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quirrelspy (松鼠)
看板FiremanLife
標題Re: [請益] 消防栓給水?!
時間Mon May 18 14:57:28 2009
To 原po學長
不是針對你才這樣說的 只是最近工作上的小小心得而已
成為公務員的大家 其實有些事情還是依法行政對自己才是有保障
到底要依什麼法?如何行政?
這絕對不是學校的科目 特考科目有包含進去的
如果仔細看看自己一天在工作的所有作為
妳會發現
我們做的很多事情所依據的法源
學校沒教 特考沒考 學長沒說
但是 出了事情 絕對沒有那種不知者無罪的鬼說法
何況還是一個經國家考試合格的公務員口中說出
依據自來水法第67條內容
//
自來水事業對消防用水,不得收取水費。對其他有關市政之公共用水
//,應予以優待;其優待辦法由所在地主管機關訂定之。
自來水法施行細則第10條內容
// 本法第六十七條所稱消防用水,指下列用水:
//一、火警時消防用水。
//二、消防機關之消防蓄水池用水。
//三、消防機關列管檢查之直轄市、縣 (市) 政府籌建或整修之消防蓄
// 水池用水。
//
四、平時消防演習、試車及檢查救火栓用水。
所以消防栓內的用水是無限暢飲且是free的
但 依據自來水法第98條內容
//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為竊水,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
//
罰金:
//一、未經自來水事業許可,在自來水事業供水管線上取水者。
//二、繞越所裝量水器私接水管。
//三、毀損或改變量水器之構造,或用其他方法致量水器失效或不準確
// 者。
//
四、未經自來水事業許可,擅自開啟消火栓取用自來水者。但因消防
//
需要而開啟不在此限。
按照原po文章內容所表示
那是台(鄉 or 鎮 or 市)公所的施工車輛,其需要的水不會是因為消防需要,
所以取用消防栓內用水就違反了自來水法第98條。
原po詢問上級機關大隊部人員
他並沒有給予明確的指示給水或者不給水
假設 很不幸的發生民眾拍照 投水果
照這樣的流程看 原po會有些小麻煩
瞭解法律的授權及自己行為背後的法律基礎
個人認為 這樣才能利用國家的權力來保障自己
但 執行 或 表現出的態度 不可自恃甚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130.197
※ 編輯: squirrelspy 來自: 211.79.130.197 (05/18 14:58)
※ 編輯: squirrelspy 來自: 211.79.130.197 (05/18 15:00)
1F:→ doctortoo:已收錄z-10-13 05/18 15:09
2F:推 shinyp:專業文~~推一個~~~ 05/18 15:11
3F:→ l31929:嗯.sq大所言甚是.加完之後總覺得心裡毛毛的.以後在工作上會 05/18 15:15
4F:→ l31929:特別注意的~也感謝各位學長給的寶貴意見。 05/18 15:16
5F:推 rainfox2k3:感謝sq大的整理 05/18 15:16
6F:推 pakiandme:有用心的回文...這是一定要推的!! 05/18 15:21
7F:推 longloveyu:推用心~ 公所的人不管是正職、短期就業、臨時工或約 05/18 16:09
8F:→ longloveyu:聘人員,他們也是糊口飯吃也怕丟飯碗,建議可以拿民眾 05/18 16:09
9F:→ longloveyu:會投訴來拒絕XDDDD 是我的話,我會怕XD 05/18 16:10
10F:→ youthaqua:已經有分隊被投訴竊水了 還附照片咧 05/18 17:26
11F:推 gundam00830:消防栓用水~自來水事業不是跟鄉鎮公所要嗎? 05/18 17:40
12F:→ gundam00830:還是法規寫錯了??疑問 05/18 17:41
13F:→ wing740719:推專業好文~^^ 05/18 18:43
14F:推 idanny:推一下 專業好文 05/18 19:22
15F:→ doctortoo:鄉公所:自來水關我屁事喔! 05/18 20:13
16F:推 kcweng:佛心來的,好專業呀! 05/18 20:21
17F:→ gundam00830:誤解~~是設置的費用啦 05/18 20:53
18F:推 wolf2195:用力推~~謝謝專業的知識 05/19 04:37
19F:推 hellojames:用心給推,不過菊本部都會先打小孩給人看,管你正當性XD 05/20 19:42
20F:推 shianmin:推樓上~先砍先贏阿! 05/20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