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nriver (無法忍受笨蛋)
看板Finance
標題Re: [考題] 票據法 支票
時間Sun Apr 18 21:08:36 2010
※ 引述《flowend (end)》之銘言:
: PO考題文請務必附上想法!!
: ===========確認之後請刪除虛線以上部份==============
: 97年土銀
: 支票發票地在高雄市 付款地在台南市
直轄市 省轄市
: 應於發票日後多久提示
: ANS 15天
: 97年土銀
: 發票地為永和市 以台銀公館分行(台北市)為付款地之支票
省轄市 直轄市
: 付款提示期限為
: ANS 發票後15天
: 94年金雇
: 依票據法規定一張發票地為澎湖縣 付款地為高雄縣支票
省轄市 省轄市
: 提示期限為發票後幾日內
: ANS 七日
: 票據法130條
: 發票地付款地 在同一省(市)區內 發票日七日內提示
: 不在同一省(市)區內 發票日十五日內提示
: 澎湖跟高雄算七天
: 可是高雄跟台南卻算15天
: 麻煩擅於分辨的人告訴我該怎麼判斷呢
: 謝謝
只有高雄市和台北市是直轄,其他都是歸省(不是廢省了嗎 XD)
這樣很好區分吧
臺灣省 直轄市 第一級地方
├──────┐ │
縣 省轄市 │ 第二級地方
┌─┼──┐ │ │
鄉 鎮 縣轄市 (區) (區) 第三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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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81.132
1F:推 flowend:謝謝你 很好區分 04/18 21:13
※ 編輯: renriver 來自: 118.168.81.132 (04/18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