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ze (紫水晶盾)
看板Feminism
標題Re: 同性戀vs教會
時間Wed Jan 25 01:02:24 2006
※ 引述《mettyy (777)》之銘言:
: 其實說到基督教與同性戀的關係
: 我覺得真讓我尷尬不已
: 我表妹"以前"是個女同志
其實他是雙性戀 兩種都可以
: 同時也是個基督徒
: 但在她"以前"搞女同性戀的時候
: 我覺得她對基督的信仰並不如現在這麼強烈
: 現在她是意志堅定
: 覺得是耶穌治療好她的同性戀這樣的"罪 '
: 而我也無意間發現她是厲珍妮的信徒
: 厲珍妮至少在男同志圈內是被很瞧不起的
: 甚至是被唾棄的
: 而我這表妹
: 以前在對於女同志有強烈認同的時候
: 她是間接地參加一些同志社團的活動
: 現在則是剛好顛倒
: 變成教會的一員
: 努力從事至今讓我看起來保守的不得了的行為
: 比方說幫忙翻譯一些國外基督教團體從事心理治療同性戀的書籍
: 我覺得這真的妙不可言
: 她現在的所做所言也讓我很感冒
: 我跟她的政治立場根本不一樣
: 而她的意識型態讓我覺得比現今檯面上那些很主流的兒少團體還要保守
: 她以前是覺得男人絕對不可靠的
男人不可靠的說法就證明他不是同性戀
同性戀會說男人是他哥們根本沒感覺
: (這論調真的很女同性戀=.=!)
: 如今卻"想開了"
: 想趕快結婚生小孩
: 無怨無悔地在基督的光耀下結婚生子
: 我想她會這麼篤定
: 應該是見證了"神蹟"
: 於是乎神的旨意都被認為是對的
: 我是一個gay
: 我一直在想一些問題
: 為何同性戀對我來說總是個很安穩的認同
你父母家人認為呢?
: (儘管我還沒有能力出櫃
: 但起碼我跟男人摟摟抱抱到不至於感到罪惡感
: 甚至感到很爽很愉悅)
: 為何仍然有些人對同性戀還是充滿罪惡感
: 罪惡到要尋求宗教上的治療
: 難道是目前的台灣社會對同性戀還是不開明嗎
開明的社會是指選擇的自由 而不是保守的人都消失
: 還是說我的"背景知識"還不夠足以幫助我全面地認識同性戀倒底是什麼回事
: 同性戀倒底是不正常(有罪)
: 還是說她跟異性戀一樣是正常(無罪)的
: 這樣的正常不正常的區分我覺得都有一種"不證自明"的先驗存在
: 是不是有一些基本預設得論證同性戀/異性戀'是'正常的
: 有時候想想到底哪一方的立場可以是真的,是對的
: 而另一方是假的,錯誤的
聖經本身就有問題了 舊約都是記載非我族類的殺戮行為
那和認為自己高人一等別人都是蠻夷的爭戰心態如出一徹
: 我想我的認同大概因為我的表妹的改變而有一些反思
: 有沒有人願意接著我的想法繼續討論下去
: 當 然
: 這問題不管你是什麼戀都可以加入討論
: 對我來說
: 就算一個生理男性
: 他也可以是一個女性主義者
: 就好比"直同志"的道理是一樣的^^"
什麼是直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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