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genelu (三紅換回來了)
看板FiremanLife
標題[消聞] 騙妻假離婚可調職 消防員另結新歡
時間Tue Sep 14 21:47:51 2010
日期: 2010/09/14
新聞出處: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ArtID/81296/IssueID/20100914/SecID/102
家住基隆的前北縣消防局許姓消防員,
為符合規定調職至北市消防局,竟與何姓妻子假離婚,
後來又以單身身分與三總女復健師交往,並登記結婚。
經何女察覺有異,向基隆地院訴請確認婚姻關係,才發現許男已有了另一個老婆。
士林地檢署偵辦後依偽造文書、通姦及重婚罪嫌將這名享齊人之福的消防員起訴。
至於復健師被控妨害家庭,則因她不知情,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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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假離婚的喔?
啊現在表格填一填,送出去就離了咩...
從報導看來,治療師有點可憐,是真是假,只有當事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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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100.46
1F:推 longloveyu:@@假離婚這招不能用(筆記) (可能想用特困之類的?) 09/14 22:32
2F:推 dewgrw:阿龍趕快用 09/14 22:50
3F:→ idanny:我一個都沒有..... 09/14 23:32
4F:推 DanteTwins:懷孕可以用阿(敲碗 09/15 05:06
5F:推 jiz0828:男生不能懷孕... 09/15 08:29
6F:→ dewgrw:報告長官:我有了 長官:(神經病)回去吧! 09/15 08:41
7F:→ akizut:看來是"最近"不能用了 09/15 12:19
8F:→ maxine0801:相信自己相信的吧 09/15 20:41
9F:推 longloveyu:新聞怎麼說法官判定兩位老婆都是合法太太?? 09/15 21:13
10F:→ dontplayfire:1先(假)離婚再和新歡結婚,結婚有效 2.元配去向法院 09/15 21:41
11F:→ dontplayfire:提出確認離婚無效之訴訟吧,法院判無效的話就算重婚 09/15 21:42
12F:→ dontplayfire:囉 09/15 21:42
13F:推 longloveyu:也許這裡的合法太太是指 元配"曾"是合法太太(這不必懷 09/15 21:44
14F:→ longloveyu:疑),2 新老婆也是經過登記後成為合法太太(當然這時元 09/15 21:44
15F:→ longloveyu:配已是過去式不具夫妻關係)?? 好啦,其實我還沒看新聞XD 09/15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