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genelu (腳好冷....)
看板FiremanLife
標題[消聞] 救護遭攻擊 2消防隊員報案
時間Wed Jul 27 14:14:20 2011
日期:2011/07/27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6487890.shtml
桃園縣消防局華勛消防隊員焦湘崑、林武陵昨天上午出勤到中壢處理受傷救
護,與妻子吵架的黃姓男子拒絕就醫涉嫌毆打消防隊員,造成2名隊員受傷,
消防隊員持診療驗傷單報案。
一名女子報案表示先生受傷需要救護車,消防隊員焦湘崑、林武陵隨即趕到
中壢市功學路救護現場,發現是夫妻吵架,黃姓男子用手捶破2樓玻璃,造成
鮮血直流,焦湘崑與林武陵欲協助包紮止血,黃男拒絕,同時欲關閉電動鐵
門,禁止救護人員進入屋內。焦湘崑隨即出手阻擋黃姓男子關閉電動鐵門,
沒想到,黃男立即揮拳毆打他與林武陵成傷,焦湘崑的眼鏡損壞,衣褲也被
撕破。
2人隨即通知員警到場處理,黃男仍然拒絕送醫,2名消防救護員則由救護車
送往署立桃園醫院診療。
焦湘崑表示,他擔任消防隊員8年,之前有多次被打紀錄,多數是酒醉者揮手
或拉扯時「無意打到」,對方都有道歉且可諒解。但這次是對方「故意、主
動攻擊」,不可原諒。
縣消防局長謝景旭表示,消防人員執行緊急救護工作,是一項免費服務的辛
苦工作,全縣每年高達7萬多件救護案,救護人員無怨無悔的為民服務,民眾
應予以鼓勵及打氣,而不是以暴力相向,甚至傷害救護人員的人身安全,消
防局除了對暴力譴責外,也尋求司法途徑為救護同仁討回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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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5.100.46
1F:推 syun0711:該推嗎?! banana被打了....好心疼 07/27 23:07
2F:→ yanginru:這可能會出問題...黃姓男子明顯表明拒絕救護,並不同意 07/27 23:52
3F:→ yanginru:消防隊員進入屋內..患者意識清醒,且非危急狀態 07/27 23:53
4F:→ yanginru:有權拒絕就醫..救護員有權出手制止他關鐵門的職權嗎? 07/27 23:54
5F:→ yanginru:如果沒有職權責構成強制罪,妨礙他人行使權利。黃姓男子 07/27 23:55
6F:→ yanginru:有阻卻違法的理由....可能有得吵了 07/27 23:55
7F:推 miin777:消防員當時在屋內 對方將鐵門拉下 消防員為自身安全制止男 07/28 07:02
8F:→ miin777:子 應該不構成強制罪 07/28 07:03
9F:推 kidboy619:香蕉哥加油 07/28 13:03
10F:推 godsu0316:想請問患者拒送不是都要在救護紀錄表上簽名嗎?那像這種 07/28 15:17
11F:→ godsu0316:患者應該也不會乖乖簽名的狀況該怎麼處理..? 07/28 15:17
12F:→ yainu04:註記患者拒簽 07/28 15:20
13F:推 idanny:yanginr兄,患者後來情況似乎不大妙 應該算危急啦 07/28 19:35
14F:→ idanny:而且很多危急個案其實在現場都是精力旺盛的... 07/28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