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lydt (only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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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職] 關於離職賠償金
時間Mon Oct 11 20:30:01 2010
退伍後
有鑑於工作不好找
又是財金系畢業
不否認有騎驢找馬心態找個金融工作領領薪水先
但最近考上銀行後遞辭呈離職
卻猛然發現有懲罰性條款......囧
內容是到職不滿一年者不論試用期或是正式員工均需賠償一個月的訓練費用
本來抱持著不合理的心態去找類似案例
上網搜尋後卻發現一些銀行也有類似的規定
有些甚至沒在考試或簽約時說明白
結論:騎驢找馬心態的人如果有轉職打算的話要慎選那隻驢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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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0.116
1F:推 treehold:那個不付也不會怎樣 10/11 20:37
2F:推 HCKuo5566:不付真的不會怎樣 簽那個條款唬爛人的 10/11 20:40
3F:→ onlydt:真的嗎@@....因為我找到不付的案例有被公司申請凍結帳戶耶 10/11 20:40
4F:→ stupidboy66:大概是做"止扣"吧!?在那之前把錢領光光他也奈何不了XD 10/11 23:08
5F:推 HCKuo5566:勞工局申訴搞翻他啊... 10/11 23:13
6F:推 wboy:你是在我們一起留下來打拼的那間銀行嗎= =? 10/11 23:17
7F:→ mayday316:哪一間啊? 10/12 00:36
8F:→ onlydt:日X證券..目前經理處理中..橋不好可能就...申訴吧..= =a 10/12 10:53
9F:→ TERIYAKI:我聽過有人做法:會收到公司存證信函 他也寄存證信函回去 10/12 16:46
10F:推 vv5566:意思是試用期業績不到被迫離職也要賠訓練費用?? 10/12 19:12
11F:→ onlydt:依照公司說法..的確是這樣 10/12 22:29
12F:→ onlydt:但不是所有離職同事都有收到..所以現在經理在幫我處理 10/12 22:30
13F:推 skyblux:那個經理去跟人資說一聲就沒事了 10/14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