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illangel (阿杰)
看板FiremanLife
標題Re: 最近的小小心得-別再當神風特攻隊
時間Sun Jan 30 19:41:08 2011
~全文恕刪~
在評論這件事情之前
請先記住:救護和救助是要結合的!
請先記住:救護和救助是要結合的!
請先記住:救護和救助是要結合的!
我們是消防隊,三大任務其中兩項,不是各自獨立的
不要成立專救隊就以為可以獨攬全部的救護
也不要以為救助隊可以處理全部的人命救助
再次聲明:救護和救助是要結合的!
CO中毒很顯然的就是需要"排除現場危險因子"和"給予患者適當處置及候送"
1.排除現場危險因子:
除了要排除現場氧氣濃度不足,還要穿待必要之護具
戴NRM進入是未經認可的行為
也就是說假如你戴NRM進入出事了,申誡就來的
官:為什麼不照SOP走?教育不足?
好處是可以快速接近患者
穿戴標準的SCBA是不需要花時間的!
會說這個的代表平常沒在穿戴!根本不花時間
缺點是要等支援
但相形之下安全非常多!
某日劇說過:一命換一命是最笨的救援方式!
至於排除現場氧氣濃度不足就很簡單了
有了SCBA~表示一定有氣瓶到現場
開個氣瓶外加良好的通風~"能做的都做了,濃度降不下來也無法"
最重要的還是個人護具的穿戴和快速將運送出危險區域
2.給予患者適當處置及候送:
這個不用我講了,各位學長的救護技術比小弟好不少
這點就不再著墨
至於被告
如果照著sop來走,至少有個說辭
但沒照著sop來走,連辯解的機會都沒有!
在法庭上,"我覺得"是沒用的!
另外,消防隊的傳承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
老學長說的一定要聽,救助訓教的一定有他的道理在
當然也不能抹滅創新做法的研發
但,很不幸的
一個強者EMT或強者消防員
手上都沾滿著患者的鮮血~是無數的案例換來的
要創新,就要有失敗及挫折的覺悟~絕不會有兼顧的!
偶然有所感觸,在此發表小小見解,絕無針對任何人
如有冒犯,深感抱歉!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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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Oooo ☆專責打火救助☆ oooO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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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127.28
※ 編輯: smillangel 來自: 61.60.127.28 (01/30 19:41)
1F:→ iwantu:唉 就是有人不把隊員的命當命啊 01/30 19:52
2F:→ edleren:澎湖人好專業! 01/30 20:21
3F:推 alexlovesky:推杰哥!! 01/30 20:38
4F:推 idanny:推~法庭上"我覺得"三個字是沒什麼用的 01/30 23:51
5F:推 shuhao83:法官只在乎『有』或『沒有』,所以自己考量吧~至少我認為 01/31 06:24
6F:→ shuhao83:快速進入,也可以快速搬運患者至安全地方 01/31 06:24
7F:推 cokewolf:那部日劇是不是 RESCUE~特別高度救助隊 XD 01/31 17:12
8F:→ heath119:發認真文有錯字整個氣勢就差了,共勉之。 02/01 09:24
※ 編輯: smillangel 來自: 61.60.127.28 (02/01 13:15)
9F:→ smillangel:我只找到一個...還有錯字嘛? 02/01 13:15
10F:→ open:後送? 02/01 14:03
11F:→ clone29:沒裝備你要怎麼快進快出,有可能快進然後憋氣把人扛出? 02/02 22:01
12F:→ clone29:如果是我這樣做,應該搬動然後不自覺換氣接著倒下:D 02/02 22:03
13F:推 hank7663:假小假皮 03/24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