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KYANCO (Rain哪裡帥???)
看板FiremanLife
標題[請益] 執行公務被民眾打
時間Mon Jul 11 12:52:44 2011
昨天凌晨處理一個車禍救護.將患者送去醫院之後
在醫院檢傷時患者跟他朋友說我態度不好
他的朋友就過來打我一拳
我沒有還手也沒有回嘴
結果該民眾就被他的朋友及醫院保全人員架出去醫院
但是該民眾還是一直跑來叫囂
當時出手的民眾有喝酒
我也回報勤務中心也報110來醫院處理
在醫院驗傷完後也去派出所做筆錄
對方也是一副無所謂就讓你告的樣子
我告對方妨害公務.傷害.及毀損名譽
現在有醫院的監視錄影.驗傷單.保全人員
那請問接下來還需要做甚麼?
請有經驗或是有法律知識的朋友幫小弟解答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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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235.243
1F:推 kidboy619:小心點 怕她去你家亂... 07/11 12:58
2F:推 longloveyu:過幾天會有高層要你以和為貴 家和萬事興(?)XD 07/11 13:06
3F:推 iwantu:告妨害(礙)公務-公訴罪,傷害-告訴乃論 07/11 14:02
4F:推 xoorz:等著收錢 07/11 14:07
5F:→ DanteTwins:12f有這麼慘嗎= = 07/11 14:22
6F:推 dontplayfire:就等開庭收錢阿 07/11 16:25
7F:→ dontplayfire:來你家亂多告一條恐嚇罪 07/11 16:26
8F:推 ftyu:等和解阿...先想一下和解金要開多少... 07/11 16:35
9F:→ yainu04:如果不和解 就去多告個民事的要他賠 07/11 16:48
10F:推 loeawei:電話拒接 汪官及民代請託就錄影錄音 等收錢就對了 07/11 17:07
11F:推 loeawei:另外民事一定要告 千萬要告 記得出庭要坐輪椅去 07/11 17:12
12F:→ loeawei:民事求償包括精神撫慰 養病工作薪資 醫療及復健 交通費 07/11 17:15
13F:推 loeawei:因為民事沒有和解 刑事判決一定加重不會減輕 07/11 17:22
14F:→ loeawei:重點是拿到錢分我一半 07/11 17:22
15F:推 jiz0828:學長真的不能在姑息刁民了啦... 07/11 17:45
16F:推 bloodmickey:被罵國罵也算嗎/ 07/11 18:19
17F:→ yainu04:公然侮辱 07/11 19:38
18F:→ yainu04:除非法官認為那是口頭禪 07/11 19:39
19F:→ coolhack:我會私底下叫他出來講 又不是好欺負的 07/11 20:49
20F:推 clone29:往後所有來電都要錄音 07/11 22:21
21F:→ doctortoo:錄音+1 07/11 23:01
22F:→ love23306:等收錢!!! 07/12 00:09
23F:→ ATAT:堅持走下去就了 家和萬事興,可惜這個家已經被人汙辱了 07/12 04:04
24F:推 tgrfd:記得之前妨礙公務10萬+傷害??萬(家和?是他自己家的事) 07/12 15:22
25F:推 minning:一拳10萬 或者開放5分鐘 07/12 15:40
26F:推 roneone:等收錢~~~ 07/12 16:10
27F:推 shuhao83:告死他....這種人不要姑息他.... 07/12 17:13
28F:→ yanginru:真的一群人都認為告甚麼告甚麼的...去妳家亂恐嚇? 07/12 23:51
29F:→ yanginru:叫囂除有髒話出現也是公然侮辱,哪來的妨害名譽? 07/12 23:54
30F:→ yanginru:真的一群人都認為告甚麼告甚麼的...去妳家亂恐嚇? 07/13 00:05
31F:推 longloveyu:樓上你到底要講什麼啊?! 07/13 09:10
32F:推 winsonchang:告他+1 07/13 09:35
33F:→ yainu04:妨礙名譽包括公然侮辱和毀謗 以後記得先去查一下資料哦 07/14 20:10
34F:→ yanginru:妳說的事妨礙名譽罪章!我們實務上絕對不會用章來說明 07/15 06:20
35F:→ yanginru:只會直接使用法條來做處理!!!!還有口頭謾罵可以當誹謗? 07/15 06:20
