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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Finance
標題[請益] 關於自地自建的問題
時間Fri May 8 23:54:39 2020
請教各位消金高手,
還請各位幫忙解惑~
客戶A名下無房,
父親購買土地自地自建,
並將土地所有權贈與給A,
現在建物已完工,並已登記A的名下,
打算以A名義貸款,
並償還之前自地自建的建築融資。
請問,
這種例子算是自用住宅貸款嗎?
是否受限於銀行法12-1呢?
還是說,此例不算購置房屋(無買賣行為),
不適用於銀行法12-1,可以徵提連保人?
還請大家幫忙解惑,謝謝~
(手機排版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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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cyy74: 沒有提供買賣契約就不算購置,另外保證人的話應該可以用 05/09 07:40
2F:→ ccyy74: 借款人為增強自身授信條件去徵提一般保證人 05/09 07:40
3F:推 fill725258: 主動 申請提供保證人 05/09 09:48
4F:推 garry7958: 主要是看前順位聯徵掛什麼項目吧,不可能前順位掛1 代 05/09 12:54
5F:→ garry7958: 償掛4的道理,而且個人土建融還是72-2啊,除非是危老才 05/09 12:54
6F:→ garry7958: 能剃除,是可以用增加財資力的前提下徵提保證人的 05/09 12:54
7F:推 joe81124: 當時建融是父親做借款人,用a當借款人代償會有贈與問題 05/09 14:39
8F:→ rsoisme: 前順位代償掛1,增貸掛4,切兩個額度 05/09 19:20
9F:推 MrClock: 同一樓 非買賣就不是購置 05/10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