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wantu (~放開那個女孩~)
看板FiremanLife
標題Re: 最近的小小心得-別再當神風特攻隊
時間Sun Jan 30 17:49:47 2011
※ 引述《idanny (萬年誠徵女友-囧")》之銘言:
恕刪
: 看來可行的做法 背後卻有許多問題
不是看來可行
是不得不做
: 在開窗通風5~10分鐘後,現場探測濃度仍超過200ppm
: 不要再相信開窗這種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同步派遣救護車及消防車
消防人員著消防衣及scba入室將人員救出
交給救護人員送醫
----以上是理想狀況的幻想文----
實際上...
救護人員發現這是個燒碳/一氧化碳中毒
以無線電呼叫指揮中心派遣水箱車支援
那在消防人員到達前
救護人員要做什麼?
"評估現場不安全不要進入"
有可能嗎?
如果一群圍觀民眾群情激憤鼓噪著
不去救人就告你瀆職 甚至對你動手
你能不進去嗎? 你敢不進去嗎?
被投訴或被告
消防局有哪個人會支持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37.50
※ 編輯: iwantu 來自: 111.249.137.50 (01/30 17:52)
1F:推 idanny:如果可以選擇活著 然後被告被投訴 我相當樂意 至少有命說話 01/30 17:56
2F:→ iwantu:你開心就好 01/30 18:11
3F:→ iwantu:不同狀況 有不同考量 不同的決定 01/30 18:11
4F:→ iwantu:希望將來你成為主管 也會做出一樣的決定 01/30 18:15
5F:→ idanny:沒辦法 我如果掛了 沒人養我媽 01/30 18:52
6F:推 idanny:如果學長或主管堅持要衝 就隨他去吧 01/30 19:06
7F:推 SIEK:無線電都有錄音 要你評估現場是否安全 不安全就是不要進入 01/30 23:42
8F:→ SIEK:怕什麼被告 頂多跑法院麻煩了點 又不會站不住腳 01/30 23:42
9F:→ iwantu:安不安全是官說了才算...隊員算三小 01/31 09:17
10F:→ SIEK:看來學長應該做的很不快樂~ 拍拍 01/31 13:35
11F:→ SIEK:我工作四年 完全沒這困擾,也曾經因為危險沒進入搶救 01/31 13:36
12F:→ SIEK:事後也沒被罵 或是 被長官叮怎樣 01/31 13:36
13F:→ iwantu:樓上遇到明理的主管 要好好珍惜 01/31 16:23
14F:推 heath119:要珍惜好主管ˊˋ 02/01 09:22
15F:→ clone29:目前遇到兩次人都自行脫離環境,所以沒遇到該情況. 02/02 22:00
16F:推 maxine0801:樓上的你們要好好宣導啦 每次都去支援你們 = = 02/04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