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uhao83 (不想改變)
看板FiremanLife
標題[請益] 請問各位學長會如何選擇?
時間Wed Aug 20 02:32:57 2008
緊急救護是消防工作重要的一環,相信各位學長也都跑過救護
在此小弟也想提幾個問題請各位學長提供意見:
問題一
OHCA患者,家屬要求送往較遠有病歷的醫院(路程差距約5分鐘以上),各位學長如何選擇???
問題二
各位學長應該有感覺在OHCA患者所送往醫院不同而有不同救活率差別,
請問各位學長會送哪一家?
(1)XX醫院約5分(但救活率較低)
(2)OX醫學中心(救活率較高但距離約7~10分鐘)
(3)OO醫院(距離最近但醫院人力就不足,且器材較不先進)
ps.為了照顧不是消防人員的鄉民在此解釋ohca為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的英文簡稱
以上問題請各位學長考慮後續的法律問題及個人良心作答,
當然也歡迎其他鄉民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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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216.208
1F:推 LUCKYANCO:基本上會給予家屬建議.如果路程來說沒有差很遠的話 08/20 06:44
2F:→ LUCKYANCO:還是以家的要求為主.也避免日後的糾紛 08/20 06:44
3F:→ wing740719:家屬建議,因為是他家人不是你家人 08/20 08:51
4F:→ wing740719:不過可以給家屬建議,決定權還是再家屬那一邊 08/20 08:52
5F:推 OoSteve:若是家屬堅持送遠的,我會在工作簿上帶一下。 08/20 11:32
6F:推 transient212:最好是讓家屬在紀錄表單上簽名 避免日後爭議 08/20 11:39
7F:推 idanny:OHCA一律依法送最近 不用管家屬 本縣救護課會挺 08/20 20:32
8F:推 carlyu:不是有拒絕就近送醫簽名單?? 08/20 20:41
9F:推 skyphenix99:請問樓上的大大是哪個縣市的EMT?? 08/20 23:56
10F:推 carlyu:高市鳳凰捆工XD" 08/21 10:24
11F:→ shuhao83:拒絕就近送醫簽名單~好像於法不符阿~專幹些怪的事>.< 08/22 21:48
12F:推 carlyu:挖阿災 話說高市的表格有四種就是= = 08/22 23:15
13F:→ carlyu:算切結書吧 我用到的也只不過一次.. 08/22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