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anneChung (民營銀行都是雜碎)
看板Finance
標題Re: [新聞] 行員兼賣保險「好難熬!」 網怒:主管
時間Sat Apr 1 23:27:10 2017
目前民營銀行強迫行員賣基金保險早就不是新聞了
而且他們這樣做又不違法,的確是不爽不要做
但這樣會產生一個問題,就是人員流動率肯定居高不下
我有聽過有分行一次整排櫃員都提離職的
那民營銀行高層又要使出什麼婊招?
假日安排受訓?離職賠錢從薪水扣?
說不定有遇到這種情形覺得很爽的民營銀行主管啦
反正一直換人進來找親友拉業績有什麼不好
我曾不只一次聽過民營銀行主管說:
你們這些年輕人都是父母心中的寶,動不動就不做要離職
言下之意似乎是我們都不願意做業務,業績壓力大就想走
我實在很想知道他們當時的投資環境跟現在是否一樣?
如果現在業務很好吸攬,又何必使出全員行銷這什麼爛招?
原文有說金管會要對此現象裁罰,沒用的,肯定罰不到
金管會明文規定銀行不可拒絕客戶定存,還不是一堆民營銀行在拒絕
現在有個資法,還不是一天到晚接到民營銀行的行銷電話
難道他們打的客戶都有簽願意接受共銷同意書?
言歸正傳,民營銀行高層似乎希望找到這樣的員工:
櫃台作業熟練、業績良好、領3萬初薪水
要不要叫他們到高雄路竹交流道下去那間佛堂參拜一下
看有沒有可能願望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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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tsuyaShiba: 佛堂那是什麼梗? 04/02 00:24
2F:→ JackLee5566: 個資法 只要是在銀行的單位內本來就可以打吧? 04/02 00:28
3F:→ JackLee5566: 金控子公司不能打沒錯 但銀行電話行銷部可以啊 04/02 00:29
4F:→ JackLee5566: 之前我記得有人告過方丈 結果輸了 因為是銀行下的行 04/02 00:31
5F:→ JackLee5566: 銷部門 屬於單一公司內部 個資沒有外流 04/02 00:31
6F:→ JoanneChung: 個資沒有外流沒錯,但客戶沒有簽同意共同行銷,代表 04/02 00:40
7F:→ JoanneChung: 銀行方不能使用客戶資料,銀行是利用你不知道騙你 04/02 00:40
8F:→ JoanneChung: 佛堂就是龍發堂 04/02 00:41
9F:推 sesee: 我看還是會有人回你"不爽不要做" XD 04/02 01:17
10F:推 EvelynQ: 覺得中肯... 04/02 02:29
11F:推 TatsuyaShiba: .....暸解 04/02 07:20
12F:→ JackLee5566: 共同行銷是金控子公司交互運用個資 和銀行(原本公司 04/02 08:54
13F:→ JackLee5566: )運作不同 04/02 08:54
14F:→ JackLee5566: 剛剛看金管會解釋是這樣吧? 04/02 08:55
15F:→ JackLee5566: 所以銀行內部使用沒個資法問題啊 04/02 08:56
16F:推 JackLee5566: 甲銀行客戶資料給甲壽險推銷這樣不行 但甲銀行的行銷 04/02 09:00
17F:→ JackLee5566: 部自己打推銷壽險就可以 不簽共銷是這樣沒錯吧? 04/02 09:00
18F:→ JoanneChung: 舉個例子吧,比如說我辦了甲銀行的信用卡,但我沒簽 04/02 10:18
19F:→ JoanneChung: 同意共銷,代表我不同意除了辦信用卡這件事以外的事 04/02 10:19
20F:→ JoanneChung: 使用我的資料,所以包括甲銀行的財管部、信託部都不 04/02 10:19
21F:→ JoanneChung: 能打給我推銷商品 04/02 10:19
22F:推 hank0624: 老屁股的高層 多數也沒行銷能力阿 04/02 10:26
23F:→ bm1265: 就算拒絕共同行銷,銀行部門還是能做電話行銷啊~ 04/02 11:18
24F:→ JoanneChung: 照理講是不行,所以我才說民營銀行不管這一套 04/02 11:27
25F:推 skydance: 樓上J大講的是錯的,信用卡是銀行發的,共銷只規範不能 04/02 16:41
26F:→ skydance: 給「非銀行」,所以銀行財管是可以打給你,你要進線客服 04/02 16:41
27F:→ skydance: 說你要拒絕欸「電話行銷」(非共銷) 04/02 16:41
28F:→ JoanneChung: 嗯,我錯了,抱歉。反正民營銀行不甩這套才是重點 04/02 18:01
29F:→ kasamewon: 連共同行銷規範誰都不知道... 04/02 19:10
30F:→ kasamewon: 你辦理銀行業務內條款早有載明銀行內何種業務可以使用 04/02 19:13
31F:→ kasamewon: 銀行以外金控子公司才是共同行銷的規範範圍 04/02 19:13
32F:→ kasamewon: 重點是你這個沒搞清楚 你怎麼確定其他項目不是也是你搞 04/02 19:14
33F:→ kasamewon: 不清楚狀況 04/02 19:14
34F:→ kasamewon: 去研究金控法實施目的為何你就會知道全員行銷早就是預 04/02 19:16
35F:→ kasamewon: 料中的事情了 04/02 19:16
36F:推 mopackm53637: 推樓上 04/02 19:56
37F:→ JoanneChung: 所以民營銀行就可以利用這點對客戶電話行銷,還真了 04/02 21:56
38F:→ JoanneChung: 不起喔 04/02 21:56
39F:→ kasamewon: 與法有據如果你只是想講些情緒用語就省省吧 看起來只是 04/02 23:01
40F:→ kasamewon: 裝懂被打臉的無謂反擊罷了 04/02 23:01
41F:推 JackLee5566: 電話行銷 依法有據 不違個資 別再崩潰 謝謝指教 04/03 14:49
42F:推 blackkeyss: 要行員賣又什麼都不能講,要就別限制,不然就嚴格禁 04/16 21:42
43F:推 blackkeyss: 止 04/16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