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yalFish (小魚)
標題[轉錄][討論] 送球棒的比賽~~
時間Tue Nov 11 10:43:38 2008
作者: watchman (common) 看板: His-FB
標題: [討論] 送球棒的比賽~~
時間: Thu Nov 6 22:46:23 2008
2009 路易斯威爾盃慢速壘球公開賽
2009 Louisville Slugger Cup Softball Open Game
競賽規程
這些都不是重點拉 重點在下一頁...
四、 活動日期:台北場 97年12月14日開始 每週日舉行
五、 活動地點:台北市百齡壘球場,新竹頭前溪北岸壘球場,美國職棒雜誌,CPBL
六、 活動組別:
1. 木棒組:限用Louisville Slugger球棒,現場將提供試打棒使用 (台北場)。
2. 公開組:鋁木棒皆可,限用Louisville Slugger品牌全系列球棒。
七、 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日期:
甲、 台北場 即日起至97年11月20日止。
乙、 新竹場 即日起至97年12月20日止。
2. 報 名 費:NT$2,000 保 證 金:NT$1,000
註二:報名截止時,報名表及保證金未繳齊之球隊,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註一:每隊需派五名選手 著相同球衣參與開幕,如無到場或人數不足保證金將不予退還,保證金將於開慕典禮後憑收據統一退還。
3. 參加獎:凡報名本次比賽之隊伍皆可獲得一支價值16000元的Louisville Slugger慢壘鋁棒。
4. 本次預賽採循環賽,決賽採單敗淘汰制。
5. 報名方式:
甲、通訊報名:請將報名表用電子檔格式寄至
[email protected],同時將報名費及保證金匯款至以下帳戶,並將匯款收據寫明您的聯絡方式及隊伍名稱傳真至02-8751-5652註明「2009 路易斯威爾盃慢速壘球公開賽主辦小組」收,我們將會有人與您確認。
帳戶名稱:
國泰世華內湖分行 013
存款帳號:073-03-2002363
戶名:星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乙、 現場報名:欲報名新竹場的朋友,報名有另外一種選擇,請將報名表用電子檔格式寄至
[email protected] 同時至新竹的捷豹棒壘店(新竹市北大路335號 03-526-6870)及 科園店(新竹市科學園路6-6號 03-563-6258) 繳交報名費及保證金。
6. 領隊、經理、教練為球員時,須登錄至球員名單,未登錄者不得下場比賽。
7. 為確保參賽隊職員安全,本次活動將有投保意外險,請參賽之人員填寫“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字號 ”,以免個人權利受損。
八、 領隊會議及抽籤:
本次所有賽程將由大會代為公開抽籤不另行舉行領隊會議。台北場於11月24日 新竹場將12月24日前於活動網站公布。www.starlike.com.tw
九、 開幕典禮:
台北場 12月14日 上午10:00[百齡壘球場 D場地]
新竹場 1月4日 上午10:00
十、 獎勵辦法:
1. 每組將設冠軍、亞軍、季軍頒發獎盃及獎品。
2. 每組冠軍將可獲得價值超過一萬元之商品。
十一、 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1. 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球隊若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2. 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
3. 比賽中判為『奪權』之球隊,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人數不足而被判『自動棄權』比賽之球隊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但該場並以十比零計分。
4. 比賽採七局限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
5. 比賽之時間限制:預、決賽每場六十分鐘,一好一壞球開始制,以投手練球第一球出手開始計算,以主審為準。屆時若仍未賽完,則以屆滿時間這局為最後一局(時間屆滿前大會及裁判不負通告之責及義務),若是上半局打完,下半局後攻之隊伍若分數較高,或三出局前分數超過對方,則判獲勝且比賽結束。
6. 如於比賽開始前到場人數不足八人之隊伍,有五分鐘緩衝時間,若時間到,人數仍不足九人以上,被判『自動棄權』,該場並以十比零計分。如到場人數為九人則可進行比賽,但輪到第十棒時需自動出局(突破僵局制例外,請參附則8)。
7. 預賽採和局制,勝一場得2 分、和局得1 分、敗場得0 分,積分相同時以:1. 兩隊勝負關係 2. 總失分較少者 3. 總得分較多者4. 相關球隊商率決定 5. 商率相同時兩隊抽籤決定。
8. 決賽採突破僵局制,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則八局起採突破僵。突破僵局制將由兩隊最後一棒做跑壘者佔三壘二出局由下一棒打者打擊開始接續比賽,不得任意調動。如以九人進行比賽之隊伍則在突破僵局制開始起不受第十人出局之限制進行比賽。
9. 好球帶的高度是1.82 公尺以上高度不限(使用好球板)。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好球板功能同本壘板,跑壘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板均算得分;守備員則需踩本壘板才算完成封殺。
10. 球員不得跨隊比賽,請於報名時清楚列名身分證字號以備查驗,如被查獲時,該球員不參與本次賽會之所有比賽。
