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ring99322 (唷厚厚的火焰人生)
看板FiremanLife
標題[消聞] 本日蘋果:名飯店滅火器藥劑 2年沒換
時間Mon Sep 6 11:35:41 2010
日期:99年09月06日
新聞出處:蘋果日報投訴版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790609/IssueID/20100906
【投訴組╱台中報導】
台中縣彭先生7月中投宿宜蘭噶瑪蘭大飯店,發現電梯檢驗證照和滅火器藥劑已過期,反映後,業者卻沒處理。噶瑪蘭大飯店經理張子健表示,飯店設於噶
瑪蘭國際渡假村社區內,電梯與消防設備共用,已請社區改善。社區管理委員王建明允諾
立即改善。宜蘭縣消防局與建設處都表示,經派員稽查此社區確有相關違失,已限期改善
電梯證照也過期
彭先生說,投宿時發現飯店電梯的檢驗證照過期半年,滅火器藥劑也已過期兩年多沒換,
向業者反映,卻都沒處理,認為太誇張,「這樣也能叫大飯店喔!」記者通知宜蘭縣消防
局及建設處派員稽查,確實查獲滅火器藥劑及電梯使用許可過期情況。
對此,噶瑪蘭大飯店經理張子健表示,飯店設置於噶瑪蘭國際渡假村社區內,與社區共用
消防設備及電梯,曾向管委會反映卻遲未改善,將再反映,也對造成消費者不滿致歉。噶
瑪蘭國際渡假村社區管委會管理委員王建明則說,因前任管委會管理不善,才有此情況,
近期已改選管委會,著手改善。事後噶瑪蘭大飯店表示,社區已改善相關缺失。
宜蘭縣消防局預防科長吳省三表示,已就滅火器藥劑過期要求改善,若逾期不改或複查不
過,依《消防法》可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宜蘭縣建設處使用管
理科長陳志誠指出,已限期補辦電梯檢驗,若不補辦將公告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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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宜蘭待過,關心一下學長弟
以目前法規來說,滅火器標示日期已經不能作為過期的證明了吧?
怎麼還對該飯店開出了"限期改善"的處分?
或是該支滅火器真的很久沒檢查及更換了?
求神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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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191.234
1F:→ dontplayfire:如果業者懂法令的話鳥都不鳥你,開也只是好交代而已 09/06 13:09
的確如此,感覺應付了刁民還要被嘲笑腦袋空空一樣。
不能直接回覆刁民就好了嗎:
該公司的滅火器已經送廠檢查過了,
目前法令已經修正為不用定期檢查滅火器藥劑囉!
如果上面的日期時間令您覺得惶恐,
我們會建議消防廠商日期貼紙改成,
"除非裡面的藥劑跟你老婆一樣老,不然能用就是能用"
謝謝您的批評指教。
※ 編輯: spring99322 來自: 60.198.103.5 (09/06 14:59)
※ 編輯: spring99322 來自: 60.198.103.5 (09/06 15:01)
2F:推 Fukudome:請問一下"目前法令已經修正為不用定期檢查滅火器藥劑" 09/06 18:38
3F:→ Fukudome:這規定在哪裡? 09/06 18:38
4F:→ dontplayfire:法令沒修,記得好像在解釋令還是檢修基準裡,要找找 09/06 20:36
5F:→ FireNdsl:好像在在解釋令裡 09/07 02:55
6F:推 Fukudome:上署網站查了解釋令和執法疑義,找不到相關規定? 09/07 08:30
7F:推 dewgrw:在檢修基準裡面 只檢查藥劑有無固化 不檢查期限 09/07 08:36
8F:→ dewgrw:這是指乾粉滅火器 泡沫要定期更換 09/07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