/05 01:44
181F:→ savemylife:所以當警車要另有勤務時 開自家消防或另一台救護車來 10/05 01:44
182F:→ savemylife:來立柱不是挺好的?還是你期待警用機車1輛+員警1人幫 10/05 01:46
183F:→ savemylife:你擋下一台酒駕直衝過來的汽車? 10/05 01:46
184F:→ cb400ss:警方攻堅消防分隊應該也要派人協助,免得受傷沒人急救?? 10/05 09:48
185F:→ cb400ss:怎麼不先把緊急救護辦法看過?? 10/05 09:49
186F:→ cb400ss:直轄市、縣 (市) 消防機關受理緊急傷病事故之申請或知悉有 10/05 09:49
187F:→ cb400ss:緊急事故發生時,應確認該事故之發生場所、緊急傷病患之人 10/05 09:50
188F:→ cb400ss:數及程度等,並立即出動所需之救護隊前往救護。 10/05 09:51
189F:→ clone29:其實要多員警在消防隊協助救護,現場無論酒醉路倒車禍事故 10/05 18:24
190F:→ clone29:均能馬上處理,還可立刻請求警方支援不需中轉,善哉. 10/05 18:25
191F:推 chakichaki:生吃都不夠了,還想要曝乾(茶) 10/05 21:37
192F:→ clone29:推樓上的話...人手哪邊都不夠 10/05 21:52
193F:→ a7833666:savemylife你說的那是什麼話?來亂的嗎? 10/06 17:15
194F:推 belucky:警察要取暖去別的地方好嗎 10/06 18:40
195F:推 ilove77best:應該是說要戰警消去別的地方戰好嗎... 10/06 20:25
196F:→ heath119:警察....噗....唉........ 10/06 23:05
197F:推 kirishima:這串推文真的很嗆啊 10/07 14:19
198F:推 Darefire:警察號稱八萬大軍 現在來跟消防的說人不夠 需要消防調多 10/07 20:06
199F:→ Darefire:少人支援警察的學長? 10/07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