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31121a (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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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消聞] 救災組織常設化 設災防辦公室
時間Tue Jul 13 15:45:41 2010
日期:20100713 12:28:28
新聞出處:(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13日電)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災害防救法,中央及地方置常設的災害防救辦公室,執行災
害防救,內政部消防署將轉型為災害防救署,並規定國軍應主動救災。
去年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引發各界關注防救災體系相關問題。行政院提案修改災
害防救法指出,由於近年氣候變遷對環境帶來的災害日益嚴峻,現行災害防救體系已無法
因應莫拉克風災此類重大災害,為建構完備的各級政府防救災體系,並強化國軍主動支援
救災機制,因此提案修改災害防救法。
在防救災機構調整上,現行法規設有院長召集的中央災害防救會報,以及由副院長召
集、每年開會4次的災害防救委員會。為免疊床架屋,行政院版本草案原本移除災防會,
另設專職人員進駐的災害防救辦公室。
不過,民進黨質疑,行政院版本草案中災防辦公室主任是由消防署副署長兼任,層級
太低,一旦需要指揮時,根本叫不動軍警等單位。國民黨團採納民進黨建議,在折衷版草
案中保留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由副院長擔任主任委員,內政部長擔任執行長,並納入災
害防救辦公室,執行災害防救政策。
在地方政府部分,修正條文明定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會報由正、副首長兼任正
、副召集人,並由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辦公室執行災害防救會報事務。鄉(鎮、市
)公所設災害防救會報,核定防救災計畫並推動防救災工作。
修正條文也將內政部消防署轉型為內政部災害防救署,強化執行防救災任務,並採納
民進黨團建議,規定由災防會設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統籌、調度國內各搜救單位資源,執
行災害事故搜救及緊急救護等任務。
此外,為強化國軍迅速主動支援救災機制,修正條文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及
中央災防主管得申請國軍支援災害處理。但發生重大災害時,國軍部隊應主動協助災害防
救,並得視需要,動用應召的後備軍人支援。
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由於民進黨對災防法仍有疑慮,為了表示政府不是規避責任,
折衷版草案仍保留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一方面給災害防救辦公室比較大、比較醒目的「
殼」,另一方面透過較高層級官員納入編制,明定發生重大災害時,絕對不會只有副署長
層級官員負責,一定會有副院長或是部長層級的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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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31121a:轉錄至看板 TPC_Police 07/13 16:34
1F:噓 doctortoo:腦殘宀口口員 以後改名:災防隊 07/13 16:46
2F:噓 eugeney:把消防署從內政部獨立出來不就解決了嗎... 07/13 16:53
3F:→ eugeney:最高指揮官要由有FMEA認證或其他專業訓練的官擔當~ 07/13 16:54
4F:→ eugeney:是FEMA抱歉. 07/13 16:54
5F:→ h31121a:包山包海包瓦斯包危險物品包爆竹煙火包高壓氣體包救護 07/13 20:42
6F:→ h31121a:包捕蜂抓蛇 ---->災害防救員 07/13 20:43
7F:→ doctortoo:以後會出現報導:【台灣-與眾不同的消防隊】 07/13 20:51
8F:推 UWC:內容搞錯了 應該不是加強執行防救災任務 是加強防救災業務評比 07/13 22:29
9F:推 kungfutofu:樓上中肯 加強評比!!! 07/14 06:35
10F:→ idanny:樓樓上中肯至極 07/15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