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Feminism
標題[情報] 結婚VS賣女兒
時間Wed Jul 4 18:41:25 2007
父母要把自己拉拔長大的女兒推入火坑的時候,可能還得東遮西躲的把女兒帶到老鴇那兒
,然後錢塞在胸口就飛奔回家,緊閉房門,甚至是搬家了事,深怕外人之此惡舉。而對於
這個親家,真可謂賣女兒之光明正大啊...
http://tinyurl.com/22wk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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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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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14.12
1F:噓 turnsongyy:我一見你就噓 07/04 19:48
2F:噓 fotofolio:中國人都這副德行嗎? 07/04 19:49
3F:推 julians:別以人廢言吧...這樣有比較不暴力嘛? 07/04 20:38
4F:噓 windlina:這個比喻太爛 換一個再來賣鍋子 07/04 23:15
5F:噓 Pgic:暴不暴力到底又怎樣?"不暴力"應該是一個被擺在最高位置追求 07/05 01:35
6F:→ Pgic:的東西嗎? 07/05 01:36
7F:噓 Pgic:她如果有把別人的話聽進去一點,哪怕只有一點都好, 07/05 01:41
8F:→ Pgic:如果有那麼一點點對話的誠意,那再來考慮該怎麼彼此對待吧。 07/05 01:41
9F:推 julians:那你覺得暴力就有比較好嗎? 07/05 12:44
10F:→ julians:別為了反對而反對吧 07/05 12:44
11F:→ julians:那你自己皆下來那篇有何以用強暴的意向 07/05 12:45
12F:→ julians:不就你非常之介意他行語言暴利之實? 07/05 12:46
13F:推 julians:像妖西那樣講出東西來反駁,比起以人廢言,妳自己覺得那個 07/05 12:50
14F:→ julians:比較好? 非要弄到鄉民看到黑影就開槍,才甘願嗎? 07/05 12:54
15F:→ julians:而且妳為什麼要把別人一定要聽進去你的話這件事情加諸別人 07/05 12:59
16F:→ julians:之上,他沒有誠意聽進去別人的話,那妳覺得這個版給他的誠意 07/05 12:59
17F:→ julians:又有多少? 何況誠意應該被當作最高原則這樣嗎? 07/05 13:00
18F:噓 turnsongyy:補噓 07/05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