11. 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的前十分鐘前提交大會。
12. 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
甲、 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
乙、 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否則若遇『保留比賽』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
丙、 預備球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及只寫姓名未填號碼者,於比賽中不得上場(或)替補其它球員。
丁、 報名時,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若是教練或經理兼球員,則姓名除列於教練、經理欄外,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否則不得上場比賽。
戊、 ※違反上列丙丁項則以違規球員沒收比賽判決。
13. 所有場內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備查。大會之證件以身分證、駕照、護照
14. 不得有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欄中球員上場比賽,若經對方抗議成立,則被判為『奪權比賽』。
15. 列隊查證先發選手之資格問題(含跨隊、冒名頂替) ,於雙方列隊時接受身份之核對,若無帶證件由預備選手更換。替補球員上場後,得隨時接受查核身份;開賽後,不接受查核先發選手資格。若是人數不足十人,可採九人開賽制。
16. 背號筆誤,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
甲、 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
乙、 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則該球員不得上場比賽。
17. 球員服裝之規定:
甲、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球褲及球帽,球衣胸前應有隊名、背後應有背號,背號之每一數字至少十五公分高度,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上去。
乙、 .經理、教練、壘指導員亦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方得上場執行職務。
18. 書面抗議: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對該判決若有質疑,應於比賽結束後半小時內提出『書面抗議』。其作業方式:填寫抗議書、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伍仟元 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召開會議討論,然後對該抗議作出最後之判決及處置,如認為其抗議無效,得沒收其保證金。
19. 擊球員不可甩棒,因甩棒每場第二人次(含)以後,將被判逐出場。若因球審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可直接宣告出場。
20. 守方暫停一場不得超過三次,第四次開始時需換投手,攻方暫停同樣不得超過三次。
21. 距離本壘板前15 英呎或4.5 公尺,本壘與三壘的連接線在15 英呎或4.5公尺劃一垂直白線,凡三壘跑壘員往本壘進佔時,若已通過(含踏觸)白線時就不得返回三壘壘包,必須強迫進佔本壘(若未踏觸白線或界外延伸連線時不在此限)。此時守備方,持球(用身體任一部份或手套)碰觸本壘板即裁決跑壘員封殺出局 (規定此條文目的為防止跑壘員與守備員互相碰撞造成安全上之危險),其狀況(如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之夾殺、死球進壘、正常跑壘跌倒爬起及其他狀況),則不受此條文之4.5 公尺白線之限制。(本條文屬於立即裁決)
22. 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制:
甲、 比賽球隊應自行準備雙耳之安全頭盔。
乙、 擊球員未戴安全頭盔進入擊球區準備擊球,投手投出球後,擊球員被判出局。
丙、 擊球員或跑壘員因違反規則,球員判其出局且不受舉發時機之限制(但需該球員在場上),以舉發時點前所有攻守仍屬有效。
丁、 擊跑員或跑壘員,跑壘中故意拋掉頭盔時,將判其出局。
23. 全壘打不限。
24. 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08 - 2010年慢速壘球規則為準。
十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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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arold1081:感覺蠻有趣的。 11/11 11:37
2F:推 fusu22608230:原來球棒那麼貴!! 11/11 17:34
3F:推 vincent7977:1.6W的球棒就價錢來看算是很好的棒子說@@ 11/11 18:06
4F:→ bitterdark:好像滿合算的...? 11/11 18:36
5F:推 kirovgreat:Synergy印象中也不便宜 少拿他去打網 11/11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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