36F:→ yanginru:那還真是前所未聞咧... 07/15 06:21
37F:→ LUCKYANCO:我出名了 總統府都行文下來了 07/15 12:32
38F:→ yainu04:實務上我到警察局報案 警察還是跟我說我要告妨害名譽 07/15 13:00
39F:→ yanginru:鴿子的法律素養你認為很好嗎?判決書上怎麼寫比較準吧!!! 07/15 20:08
40F:→ S522:別不懂裝懂,警方實務上很多都是用罪章移(函)送..... 07/16 18:44
41F:→ S522:就像是酒後駕車,185-3一定是血公共危險罪,而不是"重大違背 07/16 18:45
42F:→ S522:義務致交通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因為最終擁有的起訴權的是檢方 07/16 18:46
43F:→ S522:實務...實務...請教你所謂的實務是指在補習班上課的嗎? 07/16 18:46
44F:→ S522:除非你是檢察官,不然實務上還真的很少人用"正名"來移送地檢 07/16 18:48
45F:→ S522:課本上面寫檢警共用24小時,你真的敢只留8小時給檢察官嗎 XD 07/16 18:49
46F:→ S522:別只修過通識就以為實務怎樣 :D 你的實務在我眼裡只是理論 07/16 19:11
47F:推 yanginru:非常抱歉捏...本人就是司法工作者..很少用嗎?我看到的可 07/17 04:58
48F:→ yanginru:是都使用正確名稱名來移送我的當事人咧... 07/17 04:59
49F:→ yanginru:還有妳被當事人請到警局你不指證警方的錯誤要妳幹嘛? 07/17 05:00
50F:→ yanginru:檢察官嗎?司法官訓練所是去了啦..只是不喜歡那種生態而已 07/17 05:00
51F:噓 S522:聯合大學機械可以去考檢察官? 司訓所? 醒醒吧.... 07/17 09:11
52F:→ S522:98年進工科研究所,現在是司法工作者? 就算是門檻最低的法助 07/17 09:14
53F:→ S522:也沒有淪落到要用工科的學生....還是在學中的 07/17 09:14
54F:→ neepa:........... 羅生門 07/17 09:20
55F:→ S522:姑且認同你這個聯合大學機械的在學生是"律師",請教,你考律 07/17 09:23
56F:→ S522:師的法律學分哪裡來? 又,一般東吳法等級的人考律師也是一堆 07/17 09:24
57F:→ S522:重考到昏頭,你何以用工科之背景考取律師執照? 07/17 09:25
58F:→ S522:另,律師到警局陪同嫌疑人做筆錄,實務上是沒有律師是專程"指 07/17 09:26
59F:→ S522:證"警方的錯誤,多數都是用來跟另一造當事人律師喬事情,或是 07/17 09:27
60F:→ S522:在做筆錄時適時建議嫌疑人應答方向,你真的了解所謂的"實務"? 07/17 09:28
61F:→ S522:所以說,醒醒吧... 07/17 09:29
62F:推 yanginru:1.首先你慢慢查沒問題!2.還有千萬不要忘記考試資格的第2 07/17 15:28
63F:→ yanginru:項,有人規定不是法律科系的學生不能修法律學分取得考試 07/17 15:29
64F:→ yanginru:資格?就好像你最厲害耶.司法工作者定義可多的咧?我有講到 07/17 15:29
65F:→ yanginru:我是執業律師?或者檢察官?檢事官法官?好像都你在說的唷? 07/17 15:30
66F:→ yanginru:更不要瞧不起在學學生!就你自認為東吳考不上其他人考不上 07/17 15:31
67F:→ yanginru:你是東吳皇帝嗎?自己沒本事請自己檢討!不用脫東吳下水 07/17 15:31
68F:推 yanginru:另外警訊時需要由辯護人在場,本人並未說明本人是律師! 07/17 15:37
69F:→ yanginru:而是在最重本刑為拘役的代理人,請問這不算是法工的一種? 07/17 15:39
70F:→ yanginru:我醒醒?我就知道有某些〝律師〞會在場跟警方爭執這個咧 07/17 15:40
71F:→ yanginru:我就我所見所聞陳述,跟你有何關係? 07/17 15:40
72F:→ yanginru:司訓所有說是去受司法官訓練?研討會一堆需要經過你報備? 07/17 15:53
73F:→ yanginru:有空在那邊囉哩囉嗦的做點有用對社會有貢獻的事情卡時在 07/17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