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agine1002 (imagine1002)
看板Finance
標題[請益] 負責人為法人的留存印鑑
時間Wed Feb 22 15:42:32 2023
開戶的客戶為法人戶,其負責人為法人。
請問留存印鑑的時候,有需要留小章嗎?
有請各位先進不吝解惑指導。
公司的存匯業務主政單位建議留,但又沒有明文寫在sop,很頭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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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magine1002: 忘記補充,該法人戶的變更登記表上留存是2個大章。 02/22 15:44
2F:推 zero7810: 我就怕被罵? 02/22 15:49
3F:→ zero7810: 行內老人跟總行的人很兇嗎?怎跑來這問 02/22 15:50
4F:→ imagine1002: 回樓上,行內沒有明確白紙黑字的規定,才想上來請益 02/22 17:15
5F:→ imagine1002: 謝謝 02/22 17:15
6F:→ metatron058: 記憶中支票存款有規定要大小章,若只有大章需要內涵 02/22 17:17
7F:→ metatron058: 負責人職稱跟姓名,活期沒有印象,建議問貴行總會為 02/22 17:17
8F:→ metatron058: 宜。 02/22 17:17
9F:推 zero7810: 不可能沒有規範 只是很少遇到吧 如果都沒人知道 最起碼 02/22 17:39
10F:→ zero7810: 法律顧問部門要能給正確的答案 且是有依據法源跟公司規 02/22 17:39
11F:→ zero7810: 範及案例的 02/22 17:39
12F:→ zero7810: 你可能只是沒問到對的人 02/22 17:40
13F:推 genius8407: 題外問 我們公司戶只留負責人個人印鑑一顆而已 稽核 02/22 17:57
14F:→ genius8407: 說不行 但拿不出規定來 02/22 17:57
15F:推 mumi61337: 支存一定要 其他沒有規定 依各銀行內規辦理 02/22 18:19
16F:→ metatron058: 順道想到一個票據法講的個人覺得不合理的,支票上加 02/22 21:02
17F:→ metatron058: 蓋非原留印鑑是加強保證不能視為印鑑不符,這樣個人 02/22 21:02
18F:→ metatron058: 票據蓋上知名企業大小章不就變成很有價值了,做到現 02/22 21:02
19F:→ metatron058: 在還是不明白這條規則怎麼還能在滿滿詐騙的時代遺留 02/22 21:02
20F:→ metatron058: 。還是已經被刪了或個人理解錯誤,請有經驗的網友指 02/22 21:02
21F:→ metatron058: 點。 02/22 21:02
22F:→ helpM: 有可能沒有規範,總行不會為了極少遇到的狀況寫規範 02/22 21:21
23F:→ imagine1002: h大中肯阿! 02/23 00:08
24F:推 daisukiryo: 沒有規範 @.@我們之前也遇到 不同讀法的人有不同讀法 02/23 07:18
25F:→ daisukiryo: 的見解 最後分行決定法人負責人自然人指派書+公司戶跟 02/23 07:18
26F:→ daisukiryo: 受指派人章 02/23 07:18
27F:推 Savory: 要看公司有無授權負責人法人代表公司,或是有另外授權的 02/23 08:13
28F:→ Savory: 個人代表公司。 02/23 08:13
29F:推 paul510404: m大是誤會票據法的意思阿 02/23 19:31
30F:推 paul510404: 支票的發票人一定是蓋自己支存 02/23 19:33
31F:→ paul510404: 開戶的原留印鑑阿,印鑑卡 02/23 19:33
32F:→ paul510404: 上可以蓋2式阿,又沒說只蓋1式 02/23 19:33
33F:→ paul510404: 但印鑑卡當初只約定蓋1式, 02/23 19:34
34F:→ paul510404: 當然不能蓋約定之外的大小章 02/23 19:34
35F:→ metatron058: 補充規定這項「有關支票存款戶簽章之補充規定 02/24 06:05
36F:→ metatron058: 一、票據除蓋原留印鑑外,另加其他私人簽章或公司行 02/24 06:05
37F:→ metatron058: 號印章者,僅係多增他人負責,並不影響原存戶之責任 02/24 06:05
38F:→ metatron058: ,不應視為「印鑑不符」予以退票。」個人是很難理解 02/24 06:05
39F:→ metatron058: 這個補充。若有網友有知道望不吝指教。感謝。 02/24 06:05
40F:推 daisukiryo: 多蓋章 責任的認定也不是銀行在認定不是嗎·_·? 02/24 13:25
41F:推 shaujialiu: 公司法27條第一項有說 法人股東要指定自然人行使職務 02/24 16:52
42F:→ shaujialiu: 所以應該要留小章 02/24 16:52
43F:→ dragon8332: 就印鑑留A 蓋了A+B 可以的意思 03/02 22:29
44F:推 liontall2004: 可能要留3顆章,公司章+負責人法人章+指定行使職權 03/04 23:51
45F:→ liontall2004: 的自然人章 03/04 23:51
46F:推 ryusenming: 大家推文都是"應該" "可能" 就沒有實際規範咩XD 03/05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