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Eternitas (小七)
看板Feminism
標題Re: [問題] 請問有人被" 走出埃及"團體蹂躪過的嗎ꄠ…
時間Fri Jan 5 11:04:36 2007
※ 引述《A1Yoshi (好想做愛(♀))》之銘言:
: 另外,閃避不掉嗎?若是強制性的,沒有違法嗎?
: 要是靈魂可以轉借就好了,以前教徒都是躲著我的說。
: 我給一個具體的:不斷問為什麼。對方每說一個句子就問一句為什麼。
: 有可能對方因此詞窮。
(抱歉,我是gay,希望回答這個問題不會太冒犯。)
以前導師找我約談的時候,我也是用差不多的方法,
但是我是把她的問題丟回去給他。
「你怎麼能確定自己是同性戀呢?」
「老師,那妳怎麼確定妳是異性戀呢?」
「我是說,你怎麼知道,你對男人的那種感覺叫做『喜歡』?」
「老師,那妳又怎麼確定自己是喜歡男人的?」
「我是天生的啊!」
「我也是生下來就是這樣啊。(攤手)
有感覺以來,就是對同性才有感覺啊。」
「那,你怎麼不試著和女生交往看看?說不定你會發現自己是異性戀?」
「老師,那妳要不要試試和女生交往看看?
說不定妳會發現,跟女人交往也很幸福喔。」
聽我的朋友說,以前他唸教會學校,被神父約談,
神父對他說:「怎麼不交個女朋友看看?」之類的話,
他就直接對神父說:「那你要不要和我交往看看?」之類的。
反正把神父氣得七竅生煙就對了。
我是十年前被爸爸媽媽發現的,中間不知道有多少教官、導師約談我。
我媽媽也送我去參加基督教團契。(默)
總之記得,跟這種人講話的時候,千萬不要跟他們吵架,
態度要和緩,語氣要堅決,
會抱持著「想要改變別人」的心情的人,
往往都是認為個體沒有真正的主體性,而且容易被環境影響;
所以你只要展現你的主體性,甚至發揮你的影響力,
── 我的意思不是「把別人也影響成同性戀」,因為感情是不能勉強的,
我的意思是,要讓他們知道「不管喜歡男人或者女人,我都一樣幸福快樂。」
記得「我們沒有傷害別人,我只是想做自己」,
什麼催眠、暗示、長時間約談疲勞轟炸都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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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96.219
1F:推 honkwun:當同性戀好好喔 可以輕易地氣死人<( ̄︶ ̄)> 01/05 11:12
2F:推 tatame:XD 01/05 11:17
3F:推 chitakudo:神父那段 好好笑XD 01/05 12:13
4F:推 Mancer:推~~~ 01/05 13:26
5F:推 ShieChang:一樓可以試試看阿一一 01/05 16:11
6F:推 farocean:我喜歡。推你的文章~~ 01/06 18:59
7F:推 MAYMAR:這樣的應對確實可以省掉某些麻煩 01/07 09:07
8F:推 TRICKYKID:推「那你要不要和我交往看看?」~~ XD 01/10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