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itur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Feminism
標題[新聞] 網路獨家》不愛女兒愛兒子 離婚兩個都沒有
時間Fri Oct 10 14:50:58 2008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4552719.shtml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2008.10.10 03:33 am
在政府機關任職的高雄市洪姓男子,被妻子指控他只要兒子,不要女兒。高雄高分院判准
兩造離婚,並把一對子女的監護權都判給妻子,並要求他定期給付扶養費。
洪妻告訴指出,她的丈夫婚後染上酗酒惡習,酒後一再以打罵她的方式發洩情緒。並曾多
次對現年12歲的女兒咆哮說:「我不要妳了,我只要弟弟,妳去跟媽媽!」
洪妻說,丈夫重男輕女,時常打罵女兒,對7歲的兒子則倍加呵護,
不僅造成女兒心靈重
大創傷,對兒子的身心發展也有不良影響。
洪姓男子否認酗酒,否認對妻子及女兒丟擲拖鞋、鬧鐘,未拿香菸燙妻子,也未對女兒大
呼小叫。他指妻子無故帶子女離家出走,不是他不扶養小孩。
法官認為兩造的婚姻難以復合,且子女都表示希望跟媽媽,因而判決監護權歸母親,洪姓
男子並應給付子女每月各9000元的扶養費。
【2008/10/1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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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不拿夫家聘金/餅錢,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小孩從父母雙姓,除夕夜,孝順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 ̄)>
英、法、德、美、韓、大陸、阿根廷等國,有越來越多人使用雙姓; 布裘戀、妮可基嫚、
茱蒂福斯特的小孩也雙姓! v( ̄︶ ̄)y http://tinyurl.com/47ar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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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oiture 來自: 61.216.168.3 (10/10 14:52)
1F:→ barbmarco:雙姓不會把名字越變越長嗎 10/10 17:12
2F:→ Hopemaydie:樓上 教母會回答"採用折衷式雙姓制 名字都只有四個字" 10/10 17:41
3F:→ barbmarco:倒不如現在的父母自行決定子女跟父姓或母姓 (攤手) 10/10 18:02
4F:噓 kuopohung:老實說...這種案例其實不只是單一原因..... 10/11 03:08
5F:→ kuopohung:而且會翻閱一些社工紀錄和外加參考兒女意願 10/11 03:08
6F:→ kuopohung:原PO應該沒碰過社工的東西吧.......................... 10/11 03:09
7F:→ gundammkiv:基本上會都判給女方並不是因為男方重男輕女什麼的~應 10/11 03:58
8F:→ gundammkiv:該是因為男方酗酒吧! 10/11 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